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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会计概述及其准则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加拿大,政府会计称为公共部门会计,是政府整体、政府部门等公共部门主体所适用的会计。PSAB还适当参考了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来制定公共部门会计准则,但并不是完全加以采用,而是要充分考虑加拿大政府活动的特点,例如金融工具准则就不同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目前加拿大PSAB已经发布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公共部门权责发生制会计准则。

加拿大政府会计概述及其准则

在加拿大,政府会计称为公共部门会计,是政府整体、政府部门等公共部门主体所适用的会计。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加拿大公共部门会计逐步从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过渡,并经历了先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逐步过渡到现在采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的历程。

加拿大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由公共部门会计理事会(PSAB)制定。PSAB于1981年由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ICA)成立,是专门制定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和其他财务报告指南的独立的准则制定机构。PSAB成立的动因在于,随着加拿大政府财务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国内诸多的政府利益相关者认为,加拿大各级政府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可比的和一致的方法编报财务报告,因此产生了由专门机构制定统一的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需求。

自成立以来,PSAB主要参考了加拿大企业会计准则来制定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对于企业会计准则不适用于公共部门的方面或不能满足公共部门核算需要的方面,则会在对应公共部门会计准则中做出不同的规定或单独制定公共部门特定事项的准则。例如,公共部门会计准则中使用了与企业会计基本一致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要素定义,但对于资产减值事项,则根据公共部门持有资产的特殊性质,规定了不同于企业会计准则的减值计算方法。PSAB还适当参考了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来制定公共部门会计准则,但并不是完全加以采用,而是要充分考虑加拿大政府活动的特点,例如金融工具准则就不同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目前加拿大PSAB已经发布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公共部门权责发生制会计准则。(www.xing528.com)

2009年以前,加拿大公共部门会计准则主要在联邦政府、省及大区政府和基层地方政府范围内执行;2009年以后,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执行范围扩大到政府机构(即政府所控制的非营利机构,如公立学校),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已经作为公认会计原则而成为加拿大公共部门主体编制财务报告的统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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