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陰陽家的學說:五行生剋、帝王嬗代

陰陽家的學說:五行生剋、帝王嬗代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蓋其學主於陰陽五行,以五行生剋,爲帝王嬗代之應,故時君世主多信從之。《正義》引虞喜《志林》云:“南公者,道士。識廢興之數,知亡秦者必於楚。《漢書·藝文志》云:‘《南公》十三篇。六國時人。’在陰陽家流。”

陰陽家的學說:五行生剋、帝王嬗代

《宋司星子韋》三篇。景公之史。

沈欽韓曰:“《吕覽·制樂篇》:‘宋景公之時,熒惑在心。公懼,召子韋而問焉。子韋曰:熒惑者,天罰也;心者,宋之分野也;禍當於君。’《論衡·變虚篇》:‘《子韋書錄序奏》亦言子韋曰:君出三善言,熒惑宜有動。於是候之,果徙舍。’充所引者,即劉向奏也。”

按:宋子韋始見《吕氏春秋·制樂篇》。《淮南·道應》、《新序·雜事》諸篇,皆叙熒惑徙舍一節。《史記·天官書》云:“昔之傳天數者,于宋子韋。”而《宋世家》載其事尤詳。惜其書早亡,馬國翰有輯本。

《公檮生終始》十四篇。傳鄒奭《始終》書。

顔師古曰:“檮音疇,其字從木。”

錢大昭曰:“下有《鄒子終始》五十六篇,則此注‘始終’當作‘終始’矣。奭字亦誤,作《終始》者,是鄒衍非鄒奭也。别有《鄒奭子》十二篇,非《終始》書。”

姚振宗曰:“此條據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辯證》所引,則班氏原注,當爲‘傳黄帝終始書’。此云‘鄒奭始終’,寫誤也。”

按:公檮,複姓。見《廣韻》一東公字注。

《公孫發》二十二篇。六國時。

姚振宗曰:“公孫發未詳。以叙次先後言之,則其人在鄒衍之前,似即爲公檮生之學,蒙上終始二字者歟。”

《鄒子》四十九篇。名衍,齊人。爲燕昭王師,居稷下,號談天衍。

周壽昌曰:“鄒子書有《主運篇》,見《史記·孟荀列傳索隱》。”

按:鄒衍始見《燕策》。亦或作騶。《史記·孟子傳》稱“騶子重於齊。適梁,梁惠王郊迎,執賓主之禮;適趙,平原君側行襒席;如燕,昭王擁彗先驅,請列弟子之座而受業;築碣石宫,身親往師之,作《主運》。其游諸侯,見尊禮如此。豈與仲尼菜色陳蔡、孟軻困於齊梁同乎哉!”又《荀卿傳》稱“騶衍之術,迂大而閎辯。故齊人頌之曰:談天衍”。可知其在戰國時,顯於諸侯,殆非偶然,亦以其能因時而變,不守舊襲故耳。觀其論政有曰:“政教文質者,所以云救也。當時則用,過則舍之,有易則易也。故守一而不變者,未睹治之至也。”(見《漢書·嚴安傳》引)是豈則古稱先之儒者所逮知!其所遭遇視孔孟爲優,不足怪矣。此司馬遷所爲致慨無已也。《鹽鐵論》有《論鄒篇》,稱“鄒子疾晚世之儒墨,不知天地之弘”,良有以哉!其書雖多,而皆早佚。馬國翰有輯本。

《鄒子終始》五十六篇。

顔師古曰:“亦鄒衍所説。”

周壽昌曰:“其書著五德終始之運。如淳注:‘今其書有五德終始,五德各以所勝爲行。秦謂周爲火德,滅火者水,故自謂之水德。’是此書故名《五德終始》也。”

按:《史記·封禪書》云:“自齊威宣之時,騶子之徒,論著終始五德之運,及秦帝而齊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又云:“騶衍以陰陽主運,顯於諸侯。”《集解》引如淳注:“今其書有《主運》,五行相次轉用事,隨方面爲服。”所謂“五行相次轉用事”,即五德終始之説也。《文選·魏都賦注》引《七略》云:“鄒子有終始五德,從所不勝。土德後,木德繼之,金德次之,火德次之,水德次之。”蓋其學主於陰陽五行,以五行生剋,爲帝王嬗代之應,故時君世主多信從之。

《乘丘子》五篇。六國時。

姚振宗曰:“氏姓諸書,有桑邱氏,無乘邱氏。隸寫桑或作桒,乘或作乗,故往往訛桒爲乘。漢之桑欽、桑弘,《釋文》亦云:‘一作乘欽、乘弘。’此《乘丘子》亦《桒丘子》之譌。”

按:《廣韻》下平十八尤、丘字下云:“《藝文志》有桑丘公。”《通志·氏族略》云:“桑邱氏蓋以地爲氏者,《漢書》桑邱公著書五篇。”是今本《漢志》誤桑爲乘,爲時不早,蓋近世傳鈔致譌。

《杜文公》五篇。六國時。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韓人也。’”

《黄帝泰素》二十篇。六國時,韓諸公子所作。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或言韓諸公孫之所作也。言陰陽五行以爲黄帝之道也,故曰泰素。’”

姚振宗曰:“《史記·殷本紀》:‘伊尹從湯,言素王及九主之事。’《索隱》云:‘素王者,太素上皇,其道質素,故曰素王。’此言泰素,其義亦猶是爾。”

按:凡言泰者,有尊高之意。《史記·秦始皇本紀》云:“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是其義也。

《南公》三十一篇。六國時。

顧實曰:“《史記·項羽本紀》引南公語:‘楚雖三户,亡秦必楚。’後楚卒亡秦,蓋猶今之預言家。”

按:此乃范增往説項梁時所引楚南公之言。《史記集解》引徐廣云:“楚人也,善言陰陽。”文穎云:“南方老人也。”《正義》引虞喜《志林》云:“南公者,道士。識廢興之數,知亡秦者必於楚。《漢書·藝文志》云:‘《南公》十三篇。六國時人。’在陰陽家流。”此云《南公》十三篇,與今本《漢志》不合,必有一誤。

《容成子》十四篇。

俞樾曰:“《莊子·則陽篇》嘗引容成氏語,釋文云:‘老子師也。’《漢志》陰陽家有《容成子》十四篇,房中家又有《容成陰道》二十六卷,此即老子之師也。”又曰:“合諸説觀之,容成氏有三:上古之君,一也;黄帝之臣,二也;老子之師,三也。然老子生年亦究不可考,其師或即黄帝之臣乎?未可知矣。”

按:《漢志》著錄之《容成子》十四篇,列於《南公》之次,《張蒼》之前,必非老子之師無疑。此書蓋出六國時人之手,而託名於容成子者也。

《張蒼》十六篇。丞相北平侯。

王應麟曰:“本傳:‘著書十八篇,言陰陽律歷事。’篇數不同。”

姚振宗曰:“其餘二篇,疑在歷譜家《律歷數法》三卷中。”(www.xing528.com)

按:書經傳寫,記數之字多舛。八六形近易訛,必有一誤。

《鄒奭子》十二篇。齊人,號曰雕龍奭。

沈欽韓曰:“《文選注》三十六引《七略》云:‘鄒赫子。’赫奭通用,史、漢《竇嬰傳》可證。”

按:《史記·孟荀列傳》云:“齊有三騶子:其前騶忌,先孟子;其次騶衍,後孟子;騶奭者,齊諸騶子,亦頗采騶衍之術以紀文。”又云:“故齊人頌曰:談天衍,雕龍奭。”《集解》引劉向《别錄》云:“騶衍之所言,五德終始。天地廣大,書言天事,故曰談天。騶奭修衍之文,飾若雕鏤龍文,故曰雕龍。”可知鄒奭之學,實出於衍,又從而文飾之,故其説大行於當時。其書早亡,其説亦不久即廢。

《閭丘子》十三篇。名快,魏人。在南公前。

葉德輝曰:“《元和姓纂》九魚作閭丘決,十三篇作十二篇。”

按:《通志·氏族略》云:“魏有閭邱決,著書十二篇。”與《姓纂》合。惟鄭氏叙次此人於曹魏之時,則大誤。

《馮促》十三篇。鄭人。

姚振宗曰:“馮促殆即鄭大夫馮簡子之後。簡子見《左》襄三十一年《傳》,能斷大事,與子産同時。”

《將鉅子》五篇。六國時,先南公,南公稱之。

章學誠曰:“既在南公之前,其書俱列南公三十一篇之後,亦似不可解也。”

按:書以歷世久遠,傳寫多訛,容有亂其敘次者,蓋不第《閭丘子》、《將鉅子》之類然也。考《風俗通·姓氏篇》云:“將具氏,齊太子將具之後,見《國語》。漢《藝文志》六國時將具子彰著書五篇。”而《元和姓纂》、《通志·氏族略》均作將具彰或將具子彰。今本《漢志》誤具爲鉅,又奪彰字,傳寫者亂之。皮錫瑞謂“《莊子》言墨子以鉅子爲聖人。將鉅子當是治墨學者。墨子敬天明鬼,與陰陽家相近”。此據誤本《漢志》而傅會之,非是。

《五曹官制》五篇。漢制,似賈誼所條。

章學誠曰:“《五曹官制》五篇,列陰陽家,其書今不可考。然觀班固注云:‘漢制,似賈誼所條’,則當入於官禮。今附入陰陽家言,豈有當耶?大約此類皆因終始五德之意,故附於陰陽。”

姚振宗曰:“此《五曹官制》本陰陽五行以爲言,而羲和官守所有事,故《七略》入之此門。”

按:陰陽五行之説,盛於漢世,凡言國政興革者,皆傅會焉。賈誼在文帝時,爲定官制,興禮樂,多所更張,事見《史記·屈賈列傳》及《漢書·禮樂志》。

《周伯》十一篇。齊人,六國時。

《衛侯官》十二篇。近世,不知作者。

錢大昭曰:“侯當作候。衛尉屬官有諸屯衛候司馬二十二。逸其姓名,故但書官。”

于長《天下忠臣》九篇。平陰人,近世。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傳天下忠臣。’”

章學誠曰:“《七略》未立史部,而傳記一門之撰著,惟有劉向《列女》與此二書耳。附于《春秋》而别爲之説,猶愈于攙入陰陽家言也。”

陶憲曾曰:“長書今不傳,其列陰陽家,自别有意恉。後人不見其書,無從臆測。王應麟《困學紀聞》乃以此詆劉歆抑忠臣,過矣。”

按:古之所謂忠臣,多見於諫諍;諫諍之言,多發於奏議。今觀漢世大臣所上疏奏,率舉陰陽災變以警戒其上,引天道以切人事,如董仲舒、匡衡之所爲皆是也。《漢志》著錄之《天下忠臣》九篇,蓋好事者裒集名流奏議而成,名之曰《天下忠臣》。亦兼述其人之生平行事,有似乎傳記。其中言論,涉及陰陽五行,故列之於陰陽家耳。

《公孫渾邪》十五篇。平曲侯。

錢大昭曰:“此作渾邪,與《功·臣表》同。《史記·表》作昆,昆渾聲相近。”

按:《漢書·公孫賀傳》云:“賀、北地義渠人也。賀祖父昆邪,景帝時,爲隴西守。以將軍擊吳楚有功,封平曲侯。著書十餘篇。”顔《注》云:“《藝文志》陰陽家有《公孫渾邪》十五篇是也。”公孫氏雖長於用兵,亦精於陰陽變化之理,以制敵取勝。此《兵書略》所以有陰陽一類,與權謀、形勢、技巧並重也。此十五篇,殆亦詳于道陰陽者。而已早亡矣。

《雜陰陽》三十八篇。不知作者。

按:此與儒家之《儒家言》、道家之《道家言》相似,皆學者撮鈔羣言之作。以其爲薈萃之叢編,故作者不自署名也。

右陰陽二十一家,三百六十九篇。

姚振宗曰:“所載凡廿一條,條爲一家,正合二十一家。然《鄒子》及《鄒子終始》當合并爲一,則溢出一家,其篇數亦溢出一篇。今校定當爲二十家三百六十八篇。”

陰陽家者流,蓋出於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歷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此其所長也。及拘者爲之,則牽於禁忌,泥於小數,舍人事而任鬼神

按:百家之説,各有短長。故自來辨章學術者,必校論其是非得失。司馬談《論六家要指》有曰:“竊觀陰陽之術,大祥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又曰:“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順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則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爲天下網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此論足與《漢志》所言相發。古有羲和之官,命以四時之事,令不失其序。故《尚書·堯典》曰:“欽若昊天,歷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明以農事爲重也。《孟子》稱“無違農時”,亦特順天道之大經而已。至于人之行事,有禁有宜,必擇時日而後可動,此乃後世陰陽家傅會五行生剋之理,私定吉凶,以欺世惑民者,所宜杜絶而盡廢之。《漢志》著錄陰陽家言,雖不爲少,而皆亡佚無存,至《隋志》遂不復立此門,可以覘此類書之升降盛衰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