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子兵法》十篇。圖一卷。
《伍子胥》十篇。圖一卷。
嚴可均曰:“《文選注》、《太平御覽》引伍子胥《水戰法》,又引《越絶書》伍子胥《水戰兵法内經》凡三條。”
按:伍子胥有書八篇,見《諸子略》雜家。《隋志》五行家有《遯甲決》一卷,吳相伍子胥撰。又有《遯甲文》一卷,《遯甲孤虚記》一卷,均題伍子胥撰。唐《經籍》、《藝文志》兵家均有伍子胥《兵法》一卷,五行家均有伍子胥《遯甲文》一卷。諸書所言,必有在此十篇之内者,而今不可考矣。
《公勝子》五篇。
葉德輝曰:“次伍子胥後,疑《左傳》楚昭王時之白公勝也。”
《苗子》五篇。圖一卷。
姚振宗曰:“自《伍子胥》至此三家,亦蒙上兵法二字。”
《逢門射法》二篇。
顔師古曰:“即逢蒙。”
按:《孟子·離婁篇》云:“逢蒙學射於羿,盡羿之道。思天下惟羿爲愈己,於是殺羿。”自是後世言善射者,必推逢蒙。《漢志》著錄之《逢門射法》,當屬依託。
《陰通成射法》十一篇。
姚振宗曰:“陰通成未詳。”
《李將軍射法》三篇。
顔師古曰:“李廣。”
按:李廣爲漢武帝時名將。《史記》本傳稱其嘗出獵,見草中石,以爲虎而射之,没鏃。視之,石也。因復射之,終不能復入石矣。廣所居郡,聞有虎,嘗自射之。及居右北平,射虎,虎騰傷廣,廣亦竟射殺之。廣爲人長,猨臂。其善射,亦天性也。雖其子孫他人學者,莫能及廣。可知其一生以善射有名於世,後之爲書以明射法者,多依託之。《漢志》著錄之《李將軍射法》三篇,自是晚出之作。
《魏氏射法》六篇。
姚振宗曰:“魏氏未詳。”
《彊弩將軍王圍射法》五卷。
顔師古曰:“圍,郁郅人也。見《趙充國傳》。”
姚振宗曰:“郁郅,北地縣也。”
按:《漢書·趙充國傳贊》有云:“秦漢以來,山東出相,山西出將。秦將軍白起,郿人;王翦,頻陽人。漢興,郁郅王圍,成紀李廣,皆以武勇顯。山西天水、隴西,安定、北地,處勢迫近羌胡,民俗修習戰備,高上勇力鞍馬騎射,其風聲氣俗自古而然也。”是王圍亦一時名將,能戰善射,固其所長。《漢志》所著錄之《射法》五卷,不必爲其所自述。
《望遠連弩射法具》十五篇。
葉德輝曰:“漢郭氏孝堂山畫像,獵者以弓仰地,一弓三矢,以足踏之,蓋古連弩射法之遺。”
按:《漢書·李陵傳》稱陵善騎射,曾“發連弩射單于”。蓋併兩弩共一弦以射之,取其力彊大耳。《漢書注》引服虔説:三十弩共一弦。又引張晏説:三十絭共一臂。劉攽則謂皆無此理,斥爲妄説,是也。
《護軍射師王賀射書》五篇。
沈欽韓曰:“卜式上書,願與臨淄習弩擊南越,蓋即射師。《後漢書》順帝永建元年,調五營弩師,郡與五人,令教習戰射,此主教五營射師也。”
姚振宗曰:“王賀始末未詳。其前數家,皆稱射法。此獨名射書,而置於連弩射法具之後,則其書大抵言射具器用製作之程品爲多。”
《蒲苴子弋法》四篇。
王應麟曰:“《列子·湯問篇》:‘詹何曰:臣聞先大夫之言,蒲且子之弋也,弱弓纖繳,乘風振之,連雙鶬於青雲之際,用心專,動手均也。’《淮南子》:‘蒲且子連鳥於百仞之上。’張茂先《詩》:‘蒲盧縈繳,神感飛禽。’即蒲且。”
姚振宗曰:“汲冢竹書中,有《繳書》二篇。束皙云:‘論弋射法。’爲劉班所未見,疑即與此書略同。”
《劍道》三十八篇。(www.xing528.com)
王應麟曰:“《史記自序》:‘司馬氏在趙者,以傳劍論顯。’又序《孫吳傳》云:‘非信廉仁勇,不能傳兵論劍。’”
按:此書專論劍術,而有三十八篇之多,殆非一人所述,故《漢志》亦不標作者名氏也。殆爲漢人所裒集。
《手搏》六篇。
王應麟曰:“《甘延壽傳》:‘試弁爲期門。’注:‘弁,手搏。’《哀紀》:‘時覽卞射武戲。’《注》:‘手搏爲下,角力爲武戲。’《刑法志》:‘戰國稍增講武之禮,以爲戲樂,用相夸視,而秦更名角抵。’”
按:手搏,謂徒手不持械,兩人相對以手搏門也。蓋與今之拳擊爲近。其克敵取勝,自亦有法,故古人集爲六篇之書以紀之。自《弋法》、《劍道》以至《手搏》,雖非用兵作戰之事,而實與武勇有關,故連類及之。
《雜家兵法》五十七篇。
沈欽韓曰:“《隋志·雜兵書》十卷,《雜兵圖》二卷。《文選注》五十六引《雜兵書》,《御覽》亦多引之。”
姚振宗曰:“此五十七篇,不知若干家。《七略》置之於末簡,合權謀、形勢、陰陽、技巧四者而一之,未必專屬諸技巧也。”
《蹵》二十五篇。
顔師古曰:“以韋爲之,實以物,蹵蹋之以爲戲也。蹵陳力之事,故附於兵法焉。蹵音子六反,音巨六反。”
按:《説文》革部:“鞠,蹋鞠也。从革,匊聲。”徐鍇云:“蹋鞠,以革爲圜囊,實以毛,蹵蹋爲戲。”古之所謂鞠,即今之所謂毬也。古稱蹋鞠,或稱蹵鞠;今稱踢毬,或稱打毬;其事一也。古之鞠實以毛,今之毬輸以氣,形同而制異。蓋鞠之爲言曲也,以形圜曲得名。古者蹋鞠之戲,蓋起於戰國時軍旅之間,武士以暇餘時爲之,亦有攻守之勢以分勝負,實習戰練兵之一端。論者或高遠其所從來,謂爲創於黄帝,非也。
右兵技巧十三家,百九十九篇。省《墨子》。重入《蹵》也。
周壽昌曰:“宜補‘圖三卷’三字。”
陶憲曾曰:“省《墨子》重者,蓋《七略》《墨子》七十一篇,入墨家;又擇其中言兵技巧者十二篇,重收入此,而班省之也。《蹵》本在諸子,班氏出之,入此。”
按:今計十六家,二百七篇,圖三卷。
技巧者,習手足,便器械,積機關,以立攻守之勝者也。
姚明煇曰:“習手足,如手搏、蹵是。便器械,如射、弋是。積機關,如連弩是也。”
凡兵書五十三家,七百九十篇,圖四十三卷。省十家,二百七十一篇,重。入《蹵》一家,二十五篇。出《司馬法》百五十五篇,入禮也。
姚明煇曰:“如目,實八百八篇,圖五十卷。省十家者,權謀九家,又技巧墨家也。二百七十一篇,去權謀二百五十九篇。餘十二篇,當是所省墨家篇數。”
兵家者,蓋出古司馬之職,王官之武備也。《洪範》八政,八曰師。孔子曰:爲國者“足食足兵”。“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明兵之重也。
按:《周禮》夏官司馬,實掌軍政。其後歷代多以司馬主兵,故《漢志》謂兵家出於古之司馬也。《春秋》襄公二十五年《穀梁傳》云:“古者雖有文事,必有武備。”自來文事、武備,並提甚早,明不可偏廢也。襄公二十七年《左傳》載宋子罕之語有云:“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之設久矣,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聖人以興,亂人以廢。廢興、存亡、昏明之術,皆兵之由也。”可知先哲論及兵之爲用甚大,有國者不可一日無兵。《漢志》兩引聖言,以明足兵之重要,而練兵之尤不可緩,其旨深矣。
易曰:“古者弦木爲弧,剡木爲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其用上矣。
顔師古曰:“下繫之辭也。弧,木弓也。剡,謂鋭而利之也。音弋冉反。”
後世燿金爲刃,割革爲甲,器械甚備。
顔師古曰:“燿,讀與鑠同,謂銷也。”
下及湯武受命,以師克亂而濟百姓,動之以仁義,行之以禮讓,《司馬法》是其遺事也。
按:今就僅存之《司馬法》五篇觀之,其文参伍於仁義禮讓之中,猶有三代軍政遺規,非摭拾成編者可比。是以司馬遷讀其書,歎爲“閎廓深遠,雖三代征伐,未能竟其義,如其文”(見《史記·司馬穰苴列傳》)。而班固序兵,獨以其書入禮類,非無故矣。
自春秋至於戰國,出奇設伏、變詐之兵並作。
按:春秋戰國之時,軍器日益精良,兵制日臻完密。國門力而人門智,所謂“兵不厭詐”之道興,而争奪相殺之事,迄無休弭矣。
漢興,張良、韓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諸吕用事而盗取之。武帝時,軍政楊僕捃摭遺逸,紀奏兵錄,猶未能備。至於孝成,命任宏論次兵書爲四種。
顧實曰:“張良、韓信序次兵法,定著三十五家。任宏論次兵書五十三家。其後王莽又徵天下能明兵法六十三家(見《漢書·王莽傳》)。此皆天下遺書續出之證。惜張韓所次,王莽所徵,俱不可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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