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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概念与发展简介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 电子商务的概念在国际上,电子商务至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目前在国际上应用最多的有两个名字,分别是electronic commerce和e-business。国内方面,目前学术界对电子商务的认定基本上还是倾向于广义的范畴。归纳起来,目前电子商务的概念大致可以分成狭义和广义两种。

电子商务的概念与发展简介

(一) 电子商务的概念

在国际上,电子商务至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目前在国际上应用最多的有两个名字,分别是electronic commerce(e-commerce或EC)和e-business。

1997年11月6日至7日在法国巴黎举行的国际商会世界电子商务会议对此的定义是:“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对整个贸易活动实现电子化。”

欧洲议会关于“电子商务”给出的定义是:“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商务活动。它通过电子方式处理和传递数据,包括文本、声音和图像。它涉及许多方面的活动,包括货物电子贸易和服务、在线数据传递、电子资金划拨、电子证券交易、电子货运单证、商业拍卖、合作设计和工程、在线资料、公共产品获得。它包括了产品(如消费品、专门设备)和服务(如信息服务、金融和法律服务)、传统活动(如健身体育)和新型活动(如虚拟购物、虚拟训练)。”

美国学者瑞维·卡拉科塔(Ravi Kalakota) 和安德鲁·B.温斯顿(Andrew B. Winston)在他们著名的《电子商务的前沿》一书中提出:“广义地讲,电子商务是一种现代商业方法。这种方法通过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服务传递速度,满足政府组织、厂商和消费者的建低成本的需求。这一概念也用于通过计算机网络寻找信息以支持决策。一般来讲,今天的电子商务通过计算机网络将买方和卖方的信息、产品和服务器联系起来,而未来的电子商务则通过构成信息高速公路的无数计算机网络中的一条将买方和卖方联系起来。”

世界贸易组织(WTO)在电子商务专题报告中指出,电子商务就是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营销、销售和流通活动,不仅指基于因特网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机的商务活动,包括通过网络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采购、产品展示、订购到出品、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贸易活动。

国内方面,目前学术界对电子商务的认定基本上还是倾向于广义的范畴。上海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中心给电子商务下的定义是:“电子商务是指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活动。电子商务(EC)主要包括利用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e-mail)、电子资金转账(EFT)及因特网的主要技术在个人间、企业间和国家间进行无纸化的业务信息的交换。”北京君思电子商务研究发展中心认为:“电子商务的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电子商务指的是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

归纳起来,目前电子商务的概念大致可以分成狭义和广义两种。

(1) 狭义的电子商务。是指各种具有商务活动能力的实体(生产企业、商贸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机构、个人消费者)利用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的各类商务活动。这个过程包括了信息的查询、询价谈判、价格磋商、电子合同订立、电子支付与认证、发货配送、货物接受、售后服务、购买评估等一系列活动,整个过程完全借助于电子工具,是无纸化的操作。

(2) 广义的电子商务。不仅包括企业间的商务活动,还包括企业内部的经营活动,涵盖了企业的采购、生产、管理、财务、营销等各个方面,通过网络化的过程,实现企业内部的信息共享,并且通过供应链对企业的上下游合作资源进行整合,促进企业的业务流程的重组,形成协同化的作业,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 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

1. 早期电子商务萌芽阶段:计算机在商贸领域的应用

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计算机在数据处理领域应用的深入,人们开始利用计算机来管理商品和服务信息,以辅助电话、电传等电信工具进行商品、服务贸易洽谈,使电子信息技术渗透到商贸活动的机会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大;频繁引入电子信息技术的结果使得商贸业务开始告别传统的手工处理方式,进入初始的电子处理形态,萌发了电子商务的雏形。

2. 商务流程电子化阶段:电子数据交换在商贸领域的应用

20世纪70—80年代,出现了电子数据交换(EDI)。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EDI是指“将商业或行政事务处理按照一个公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或文档数据格式,从计算机到计算机的电子传输方法”。由于EDI可以通过传递标准的数据流而避免人为的失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发达国家的EDI得到飞速发展,并引发了全球的“无纸化贸易”热潮,同时促进了与商务过程有关的各种信息技术在商业、制造业、基础工业和服务业的广泛应用,导致了商务流程全面电子化趋势。

3. 商务流程网络化阶段:电子商务在全社会的广泛应用

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国防部认识到将来的武器需要功能强大的计算机进行协调和控制,雇用了很多顶尖的通信技术专家,并委托一些著名的大学和研究所参与研究。研究的目的是创造出一种全球性的网络,即使这种网络的一部分被敌人的军事行动或破坏活动所摧毁,整个网络还可以正常运行。这种独立运行的网络不需要一个中央计算机来控制,网络可以自由接入并通过无数接入者进行交流。1969年,美国国防部的专家用这种网络思维把四台分别位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斯坦福国际研究所(SRI Inter-national)、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和犹他大学的计算机连到一起,建立了最早的包交换网——ARPANet。20世纪70年代,ARPANet遍布全美的几十所大学研究机构,更多的专家加入这个网络,提高了网络运行的速度和效率。1985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接管了ARPANet,提供巨额资金建造了全美五大超级计算中心,形成了全国主干网NSFNet。1989年,NSF允许两家商业性的电子邮件服务商MCI Mail和Compu Serve与NSFNet建立有限的连接,开启了网络私有化的进程。到20世纪90年代初,NSFNet已经完成了私有化,演变成一个完全的公共网络,标志着全球最大的公共网络——因特网(Internet)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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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网”和“互联网”这两个概念是一样的吗?

这两个概念目前在国内的使用不是很规范,包括政府机关、国家网络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在内,经常不分场合,使得这些概念莫衷一是。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China National Committee for Termsin Sciencesand Technologies,www.term.gov.cn)审定的名词查询结果如下。

[学科]通信科技—> 通信网络

[汉语推荐使用规范名词]

因特网

[英文等价术语]

Internet

[术语定义(汉语)]

在全球范围,由采用TCP/IP协议族的众多计算机网相互连接而成的最大的开放式计算机网络。其前身是美国的阿帕网(ARPANet)。

[学科]通信科技—> 通信网络

[汉语推荐使用规范名词]

互联网(www.xing528.com)

[英文等价术语]

internet

[术语定义(汉语)]

由多个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成,而不论采用何种协议与技术的网络。

可见,“因特网”和“互联网”是不同的概念,两者的覆盖范围不同。“互联网”是泛指,凡是能彼此通信的设备组成的网络就叫“互联网”。所以,即使仅有两台机器,不论用何种技术使其彼此通信,也叫“互联网”。国际标准的“互联网”写法是internet(字母i一定要小写),“因特网”是“互联网”的一种,是由上千万台设备组成的“互联网”,是特指的概念。“因特网”使用TCP/IP协议让不同的设备可以彼此通信,是全世界覆盖范围最广的开放式网络系统,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以通过通信设备接入“因特网”进行通信和访问。使用TCP/IP协议的网络并不一定是“因特网”,一个局域网也可以使用TCP/IP协议。接入“因特网”的计算机,都会按照IP协议分配到一个唯一的IP地址(也就是所谓公网地址,像内部网这样的私网就可能是只有内网地址。在网络通信中,内网地址只要不是在同一网内,是可以重复的,而公网地址是由“因特网”的IP地址管理机构分配的,是全球唯一的)。如果世界上任何两个人需要通过网络进行交流或沟通,那么他(她)利用“因特网”是没有任何障碍的。如果是笼统的“互联网”,则还包含很多私网在内。这些私网可能没有公网IP地址,外部用户是无法和他们进行互相通信的。因此,在电子商务领域里,个人或者企业为了进行广泛的交流、交易活动或者数据交换,就必然使用“因特网”。当用户在网络上需要查找一个主页时,往往是输入一个域名,通过域名解析机构的地址解析,指向特定的服务器地址,这样就实现了网页的访问。但是,这仅限于在一个公共的、共同使用TCP/IP协议的环境下,否则用户根本无法访问到网页所在的服务器。现在,全世界无法接入“因特网”的网络系统似乎不多,但是部分涉及安全和机密的网络可能仍然以局域网的形式运作,少数国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与“因特网”连接的话,则这个国家的用户就无法与国外的用户进行网络通信。那么,接入“因特网”的私网之间能否无障碍地实现通信与沟通? 实际上这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由于使用的通信协议不一致等原因,外部用户无法随意访问私网的内部资源,即时得到授权,如果没有技术上完美的转换,互相通信的可能性也几乎为零。

因此,“因特网”和“互联网”是不同的概念,如果不加区别,很可能传达错误的信息:只要是一个网络,就可以实现任意的访问,就可以实施电子商务,实现在线支付与转账……至于“国际互联网”这样的名称更是不知所云,也未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是不规范的用法。目前在国内对“因特网”和“互联网”的用法较为混乱,尤其是“互联网”的使用近年来更为普遍,而从其所指的内容分析,其实都是“因特网”。我国政府部门对此概念的应用也一直没有遵循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的规定,在正式场合一概使用“互联网”来指代国际性的公用网络系统,造成的后果就是在各种场合“因特网”的用法渐渐被“互联网”取代,甚至大家有“因特网”才是不规范用法的认识,所引起的后果已经十分严重。在网络金融创新领域,更是“互联网金融”的天下,以至于整个概念至今众说纷纭。无论是电子商务也好,网络金融的各种服务(基于传统业务的和创新业务领域)也好,都必须依托一个公共网络进行,一个私有网络显然是无法执行电子商务和支付结算、转账,甚至理财等诸多功能的。

(三) 电子商务的特征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因特网风靡全球,电子商务应运而生。电子商务是基于计算机及其操作软件、在通信网络上从事的经济活动,以电子通信为手段,用户可以在计算机网络上宣传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同时进行交易和费用结算。无论是相对于手工商务还是传统的EDI电子商务,基于因特网的现代电子商务至少有五个方面的优势。

1. 空间优势

由于因特网的无国界性,企业可以由此与全球的任何供应商或客户进行贸易,采购空间和市场空间将随着因特网的无限延伸而延伸。正因为如此,全球经济一体化将成为必然,不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面临着相同的挑战与机遇。

2. 时间优势

今天,传统企业实行的是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而在其他时间将很难进行商务活动。由于因特网能够365天全天候不知疲倦地自动工作,所以,24×365也就成了电子商务时代的作息时间。

3. 速度优势

由于因特网的高速度和广泛性,电子商务可以迅速传播企业的新产品信息;可以迅速为客户提供服务;可以迅速了解竞争对手的信息;可以快速反馈消费者的需求;可以进行网上支付和结算。如此之多的商务活动都可以在瞬间完成。

4. 成本优势

电子商务可以实现许多商务活动的自动化,如订单的自动产生、服务的自动提供、催款单的自动发送等,这些无疑会节省大量的人工成本。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因特网的全球性,在线采购为我们提供了在全球范围内自动寻找原材料或服务供应商的可能,采购质优价廉的原材料和服务会为企业节省大量的采购成本。

5. 个性化优势

网络的多媒体功能,不仅可以多角度向用户展示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也为消费者开通了向厂商提出自己个性化需求的通道,企业为消费者量身订制将成为一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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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B-to-B、B-to-C和C-to-C?

1. B-to-B

B-to-B是business to business的简称,也写作B2B,是企业间电子商务的意思,是电子商务应用模式的一种。它将企业内部网,通过B2B网站与客户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网络的快速反应,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促进企业的业务发展。

目前企业采用的B2B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模式。

一是面向制造业或面向商业的垂直B2B。垂直B2B可以分为两个方向,即上游和下游。生产商或商业零售商可以与上游的供应商之间的形成供货关系,比如Dell电脑公司与上游的芯片主板制造商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合作。生产商与下游的经销商可以形成销货关系,比如Cisco与其分销商之间进行的交易。简单地说,这种模式下的B2B网站类似于在线商店,这一类网站其实就是企业网站,就是企业直接在网上开设的虚拟商店,通过这样的网站可以大力宣传自己的产品,用更快捷更全面的手段让更多的客户了解自己的产品,促进交易;也可以是商家开设的网站,宣传自己经营的商品,目的也是用更加直观便利的方法促进、扩大交易。

二是面向中间交易市场的B2B。这种交易模式是水平B2B,它是将各个行业中相近的交易过程集中到一个场所,为企业的采购方和供应方提供了一个交易的机会,像Alibaba、TOXUE外贸网、环球资源网等。这一类网站其实自己既不是拥有产品的企业,也不是经营商品的商家,它只提供一个集中交易平台,在网上将销售商和采购商汇集在一起,采购商可以在其网上查到销售商的有关信息和销售商品的有关信息。

2. B-to-C

B-to-C是business-to-customer(consumer)的缩写,也写作B2C,意思为商家对顾客,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模式,也就是通常说的网上零售,是通过网络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的商业模式。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网站开展在线销售活动。网上商店(B)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新型的购物环境,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在网上进行支付,节省了客户和企业的时间和空间,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特别是对于工作忙碌的上班族,这种模式可以为其节省宝贵的时间。由于网上商店是一种虚拟经营模式,不需要场地,简化了中间环节,物流基本上采取外包的方式,节省了人力,因而降低了销售成本。且网上销售是一种全天候、无界限的服务,因而受到了全世界用户的欢迎,发展迅猛,对传统零售形成严重的冲击,并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亚马逊公司是B2C商业模式的集大成者,其创造的经典成就一直是全球电子商务领域的巅峰。亚马逊公司创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美国西雅图,目前已成为全球商品品种最多的网上零售商和全球第二大网络公司,在公司名下,也包括了Alexa Internet、a9和网络电影数据库(Internet Movie Database,简称IMDB)三家子公司。亚马逊及其他销售商为客户提供数百万种独特的全新、翻新及二手商品,如图书、影视、音乐和游戏、数码下载、电子和电脑、家居园艺用品、玩具婴幼儿用品、食品、服饰、鞋类和珠宝健康和个人护理用品、体育及户外用品、玩具、汽车及工业产品等。亚马逊成功地将网上销售模式定型并成为全世界网上商店的模板,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的产生深远的影响。

3. C-to-C

C-to-C是consumer to consumer的简称,也写为C2C,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模式,原意是消费者对消费者的交易。早期的C2C纯粹是个人消费者交换闲置物品的一种模式,随着这类需求的增加,开始出现专业的C2C交易平台,eBay是将这种模式推向高潮的始作俑者。随着业务的扩大,参与C2C交易活动的用户越来越多,于是出现了专业的卖家进驻平台从事固定的交易活动,从而实际上形成了开店的事实。国内最早的C2C平台是成立于1999年的易趣网,由留美海归创立的易趣网基本上复制了e Bay的交易模式,成为当时中国老百姓门槛的网上交易平台。由阿里巴巴创立的淘宝网一开始就走出了一条创新之路,业务立足点不再局限于个人二手交易上面,而是盯住了希望网上开店的人群。于是淘宝网的一口价成交成为C2C交易的标准定价模式,一批批“网商”的进驻终于使淘宝网练成正果。现在,大客户已经撑起了淘宝网的天下,而“天猫”的横空出世意味着C2C这个电子商务模式已经彻底成为网上销售的主流。

政府(government)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成为电子商务的主要参与者,因此也有G-to-B、G-to-C这样的提法。随着电子商务业务内涵的扩大,参与的成员越来越复杂,交易模式创新也趋于频繁,故现在甚至出现了A-to-A(anybody to any-body)这样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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