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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核销及登记规定

更新时间:2025-01-11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①经批准核销其他应收款时,按照核销金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其他应收款是指单位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已经偿还银行尚未报销的本单位公务卡欠款、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支付的可以收回的订金或押金、应收的上级补助和附属单位上缴款项等。

为核算其他应收款业务,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其他应收款”财务会计总账科目。该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在预算会计中无资产类账户设置,对于因其他应收款而发生的现金流入,通过“资金结存”科目(货币资金)进行平行处理,以及时反映相关预算的执行与管理情况。

(1)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①发生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库存现金”“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在预算会计中暂不进行账务处理。

②收回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按照收回的金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该业务在预算会计中暂不进行账务处理。

③单位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有关部门使用备用金以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并补足备用金。

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备用金时,按照实际发放金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在预算会计中暂不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报销金额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在财务会计中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在预算会计中借记“事业支出”“行政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货币资金)。

④偿还尚未报销的本单位公务卡欠款时,按照偿还的款项,在财务会计中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在预算会计中不做账务处理。持卡人报销时,按照报销金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在预算会计中借记“事业支出”“行政支出”等科目[实报金额],贷记“资金结存”科目(货币资金)等。

⑤将预付账款账面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具体说明参见“预付账款”科目。(www.xing528.com)

(2)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如果发生不能收回的迹象,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①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按照核销金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当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在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②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金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货币资金),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

(3)行政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①经批准核销其他应收款时,按照核销金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在预算会计中不做账务处理。

②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按照收回金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货币资金),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

【例题11-15】 某行政单位20×2年1月1日给业务部门甲核定备用金数额为7000元,并于当天发放。1月10日该部门使用备用金购买部分办公耗材,价值为500元。1月15日财政授权支付偿还公务卡款3000元,1月20日该公务卡持有人报销购买办公耗材1000元。

该单位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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