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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考点优化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王某当月租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244.8(元)。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考点优化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选项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人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C【解析】题干明确交代选项A、B、C、D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因此,思考的重点在于是否“在2020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3.D【解析】选项A: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并享受免税优惠;选项B: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选项C:属于偶然所得。

4.D【解析】选项A、B、C属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5.C【解析】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B【解析】选项A、C: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依法计税;选项D:颁奖机构为“县教育部门”,级别不够,不属于免税奖金。

7.A【解析】选项A: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B:按“偶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属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其他补贴,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D:应按“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8.C【解析】选项C:属于财产租赁所得。

9.D【解析】选项A: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B: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选项C:属于财产租赁所得。

10.A【解析】选项B、C、D: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1.A【解析】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按法定标准(1 000元/月)扣除,而非按实际发生额(2 800元)扣除,排除选项B、D;选项C没有考虑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排除。

12.C【解析】劳务报酬所得在预扣预缴时,减除费用实行定额和定率相结合的模式,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下的定额减除800元,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其他支出(例如交通费200元)不得减除,排除选项A、D;选项B没有考虑定率减除20%,错误

13.B【解析】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如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例如滴滴)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按照“经营所得”征税。

14.D【解析】选项A: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B、C:非广告性赞助支出,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均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无关,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D: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可据实扣除。

15.B【解析】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16.A【解析】扣除限额=300×15%=45(万元);待扣金额=本年度发生额+以前年度结转额=30+20=50(万元);待扣金额>扣除限额,在计算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仅允许按限额扣除45万元。

17.D【解析】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没有减除费用,排除选项B、C;本题涉及的是上市公司股息,如何征税取决于持股时间,李某3月购入而同年12月售出,持股期限大于1个月小于1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

18.A【解析】“偶然所得”应以每次收入额全额计税,除另有规定外,没有任何扣除。

19.D【解析】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本题某居民个人卖房个人所得税的算式=(260-120-1.2)×20%=27.76(万元)。

20.A【解析】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费-修缮费用(≤800元)](≤ 4 000元)-800元;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费-修缮费用(≤800元)](>4 000元)×(1-20%)。本题中,收入-税费-修缮费用=3 800-152-400=3 248(元),小于4 000元。王某当月租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 800-152-400-800)×10%=244.8(元)。

21.A【解析】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因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 000-8 000)×20%=6 400(元)。

22.C【解析】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二、多项选择题

1.ACD【解析】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4)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5)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7)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3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8)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9)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AC【解析】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

3.CD【解析】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属于雇佣关系的为工资薪金所得(选项A和选项B),属于非雇佣关系的为劳务报酬所得(选项C和选项D)。

4.CD【解析】选项A:属于稿酬所得;选项B: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5.ABC【解析】选项D: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6.BD【解析】计算“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从每次收入额中减除的项目仅限于(转租除外):(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2)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月为限);(3)法定扣除项目(800元或20%)。(www.xing528.com)

7.ACD【解析】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包括:红十字事业;教育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通过宋庆龄基金会等特定基金会捐赠,用于公益救济的公益性捐赠。

8.CD【解析】选项A: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9.ACD【解析】选项B:保险赔款属于免税项目,保险佣金照章纳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10.ABCD

三、判断题

1.×【解析】2020纳税年度和2021纳税年度应当分别考虑;2021纳税年度,露西明显未居住满183天;而2020纳税年度,露西自8月6日起在华居住,至年度终了亦未满183天。

2.×【解析】虽然在境外工作,但李某(住所地在中国)仍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应当就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向中国政府履行全面纳税义务。

3.×【解析】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扣除;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4.√

5.×【解析】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个人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解析】个人取得的房屋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

7.√

8.√

9.√

10.×【解析】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1.√

四、不定项选择题

(一)

1.D【解析】稿酬所得预扣预缴时,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800元费用为收入额,收入额减按70%计算。

2.B【解析】李某的儿子未满三岁,只能扣除一个子女的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不按照老人人数加倍;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 000元定额扣除,不考虑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

3.A【解析】李某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和稿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应纳税额=[全年的工资+稿酬所得-全年的专项扣除-全年的生计费 60 000-全年的专项附加扣除]×10%-2 520=2 808(元)。

4.BCD【解析】选项A: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

1.D【解析】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0 000×12-5 000×12-3 900×12-1 000×12=121 200(元);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21 200×10%-2 520-8 590=1 010(元)。

2.A【解析】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即应预扣预缴的税额=每次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6 000×(1-20%)×20%-0=960(元)。

3.B【解析】从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确认入手,由于劳务报酬所得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排除选项A、C;选项D没有减除允许减除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错误。

4.ACD【解析】选项A: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升阶段,建议考生利用好课堂时间,紧跟复习节奏。课后规范习惯,加强练习,回归课本,以点带面,消化重难点,结合《思维导图》利用好碎片时间,同时可配套《考点精编》进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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