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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预算收入优化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现金流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还应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的核算确认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时,在财务会计中,按照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目。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预算收入优化

(一)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的含义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现金流入。

事业单位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可以是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与其附属独立核算单位通常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和预算管理关系;与其附属独立核算企业通常不仅存在投资上的资金联系,而且存在有权任免其管理人员职务、支持或否决其经营决策等权力联系。事业单位的附属独立核算企业大多曾经是事业单位的一个组成部分,从事相应的业务活动,后因种种原因从事业单位中独立出来,成为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通常按规定的标准或比例向事业单位上缴款项,从而形成事业单位的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上缴的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的科目设置

为核算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应当在财务会计中设置“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总账科目。本科目应当按照附属单位、缴款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为核算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事业单位应当在预算会计中设置“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总账科目。本科目应当按照附属单位、缴款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还应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www.xing528.com)

(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的核算

(1)确认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时,在财务会计中,按照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目。实际收到应收附属单位上缴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在预算会计中,收到附属单位缴来款项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科目。

(2)期末,将“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将“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转入非财政拨款结转,借记“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科目;将“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转入其他结余,借记“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其他结余”科目。结转后,“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目和“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科目应无余额。

【例题14-12】 20×2年2月10日,某事业单位确认应收附属单位上缴收入350000元,2月20日收到上述款项。该事业单位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例题14-13】 年末,某事业单位“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为76000元,“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为83000元,其中,专项资金收入50000元,非专项资金收入33000元。该事业单位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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