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的信息
(1)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①货币资金;②短期投资;③财政应返还额度;④应收票据;⑤应收账款净额;⑥预付账款;⑦应收股利;⑧应收利息;⑨其他应收款净额;⑩存货;⑪待摊费用;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⑬长期股权投资;⑭长期债券投资;⑮固定资产净值;⑯工程物资;⑰在建工程;⑱无形资产净值;⑲研发支出;⑳公共基础设施净值;㉑政府储备物资;㉒文物文化资产;㉓保障性住房净值;㉔长期待摊费用;㉕待处理财产损溢;㉖受托代理资产。部门(单位)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应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
(2)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①短期借款;②应交增值税;③其他应交税费;④应缴财政款;⑤应付职工薪酬;⑥应付票据;⑦应付账款;⑧应付政府补贴款;⑨应付利息;⑩预收账款;⑪其他应付款;⑫预提费用;⑬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⑭长期借款;⑮长期应付款;⑯预计负债;⑰受托代理负债。负债类应当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负债的合计项目。
(3)净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①累计盈余;②专用基金;③权益法调整。净资产类应当包括净资产的合计项目。
(4)合并资产负债表应当列示资产总计项目、负债和净资产总计项目。(www.xing528.com)
(二)合并收入费用表中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的信息
(1)收入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①财政拨款收入;②事业收入;③经营收入;④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⑤投资收益;⑥捐赠收入;⑦利息收入;⑧租金收入。收入类应当包括收入的合计项目。部门(单位)合并收入费用表中的收入,应当按照收入来源进行分类列示。
(2)费用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①工资福利费用;②商品和服务费用;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费用;④对企事业单位补贴费用;⑤固定资产折旧费用;⑥无形资产摊销费用;⑦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摊销)费用;⑧保障性住房折旧费用;⑨计提专用基金;⑩所得税费用;⑪资产处置费用。费用类应当包括费用的合计项目。
(3)部门(单位)合并收入费用表应当列示本期盈余项目。本期盈余,是指部门(单位)某一会计期间收入合计金额减去费用合计金额后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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