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风险是指市场价格变动,使得网络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头寸不一样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国际市场主要商品价格的变动,及主要国际结算货币发行国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也构成网络金融机构的市场风险。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使交易完全由市场控制,由于市场操纵导致价格巨幅波动将产生极大的风险。“比特币”不断上演过山车式的价格波动,就是很好的见证。
1. 汇率风险
随着金融业国际化的趋势,网络金融已经跨越了地域限制,呈现全球化特征。网络金融的用户未来的国际化趋势也会非常明显。如网络银行业务国际化后,用户的业务将涉及不同货币单位,那么汇率的风险也就无法避免。汇率风险会随着政治、社会或者经济的发展而增大。网络银行用户利用在线交易的便利,可能会利用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而采取快速交易的套利方法操作,网络银行将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对于一些网络金融创新业务来说,汇率波动可能引起业务的巨幅动荡,形成经营风险。如“比特币”交易中,美元对“比特币”的汇率变化呈现了完全失控的态势。在所谓的“去中心化”“脱媒化”的导向下,其交易价格完全市场化,并且容易被少数机构甚至个人操纵。
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网络金融机构因利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提供电子货币的网络金融机构因为利率的不利变动,其资产相对于负债可能会发生贬值,网络金融机构因此将承担相当高的利率风险。利率水平的变动会影响金融产品的定价。由于便捷性和优惠性,网络金融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发放更多的贷款,与更多的客户进行交易,面临着更大的利率风险。
网络金融产品定价的基本方法主要有基于现金流贴观的估值方法、基于风险/收益的定价方法、基于不存在无风险收益的无套利定价方法等,使用现金流贴现的估值方法对网络金融机构推出的产品进行收益率定价时,产品预期收益率是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决定的,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通过这一渠道影响网络金融产品的市场收益率。同市场利率波动对网络金融产品定价产生的波动损失即利率风险。
由于产品收益率和利率具有明显的刚性关系,网络金融机构在面对一些信用状况不佳的客户时,可能因不能自主提高收益率来降低其信用风险而只能拒绝对该客户放款;在面对信用情况较好的客户时可能因收益率过低而使客户拒绝投资网络金融产品。利率风险导致网络金融机构的业务规模具有一定的限制性。由于我国网络金融机构还未发展成熟,目前还缺乏有效的措施来管理控制利率风险。
(二) 业务创设风险
1. 产品设计风险
在网络金融的产品创新过程中,涉足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如网络企业)等尤其显得活跃。这些机构的非金融背景使得其在业务创新中具有更加开阔的视野,容易突破传统业务思维的束缚。因此,很多产品创新都是走的跨界路线,为网络金融的创新活动增添了亮点。但是,由于这些创新活动缺乏经验,产品体验也没有缺乏足够的时间,导致产品在设计环节存在缺陷,在实施中出现不协调的可能性大大提升,也为网络金融代理产品设计层面的风险。
如部分P2P平台的具体产品设计就隐含了很大的风险。为了吸引投资者、提高交易量,信贷产品出现了异化,尤其是秒标和净值标,风险极大,甚至存在金融诈骗风险。此外,部分P2P平台允许投资者利用信用卡透支进行秒标套利,也增大了风险。
2. 产品失控风险(www.xing528.com)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发展的突飞猛进,利用电子手段进行支付的需求越来越高,而创造或生产电子支付手段的难度却越来越低,导致网络金融工具创设简单化。以电子货币为例,像“比特币”所标榜的“脱媒化”、“去中心化”等思潮,使电子货币在无中心的体系中运营,缺乏必要的担保,甚至企业、社会机构、私人部门、俱乐部,都有可能发行或变相发行电子货币。一旦发行者控制机制不完备,就可能扰乱金融秩序。目前,国际上对电子货币这样的业务,一是对主体资格进行严格的限制,如德国、意大利等;二是对发行行为进行全面的限制,如日本。无论采用哪种办法,实际运行中都存在一些问题。随着网络金融创新活动的深入,创新业务也会层出不穷,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控制好源头,今后会后患无穷。
(三) 业务运营风险
1. 业务非正常运营风险
网络金融的创新业务在运营过程中,由于管理和业务运作的问题,可能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如支付系统产生故障导致支付不成功,使用户蒙受损失;虚拟货币交易中发生业务延迟等也可能受到影响。网络金融创新业务由于其不成熟的特征,大部分业务模式都没有成功经验,在运营中失败的可能性也是极高的。网络金融机构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大,如果某种业务模式过于创新或创新不足,不切合实际、不符合客户需求,将无法实现持续盈利。
2. 外部控制风险
以电子货币为例,规模的扩大将可能招致庞大的国际游资,各种市场主体将会利用其便捷的电子化手段和较低的交易成本经常性地调整货币的持有结构,减少手持现金和活期存款的比例,增加以追逐高额短期回报为目标的金融资产比例。同时,电子货币的“去中心化”和“无形性”使其活动失去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交易过程更加不透明导致国际投机资本的运作更具隐蔽性和复杂性。大量国际游资的突发性转移无疑将引致金融市场的波动,而电子货币的快速传播特征又会使这种波动迅速蔓延,造成整个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增加了金融当局对其进行控制的难度。
(四) 市场操纵风险
部分网络金融创新业务的规模、覆盖面等都没有达到理想的水平,有些项目的市场流通程度不高,极易被少数人掌控,从而操纵市场。
电子货币的虚拟性,使其运行机制不依赖中央银行、政府、企业的支持或者信用担保,而是依赖对等网络中种子文件达成的网络协议和“去中心化”、自我完善的货币体制。然而,这种“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脱离了传统的中央银行背书,其内在价值完全由市场的交易所控制。北京时间2014年2月10日傍晚,全球知名的“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的“比特币”交易价格出现离奇暴跌。据事后Mt.Gox发布的消息称事件是由于一名客户“误操作”,以低于102美元的价格抛售了大量“比特币”。仅仅是一个客户的操作,即可造成市场的巨幅动荡,而“比特币”近年来价格的狂升,又何尝没有国际炒家的影子。因此,电子货币比传统货币具有更大的市场操纵风险。
(五) 财务披露风险
网络金融的很多业务具有创新性质,业务的稳定性、成熟度尚不完备,业务的波动和震荡极为频繁,也引发很多不确定风险。因此,向公众及时披露财务信息尤其重要。
目前,像“余额宝”这样的余额理财业务的收益率、投资组合信息披露比较及时,而像P2P、众筹等业务大多不披露自身财务状况。即使P2P网贷平台公布财务报告,其财务状况也未必清晰。对于P2P网贷模式来讲,平台本身并不是债权债务方,坏账率不会反映在其财务报告的任何指标中。对于小贷担保模式来讲,虽然其坏账率可以通过赔付金额来初步确定,但平台往往设置了赔付标准和赔付时间上的严格限制,使得财务报表上的赔付金额处于不完整统计和存在时间差的情况;平台也并不按照担保公司的会计规则填报,赔付金额的具体数值也有可能淹没在财务费用和其他科目之中。对于专业放贷人与债权转让结合的模式来讲,P2P网贷平台公司与债权债务也毫无关系,坏账指标并不出现在其财报中。虽然风险储备金(不是坏账计提)科目可部分反映相关指标,但其反映是非常有限的。即使是去查询该专业放贷人的银行流水或者进行有限的债权信息抽样调查,由于期限错配和金额错配,获得具体信息难度极大,何况这还涉及公民权利和法律的问题。这一切使得投资者和公众很难通过P2P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来了解平台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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