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農家:漢代農學家趙過和其著作

農家:漢代農學家趙過和其著作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劉氏疑此書爲二人所説,是已。即以《漢志》而論,如《諸子略》農家,《兵書略》陰陽家,《數術略》五行家、雜占家,《方技略》經方家、神僊家,並有神農書,皆託古也。趙過實爲漢代最著名之農學家,《漢志》著錄之《趙氏》五篇,實指趙過無疑。賈公彦《疏》云:“漢時農書有數家,氾勝爲上。”宣帝時,以言便宜,至弘農太守。右農九家,百一十四篇。農家者流,蓋出於農稷之官。

農家:漢代農學家趙過和其著作

《神農》二十篇。六國時,諸子疾時怠於農業,道耕農事,託之神農。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疑李悝及商君所説。’”

按:法家論治,首重耕戰,不特李悝、商鞅然也。而二人言之尤兢兢。劉氏疑此書爲二人所説,是已。人情貴遠賤近,尊古卑今。故先秦諸子之言道術者,必高遠其所從來,託荒古不可知之人以傳其書。《淮南子·修務篇》,已揭斯大例矣。徵之載籍,若《孟子》有爲神農之言者許行,《漢書·食貨志》鼂錯引神農之教,《吕氏春秋》、《管子》、《氾勝之書》亦引神農之教,《淮南子》引神農之法。即以《漢志》而論,如《諸子略》農家,《兵書略》陰陽家,《數術略》五行家、雜占家,《方技略》經方家、神僊家,並有神農書,皆託古也。故其書亦早亡。是書馬國翰有輯本。

《野老》十七篇。六國時,在齊楚間。

應劭曰:“年老居田野,相民耕種,故號野老。”

按:此乃六國時人述農耕之事,而託名野老以傳其書。野老爲誰?未可實指。猶道家《老成子》、《鄭長者》之類耳。此十七篇書,亦未必出一人之手。馬國翰輯佚書,但據馬驌《繹史》所云:“蓋古農家野老之言而吕子(不韋)述之”一語,即迻錄《吕氏春秋·士容論》中《上農》、《任地》、《辯土》、《審時》四篇,合爲一卷,題曰“《野老書》”,非也。《繹史》所云“野老”,乃泛指老農言,非《漢志》之野老也。如此輯佚,由於無識。

《宰氏》十七篇。不知何世。

葉德輝曰:“《史記·貨殖傳》裴駰《集解》云:‘計然者,葵邱濮上人。姓辛氏,字文子,其先晉國亡公子。嘗南遊於越,范蠡師事之。’《元和姓纂》十五海、宰氏姓下引《范蠡傳》云:‘陶朱公師計然,姓宰氏,字文子,葵邱濮上人。’據此,則唐人所見《集解》本,是作宰氏。宰氏即計然,故農家無計然書。《志》云:‘不知何世。’蓋班所見,乃後人述宰氏之學者,非計然本書也。”

按:後人述其學而託之宰氏,蓋非出於一手,成於一時,故班氏不能定其爲何世之作也。書已早佚,馬國翰有《范子計然》輯本三卷。

《董安國》十六篇。漢代内史,不知何帝時。

姚振宗曰:“《漢書·百官公卿表》所載漢内史,並在景帝元二年之前,其後即分爲左右内史。而文帝十四年,有内史董赤,疑赤字安國。赤心奉國,義亦相應。安國殆亦如氾勝之教田三輔,作此書歟?”

按:漢文帝時,行重農之策,安國掌治京畿,編述農書以爲民倡,事極可能,惜其書亦早亡。

《尹都尉》十四篇。不知何世。

馬國翰曰:“考《氾勝之書》云:‘驗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尹澤取減法神農。’尹澤,疑都尉之名,意其爲漢成帝以前人也。其書《隋志》不著錄,《唐志》三卷,今佚。”

按:《藝文類聚》卷八二,《太平御覽》卷九七八、九八〇,並引劉向《别錄》云:“《尹都尉書》有種瓜篇,有種蓼篇,有種芥、葵、薤、葱諸篇。”可知其書分事類物,各有專篇記載其種植之法。其後北魏賈思勰之《齊民要術》,實沿其例,特致詳於園圃藝蒔之法。顧其書取材廣博,《尹都尉書》,特其搜采之一耳。其後輯佚書者,若馬國翰但輯錄《齊民要術》中種瓜、葵、芥、蓼、薤、葱諸條,成爲一卷,名曰《尹都尉書》,豈有當乎!

《趙氏》五篇。不知何世。

姚振宗曰:“據《漢書·食貨志》及《齊民要術》所載,則此趙氏明是趙過。過又善於制器,武昭時人也。而班氏注云不知何世,豈别有其人耶?然其著聞者,無過於過。此注及前董安國注不知何帝時,尹都尉注不知何時,疑皆非班氏本文。題曰趙氏者,或其子姓及吏士爲之,不盡出於過手歟?”

按:趙過於武帝末爲搜粟都尉,創爲代田之法,一畝三甽,歲代處,故曰代田。教民耕殖,其法三犂共一牛,一人將之,下種挽耬,皆取備焉。制爲耬車,並改進其他耕耘之具,遠近賴其利。事蹟詳《漢書·食貨志》及《齊民要術》卷一。趙過實爲漢代最著名之農學家,《漢志》著錄之《趙氏》五篇,實指趙過無疑。特其人身任官職,勞於治事,未必有暇著書。此編殆亦他人所記而益以後出之事,由於紀述多雜,故班氏不能定其爲何世也。(www.xing528.com)

《氾勝之》十八篇。成帝時爲議郎。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使教田三輔,有好田者師之。徙爲御史。’氾音凡,又音敷劒反。”

按:《晉書·食貨志》記載太興元年,詔曰:“昔漢遣輕車使者氾勝之督三輔種麥,而關中遂穰。”可知其人重本興農,爲後世所尊慕。著書言播種樹藝耕耘之法,至爲詳明。鄭玄注《禮》,即引用之。《周禮》草人注:“化之使美,若氾勝之術也。”賈公彦《疏》云:“漢時農書有數家,氾勝爲上。”是其書在唐以前早有定評。故北魏賈思勰撰《齊民要術》,采其説爲最多。《漢志》但以“《氾勝之》”三字標題,《隋志》於其下益一“書”字,陸德明《爾雅釋文》稱之爲《氾勝之種植書》,李善《文選注》又改題爲《氾勝之田農書》,皆異名也。其書早亡,馬國翰、洪頤煊、宋葆淳諸家均有輯本,洪書較勝,在《經典集林》中。

《王氏》六篇。不知何世。

姚振宗曰:“氾勝之已在成帝時,此列於其後,大抵亦與氾氏同時。若又在其後,則已將漢末,《七略》亦不及載矣。而班氏注云不知何世,亦疑是後人語,非班氏原文。”

按:今本《漢志》所列諸書次第,恐久經傳鈔,難免前後顛倒錯亂,似未可據以立論。不然,此下尚有《蔡癸》一篇,乃宣帝時人,何以獨列於末耶?如原本次第未亂,則此王氏之時,當不甚晚。無徵不信,闕疑可也。

《蔡癸》一篇。宣帝時,以言便宜,至弘農太守。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邯鄲人。’”

按:《漢書·食貨志》云:“宣帝即位,用吏多選賢良,百姓安土,歲數豐穰。五鳳中,蔡癸以好農,使勸郡國,至大官。”此一篇之書,蓋即其巡行郡國,敎民耕種,勸課農桑之文也。書已早亡。

右農九家,百一十四篇。

按:今計家數篇數,悉與此合。

農家者流,蓋出於農稷之官。播百穀,勸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長也。

姚明煇曰:“八政,見《洪範》”;孔子曰:“乃《論語》稱周伐紂誓辭。”

及鄙者爲之,以爲無所事聖王。欲使君臣並耕,誖上下之序。

顧實曰:“有爲神農之言者許行,欲與民並耕而食,孟子嘗斥之,是也。”

按:《隋書·經籍志》云:“農者,所以播五穀,藝桑麻,以供衣食者也。《書》敘八政,其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周官》冢宰以九職任萬民,其一曰:‘三農生九穀。’地官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種,周知其名,與其所宜地,以爲法而縣於邑閭’,是也。鄙者爲之,則棄君臣之義,徇耕稼之利,而亂上下之序。”此論實本《漢志》而補申之,可以互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