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账款是行政事业单位因购买物资、接受服务、开展工程建设等而应付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款项。
为核算应付账款业务,行政事业单位在财务会计中应当设置“应付账款”总账科目。该科目应当按照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建设项目,还应设置“应付器材款”“应付工程款”等明细科目,并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应付账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金额。
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所购材料、物资、设备或服务以及确认完成工程进度但尚未付款时,根据发票及账单等有关凭证,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金额,借记“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这种情况下,在预算会计中不做账务处理。
(2)偿付应付账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在预算会计中,借记“事业支出”“行政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货币资金)、“资金结存”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等。
(3)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这种情况下,在预算会计中不做账务处理。
(4)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应付账款,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经批准核销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核销的应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此时,在预算会计中不做账务处理。(www.xing528.com)
【例题13-20】 某行政单位发生如下应付账款业务:
①20×2年9月27日,向H公司购入一批原材料,价款为15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②20×2年10月15日,用财政授权支付前欠H公司部分材料款13000元。
③20×2年11月15日,该行政单位与H公司协商,豁免前欠材料款2000元。
该单位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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