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米尔问题一直受到世人关注,但它在印巴分治过程中并不是一起孤立的事件。在英国撤离印度的过程中,印度土邦是一个独特而极其复杂的问题[17]。在英印统治时期,特别是在1857年印度民族大起义爆发之后,英国保留了许多印度土邦,以之作为牵制印度民族运动的力量。随着英国结束对印度的殖民统治,这些土邦都面临着选择归属。从前文的考证中可以看出,印度土邦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未来,在法律上存在独立的可能性。然而,众多土邦的经验表明,土邦独立的自由选择即使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在实际中也被排除在外[18]。
《蒙巴顿方案》制定之前,国大党在1947年初就已经与一些土邦达成协议,同意土邦出席印度制宪议会的代表一半由土邦立法机关选出,一半由王公指派。结果,有一批土邦如比卡索尔、帕提亚拉、巴罗达等参加了制宪会议。《蒙巴顿方案》把原计划的印巴分治时间提前了约10个月,从而也使得土邦问题更加凸显出来。蒙巴顿召开了土邦的谈判委员会会议,该委员会是王公议院的一个执行委员会。在长时间的辩论中,委员们提出了各种意见。一些委员要求在权力移交以前,应该废除最高权力,以便各土邦自由地作出自己的决定,而另一些委员持相反的意见。蒙巴顿认为,在最高权力废除以后,各土邦可以完全自由地决定他们愿意加入哪一个制宪议会[19]。
1946年5月16日的《内阁使团方案》公布之后,海德拉巴土邦的尼扎姆(Nizam,即土邦主)查特里在5月17日求见印度副王魏菲尔,表示海德拉巴希望继续与英国保持联系,对声明中提到的基本权利、联邦中央政府的财政权力、比拉尔的归属等问题提出了疑问。同一天,王公议院主席博帕尔土邦的纳瓦布(Nawab,即土邦主)给魏菲尔副王写了两封信,对《内阁使团方案》中有关土邦的地位和权力等方面的条款提出不同的看法,对方案没有给予土邦以足够重视和恰当安排表示异议[20]。
穆盟与国大党在判断最高权力废除后的形势上有分歧。《蒙巴顿方案》在1947年6月3日公布之后,蒙巴顿在6月13日召集穆盟和国大党的领袖开会,讨论这个棘手的问题。真纳、利雅格特·阿里·汗和萨达尔·尼什塔尔代表穆盟出席会议。真纳认为,最高权力结束以后,各土邦就是独立自主的,它们可以选择不加入印度或者巴基斯坦,但尼赫鲁持完全相反的见解。为了避免过渡时期在行政管理领域出现混乱,蒙巴顿叫人起草了一份《保持原状协定》,要求土邦的归属正式确定之前,与成立中的印度或巴基斯坦签订协定,保持双方的既有关系。这次会议成立了土邦部取代原有的英属印度政治部,由它来掌管印度土邦的归属问题,分为印度斯坦土邦处和巴基斯坦土邦处,分别由萨达尔·帕特尔和萨达尔·尼什塔尔来领导。1947年8月2日,印度土邦部正式制定出一份详细的《加入证书》,要求主权土邦的统治者签署之后加入印度,把国防、外交和交通三项权力上交中央政府,其余所有职权依旧留归土邦政府掌管,中央不干预[21]。
《蒙巴顿方案》公布之后,土邦王公中出现少数人策划土邦独立的阴谋。国大党坚决反对分裂图谋。1947年6月15日,国大党全印委员会通过决议,要求未参加制宪议会的土邦参加制宪议会,并宣布决不承认任何土邦搞所谓的独立。尼赫鲁警告一切外国不得插手分裂印度[22]。圣雄甘地在一次与蒙巴顿会谈中说,王公土邦是英国人留下的产物,是他们为了削弱印度对大英帝国的抵抗而建立的。克里普斯没有把它们纳入中央政府的领导而造成了目前的问题。只要蒙巴顿鼓励王公们独立,国大党就会认为,蒙巴顿是在通过把印度的合法领土巴尔干化,并允许王公土邦这种人为制造的、不民主的时代产物来破坏新独立的印度[23]。
在英王的最高权力终结之后,国大党不承认印度土邦具有独立的权利;相反,穆盟认为印度土邦自此具有主权地位,可以保持独立。1947年6月17日,真纳宣布:“随着最高权力的终结,印度土邦将可以自由地加入印度斯坦制宪会议或者巴基斯坦制宪会议,或者保持独立。……从宪法和法律角度讲,随着最高权力的终结,印度土邦将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它们自己将可以自由地采用任何它们喜爱的方式;它们可以不受限制地加入印度斯坦制宪会议,或决定保持独立。穆盟的政策从一开始就是明确的。我们不想干涉任何土邦的内部事务,因为它是个首先应该由土邦的统治者和人民之间解决的问题。那些根据其自由意志而希望加入巴基斯坦制宪会议,并要求与我们讨论和协商的土邦,将会发现我们已经作好准备了并愿意如此行事。如果它们希望保持独立,以及希望与巴基斯坦进行协商或调整任何政治或其他相似的比如贸易或经济之类的关系,我们将乐意与它们进行讨论,并将达成一项对双方互惠的安排。”[24](www.xing528.com)
到1947年8月15日印度和巴基斯坦独立时,在地理位置上处于印度自治领中间的土邦,除海德拉巴以及西印度卡提阿瓦半岛的朱纳加德、马纳瓦达尔和曼格罗尔以外,都加入了印度自治领,与巴基斯坦交界或在其境内的土邦巴哈瓦普尔、凯尔浦尔、卡拉特共10个土邦加入了巴基斯坦。朱纳加德和海德拉巴的土邦主是穆斯林,他们拒绝加入印度。
朱纳加德的领土约为3000平方英里,不超过100万人口,距离巴基斯坦当时的首都卡拉奇约300英里。因为朱纳加德濒临印度洋,有漫长的海岸线,因此与巴基斯坦的联系在理论上没有任何阻碍。而且,国际上也有类似的例子,比如俄罗斯的加里宁格勒和美国的阿拉斯加,都距离本土遥远。朱纳加德有些孤立的小块地区分散在其他的卡提阿瓦国家,它们已经加入了印度;在朱纳加德内部还有国中之国,其中最大的是曼格罗尔,尽管它是朱纳加德的附属国,却表达了加入印度的希望。按理说,曼格罗应随朱纳加德一块加入巴基斯坦,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它们要加入印度。[25]朱纳加德的纳瓦布在他的丞相沙阿·纳瓦兹·布托(Dewan Shah Nawaz Bhutto,即后来巴基斯坦的总统和总理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的父亲)的支持下,在8月15日的政府公报里宣布朱纳加德加入巴基斯坦。8月21日,印度土邦关系部秘书V.P.梅农写信给巴基斯坦驻印度高级专员,指出朱纳加德在地理上远离巴基斯坦,而且其居民大部分是非穆斯林,抗议朱纳加德纳瓦布加入巴基斯坦的决定,说它缺乏人民意志的支持而无效[26]。随后,印度对朱纳加德实行经济封锁,切断交通往来。
真纳及其政府把朱纳加德邦看作是争夺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最有力的一件武器[27]。所以,朱纳加德的纳瓦布宣布加入巴基斯坦之后,巴基斯坦政府并没有立刻接受他的加入。9月12日,尼赫鲁给巴基斯坦政府发去一份电报,表示印度准备接受通过公民投票来决定朱纳加德土邦加入印度或者巴基斯坦结果。9月13日,巴基斯坦政府最后通知印度,它已经接受朱纳加德纳瓦布加入巴基斯坦。卡提阿瓦半岛的其他土邦主谴责朱纳加德纳瓦布加入巴基斯坦,当地局势骤然紧张起来。印度政府派V.P.梅农到朱纳加德,劝说土邦主撤销其加入巴基斯坦的决定。土邦主没有接见他,梅农同沙阿·纳瓦兹·布托丞相进行了会谈。梅农威胁布托说,在加入的问题上,如果不在朱纳加德整个土邦的范围内进行公民投票,那么将产生严重的后果。他说,人民不会像牲口一样被赶往这个或那个国家,应该让他们自己决定自己的前途[28]。
1947年9月30日,尼赫鲁接受在朱纳加德进行公民投票,邀请巴基斯坦政府把朱纳加德的归属问题交由它的人民通过公民投票来解决。10月1日,巴基斯坦总理雅格特·阿里·汗表示,巴基斯坦愿意接受在朱纳加德举行公民投票来决定该土邦的归属,作为一项平衡,他要求在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也举行公民投票决定该土邦的归属。随着卡提阿瓦半岛局势的恶化,印度政府在1947年10月25日决定,干预曼格罗尔的形势。这意味着印度实际上派军队穿过朱纳加德的领土,从而故意侵略朱纳加德[29]。10月22日,印军占领马纳瓦达尔,11月1日占领曼格罗尔,11月8日占领朱纳加德。11月11日,利雅格特·阿里·汗发电报给印度政府,强烈抗议它占领已成为巴基斯坦领土一部分的朱纳加德,要求印度把朱纳加德政府归还给土邦的合法统治者土邦主。
海德拉巴位于印度西部的内陆,是印度土邦中最重要的一个,当时有1600万人口,面积是82000平方英里。它的统治者尼扎姆是莫卧儿帝国的王公,也是一位穆斯林,拒绝加入印度。尼赫鲁说:“像海德拉巴那样的地方,四周全部被印度联邦包围,也没有与世界其他地区联系的出海口,它必须是印度联邦的一部分。从历史上和文化上说,它是印度的一部分,从地理和经济原因来看更绝对是印度的一部分;无论某些特殊的个人或个人集团的意志是什么,这些都是不能被忽视的。”[30]1947年11月29日,印度与海德拉巴签订了《保持原状协议》。印度政府宣称,根据保持原状协议,海德拉巴不应与任何外国发展任何形式的外交关系[31]。1948年9月11日,巴基斯坦的缔造者真纳去世;9月13日,印度大规模向海德拉巴进军;9月17日,海德拉巴投降,印度吞并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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