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共设置会计科目59个,其中,资产类15个,负债类11个,净资产类9个,收入类12个,支出类12个。应当使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是对财政总预算会计要素做进一步分类的一种方法。它是财政总预算会计设置账户、核算和归集经济业务的依据,也是汇总和检查财政总预算资金活动情况及其结果的依据。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要素的类别,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可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5类。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共设置会计科目59个,其中,资产类15个,负债类11个,净资产类9个,收入类12个,支出类12个。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统一适用的会计科目如表3-1所示。
各级总会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1)应当对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进行的经济活动,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不得以《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作为进行有关经济活动的依据。
(2)应当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使用的总账科目可以不用;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各级总会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以外的明细科目,或者自行减少、合并《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的明细科目。
(3)应当使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随意打乱重编。(www.xing528.com)
表3-1 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统一适用的会计科目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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