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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货币的国际市场作用和票据性功能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电子货币发行者是信用卓著的超国界组织,则它的接受性将超越国家法定货币而在国际市场发挥作用。(二) 票据性功能1. 法律要件的资料化电子货币利用信息处理,使其成为在私人系统内成为可以交易的票据。

电子货币的国际市场作用和票据性功能

(一) 货币性功能

1. 价值储藏功能

电子货币可以储存预付金额、商品与劳务单位或授权付款上限。如预付卡价值可以随时加减,只要余额为正就可使用。如果发行单位许可,可以随时免费增加预付卡价值,使消费者能延长消费时效或扩大可用的消费金额。

2. 价值尺度功能

电子货币单位与市场交易单位相同,可用货币单位代表或用商品/劳务单位计算,使用者可以自由选择。以实体单位作购买力计算价值时,双方可以避免受物价调整的影响。

3. 交易媒介功能

电子货币可以在各种市场使用,包括商品/劳务、金融不动产外汇、虚拟产品(如电子游戏)、网络交易等。它可以记名或不记名行使转让权或利用密码登记作记名转让,以确定转让的合法性,这种功能比一般现金更加安全。如果电子货币发行者是信用卓著的超国界组织,则它的接受性将超越国家法定货币而在国际市场发挥作用。电子货币价值就是信用(世界性兑现能力),比一般货币价值(国家主权与法偿承诺)更能产生跨国界的购买力。

4. 延期收支的标准(www.xing528.com)

电子货币可作为远期契约的收支工具,虽无法直接偿还,但在同一系统下,具有以上三项功能亦可作为远期收支标准。如果锁定利用实体计算单位,更可以免除物价上涨影响。

(二) 票据性功能

1. 法律要件的资料化

电子货币利用信息处理,使其成为在私人系统内(非官方票据交换所)成为可以交易的票据。利用各种编码及代号,电子票据可以具备所有法律要件,并利用电子签名提出背书、承兑、贴现、交换与转让。提出电子票据就是提出应收款的请求权,当相应的应付款透过同一交换网络,就可以在系统内完成结算与清算。如果清算与结算余额为零,交换双方就不需要由金融系统的存款账进行调整,也间接减少了金融系统的存放款活动。如果交换不能完成,系统就会发出警告,双方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进行第二次交换。

2. 24小时全天候交易

任何交换或转让可在24小时内随时完成,不受金融系统的营业时间限制,可利用票据交换所与短期资金借贷系统(ACH与CHIPS)的所有功能。宽松的管制可以加强资金自由流通。电子货币由私人系统发行,本身没有提供存款或信用收授,因此金融系统及中央银行无法干涉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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