1868年明治维新,实行了一系列资产阶级改革,为日本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十九世纪后期,日本资本主义经济获得迅速发展。
在初期,日本以军事工业为基础,以纺织工业为重点,发展资本主义工业。明治政府在接收原属幕府和各藩军火工场的基础上,扩建和新建了一批军事工厂;同时创办了各种“模范工厂”,1872年创办了三所,1892年增加为三十九所,主要是一些纺织工厂。1872年纺织厂仅有八千二百零四支纱绽,到1892年便增加到三十八万五千三百一十四支纱绽,增长了四十七倍。
从1880年开始,政府将大部分工矿企业通过现金出售、分期付款等方式,廉价转让与私人经营。许多大资本家,如三菱、三井、浅野、藤田、大仓、古川、山崎、坂本等都购到企业和矿山。在政府的扶植下,八十年代后,日本私人企业得到很大发展。从1881至1893年,工厂数目由一千一百家增到三千三百多家,工业工司的资本增加了十四倍。三井、三菱、住友、安田已成为操纵国家经济命脉的四大财阀。
日本政府还使用对外掠夺的手段来加速资本主义的发展。日本对中国和朝鲜的掠夺,极大地扩大了原料来源和销售市场,补充了资本的不足。中日甲午战争后,日本从中国掠夺到白银二亿三千万两,取得了掠夺中国资源、倾销商品和开设工厂的特权,加速了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1897年创立的八幡制铁所,它的部分经费来自中国的赔款,使用的铁矿石主要靠中国大冶铁矿供给。1901年,该厂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百分之五十三,钢材占百分之八十三,从而奠定了日本钢铁工业的基础。1906年,铣铁产量为十四万五千吨,钢为六万九千吨;1913年,铣铁产量增至二十四万三千吨,钢增至二十五万五千吨。1894年,铁路线为三千四百零二公里,到1904年增为七千五百三十九公里。1893——1903年,纺织品增加了三倍多。1903年拥有十个工人以上的工厂达八千二百七十四家。
随着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生产和资本迅速集中,垄断组织不断出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在纺织、造纸和亚麻业中出现了卡特尔组织,到二十世纪初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纺织联合会在二十世纪初已取得垄断地位,其中三井等七家纺织公司集中了全部纺织业的资本和纱绽一半以上。在造纸业中,由王子制纸和富士制纸等联合组成的辛迪加,在1900年垄断了全国造纸生产总额的百分之六十四。1913年八幡制铁所垄断了全国生铁产量的百分之七十三,钢产量的百分之八十四。三菱等五家大公司垄断了全国煤产量一半以上。住友、古河、藤田、三菱、久原五大公司的铜矿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百分之六十九。造船业方面,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三家大公司建造的船舶总吨数占全国总吨数的一半,此外,制糖业辛迪加、水泥业卡特尔、石油业卡特尔等相继出现,在面粉、火柴、烟草等轻工业部门中,也都出现了卡特尔。 “财阀”是日本垄断资本所具有的一种特殊形式。三井、三菱、安田、住友“四大财阀”,拥有银行,控制许多重要工业,并向外国输出资本。三井财阀通过银行控制纺织、造纸、矿业、电气等工业部门。三菱财阀也掌握了造船、铜矿、海运、造纸等许多大企业。住友、安田亦拥有银行,并投资于企业。由于日本出现了许多垄断企业,工业资本已与银行资本相结合,并开始资本输出,垄断资本在国民经济生活中已占统治地位,而且与政府、官僚、军阀勾结,操纵政党,左右政权,所以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日本进入了帝国主义阶段。
日本帝国主义具有自己的特点,因其自身的历史和经济条件,发展成为带有军事封建性的帝国主义。
日本帝国主义之所以具有“军事封建”的特点,主要是由于明治维新是一次不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所造成的。明治初期的改革,虽然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但在经济上、政治上以及社会生活中都保留了大量封建残余,农村中保留了大土地所有制和地主对农民的封建剥削。而且,垄断资本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并同天皇制军国主义密切结合,使日本帝国主义特别富于侵略性。
日本帝国主义的封建性表现为垄断资本同封建残余相结合。在经济上,农村保留着大土地所有制,掠夺式的租佃制和高利贷剥削,农民生活非常困苦,被迫到城市做工谋生,使半封建的农村成为资本主义企业获得大量廉价劳动的储备所。而且封建残余亦被带到资本主义企业中,工厂里实物工资制盛行,工人毫无政治权利甚至没有人身自由,厂主可以对工人施行体罚,甚至可以买卖女工,工人不仅受资本主义剥削而且受师徒制、包身制等封建性的奴役。同时,日本垄断资本大都带有浓厚的封建性。他们许多是由封建特权商人在日本政府扶植下转化而来的,许多同时是封建大地主,如三菱就是占有二千多町步土地的大地主。三井、三菱财阀,都以家族为中心建立垄断公司,并在公司内部实行严格的“宗法式”的统治。在社会关系上,封建残余表现为半封建的等级制度。如实行家长制,子女绝对服从;男子至高无上,妇女处于无权地位等。这些封建残余不利于实现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有碍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同封建残余相结合的日本垄断资本带有浓厚的军事性。这种资本主义关系与封建残余的相互渗透,反映在政治上则是封建军阀、地主官僚、财阀三位一体,控制了日本国家的政治生活。军阀在国家中处于领导地位,下级武士掌握政府实权,他们保持了封建的武士道精神,宣扬“武国”思想,以杀伐、征服为信条,为地主资产阶级效劳,把日本推上军国主义的道路。日本“财阀”都是在政府扶植下,靠军事工业和对外战争发展起来的。他们控制的军事工业与运输业,为对外战争提供物质基础,对外战争又使垄断资本家大发横财,加速垄断资本的发展和国民经济军事化。由于日本保留了大量的封建残余,封建的和资本主义的双重压迫剥削,使劳动人民生活极端贫困,阶级矛盾异常尖锐,国内市场十分狭小,资源严重不足,因此日本垄断资产阶级和军阀相勾结,疯狂地发动侵略战争,借以转移人民的斗争视线,夺取国际市场和原料产地,表现出强烈的军国主义性质。
明治维新后的新政府采用“天皇制”形式,宣布由天皇亲自执政。一批显要的地主、武士特别是萨摩、长州两藩的武士出身的官僚和军阀控制着政府和军队。明治政府既无宪法又无议会,实质上日本是一个君主专制国家。政府的改革措施并未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封建剥削依然存在,农民依旧过着贫困的生活。农民要求改革现状的斗争并未停息,打击了天皇政府,也鼓励了资产阶级的反政府情绪。明治维新后,资产阶级的力量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日益壮大,他们不满于政治上的无权地位。尤其是中小资产阶级,不满政府给予大商人、大资产阶级的种种特权和扶持。中小地主反对高额地税政策。部分士族留恋旧日特权,甚至发动暴乱。另一部分士族,特别是他们中间的知识分子倾向于中小资产阶级和中小地主,并成为他们在政治上的代言人,要求实行进一步的改革。于是,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在日本掀起了一个反对专制主义,宣传天赋人权,实行资产阶级改革,扩大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实施普选制和代议制的自由民权运动。
自由民权运动是由被排挤下野的参议板垣退助发起的。1874年1月,板垣退助、后藤象二郎等民权主义派,向政府提出设立民选议院的建议。接着组织了“爱国社”等组织,在全国展开了宣传活动,宣扬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论”。从此自由民权运动开始,并向全国发展。1878年11月,爱国社在大阪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会上成立了全国社团联合组织。从此,自由民权运动发展为全国性的政治运动。会后,衫田定一回到家乡领导了越前七郡农民进行反对官府的斗争,把自由民权运动与人民斗争结合起来。1880年3月,爱国社在大阪召开第四次大会。会议把该组织改名为“国会开设促成同盟”,会员很快发展到十三万人。明治政府迫于形势,于1881年颁布诏书,宣布十年后开设国会,颁布和实施宪法。
1881年10月,参加民权运动的各团体在东京组成了自由党,选举板垣退助为党的总裁。自由党宣布它的任务是“致力于确立良好的立宪政体”,提倡“民定宪法”,宣传“主权在民”思想,主张实行法国式的议会民主。1882年4月,原政府中参议大隈重信组织立宪改进党,主张实行英国式的立宪君主制,宣扬“主权属于君民之间”。自由党和立宪改进党虽然同属于资产阶级的政党,但前者比较激进,后者是运动中的温和派。自由党人积极进行活动,大力宣传宪政思想,他们编写了《美国独立史》、 《法国革命史》,翻译了《共和原理》、 《民约论》等,促进日本民主主义思想的发展。而且自由党的地方组织常同农民联合起来进行反对政府的斗争。(www.xing528.com)
日本政府采取严厉的限制、镇压与收买拉拢、挑拨离间相结合的手段来对付自由民权运动。1882年,颁布了打击各种社会活动的法律,规定各政党必须向政府交出党员名单,召开会议时必须在三天前取得政府同意,各政党不得在地方设立支部,不得与其他地方党派互通信息。同时,又收买政党领袖并挑拨各政党间的关系。例如让三井出钱收买了自由党副总裁后藤象二郎,并通过后藤笼络板垣,在运动方兴未艾时接受政府公费出国旅行放弃斗争。从而引起两党互相攻讦,致使政府阴谋得逞。自由党于1884年自动解散。但自由党下层争取自由民权的斗争并未终止,他们领导的群众反政府的起义不断发生。
明治政府在自由民权运动的压力下,被迫对统治政策进行调整,在加强大资产阶级大地主统治的前提下,对中小资产阶级作了一定的让步,以便欺骗人民并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1882年,日本政府委派伊藤博文(1841——1909年)起草宪法,并赴欧美等国考察宪政制度。作为实行宪政的准备步骤,1885年明治政府废太政官制,实行内阁制,伊藤博文任日本第一任内阁总理大臣,着手起草宪法。伊藤博文经过一年半时间的出国考察,认为普鲁士的宪政制度最适合日本国情,随即以普鲁士宪法为蓝本,精心炮制了宪法草案,1889年2月,以天皇名义正式颁布。
宪法在名义上宣布“君主立宪”,实质上赋予了天皇较大的权力。宪法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其权力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天皇享有批准法律、任免大臣、召集和解散议会、宣战、媾和、统帅海陆军等权力。宪法规定,日本国民称为“臣民”,允许臣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但又以“在法律范围内”作为附加条件,来限制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了议会的组成和职权。议会分为贵族院和众议院。贵族院由皇族及华族组成。众议院由选举产生,只有纳直接国税十五日元以上(满一年以上),二十五岁以上的男子才有选举权,具有同样财产资格的三十岁以上的男子才有被选举权。议会权力较小,只是参与制订法律,审议政府的议案,政府不受议会的约束。
宪法规定设立内阁和枢密院。内阁大臣皆对天皇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在内阁中,海陆军大臣的权力极大,可以直接向天皇上奏。枢密院由议长和副议长以及天皇所任命的二十五名顾问官所组成。枢密院应天皇的咨询,审议重要国务,实际上成了国家的最高决策机关。
1889年的日本帝国宪法,巩固了明治维新后在日本确立起来的近代天皇制度。但也承认了人民的基本人权和参政权,以及确立了同行政机构分离的独立的立法、司法体系,从而确立了和过去绝对专制主义不同的国家政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由民权运动的成果,对以后的资产阶级改革具有一定的意义。这部宪法是地主资产阶级妥协的产物。此后,日本资产阶级政党完全同官僚、军阀结合在一起,对内实行军事警察统治,对外发动侵略战争。
三、对外侵略扩张
日本明治维新后,在争取摆脱本身对欧美国家的从属地位的同时,便开始走向侵略扩张的道路,对邻近的国家,首先是对朝鲜和中国进行了一系列侵略活动。
1872年,把自古以来独立的国家琉球的国王绑架到日本,强迫其宣布是日本的属地。1879年正式吞并琉球,改为冲绳县。
1874年,日本发动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战争。此次侵略战争遭到台湾人民的顽强抵抗,吞并台湾的阴谋未能得逞,但日本却从腐败的清政府手中敲诈了五十万两白银的赔款。
明治政府成立后第二年就提出“征韩论”,准备发动侵略朝鲜的战争。1875年日本舰队炮击江华岛,1876年强迫朝鲜政府签订《江华条约》,取得一系列特权,使朝鲜开始沦为日本的半殖民地。
1892年执政的伊藤博文内阁,为了准备对朝鲜和中国的大规模的侵略,求助于英、美等国,英美也力图利用日本排挤和对抗俄国在中国的势力,于是他们便开始勾结起来。1894年8月,日本首先修订了英日条约,继而又与欧美其他各国分别修订了不平等条约,由此改善了日本的国际地位,也助长了日本的侵略气焰。在日英条约签订后第九天,日本就挑起了中日甲午战争。结果中国失败。1895年4月,中国被迫接受奴役性的《马关条约》,日本从中国获得割让台湾、澎湖列岛,赔款二亿两白银等权益,并使朝鲜沦为其半殖民地。中日甲午战争,加速了日本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的过渡,加深了中国的民族危机。
甲午战争后,日本积极参与国际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竞争。1900年,日本参加八国联军镇压义和团的革命运动。日、俄这两个特别富于侵略性的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在争夺中国东北的角逐中存在着尖锐的矛盾。《辛丑条约》后,俄国拒不撤兵,妄图永远占领中国东北。俄国这种独占中国的野心,与日本侵略中国的阴谋发生尖锐的矛盾。1904年,日本发动了日俄战争,不断击败俄军。1905年,日俄在美国朴茨茅斯签订和约。日本取得中国辽东半岛和俄国的库页岛南部以及对朝鲜的独占权。1910年,日本正式吞并朝鲜,朝鲜沦为日本殖民地。从此,日本日益走上了与欧美帝国主义争夺亚洲和世界霸权的军国主义道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