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賢論學,恒重闕疑,良以一人智難遍物,不知則闕,既以杜欺僞之端,亦以彰謙抑之美,孝標於此,三致意焉。其於無所知者,則注曰未聞,
《言語篇》“王中郎甚愛張天錫”條“因時脩制荀、樂之風”,注云:“荀顗、荀勖修定法制,樂則未聞。”
或曰未詳,
《德行篇》“吳郡陳遺家至孝”條,注云:“未詳。”(此類甚多,但舉首見發例,下皆倣此)
或曰未詳某某,
《品藻篇》“宋禕曾爲王大將軍妾”條,注云:“未詳宋禕。”
或曰未詳某某氏族所出,
《言語篇》“庾法畼造庾太尉”條,注云:“法畼氏族所出未詳。”
凡二説不同者,則詳載其辭,
《文學篇》“袁宏始作《東征賦》”條下,注引《續晉陽秋》所記與《世説》異者,而終結之云:“二説不同,故詳載焉。”舜徽按:二説不同者,但錄異文,不加論斷,此亦孝標闕疑之法也。他如《容止篇》“潘岳妙有姿容”條下注、《排調篇》“桓大司馬乘雪欲獵”條下注,皆備引《語林》之文,《汰侈篇》“石崇每要客燕集”條下注引王隱晉書,悉用此法。
語之小異者亦錄之,
《賞譽篇》“諺曰:揚州獨步王文度,後來出人郗嘉賓。”注引《續晉陽秋》,而終結之云:“其語小異,故詳錄焉。”
事實有出入者,則著一説以明之,(www.xing528.com)
《傷逝篇》“王戎喪兒萬子,山簡往省之”條,注云:“一説是王夷甫喪子,山簡弔之。”
事有不可解者,則但爲存疑之辭。
《賞譽篇》“謝公領中書監”條“向見阿瓜,故自未易有”,注云:“按王詢小字法護,而此言阿瓜,未爲可解,儻小名有兩耳?”
或疑文辭有闕,
《文學篇》“殷、謝諸人共集”條,注云:“謝有問,殷無答,疑闕文。”
或疑人物已乖,
《賞譽篇》“許玄度送母”條,注云:“按詢集,詢出都迎姊,於路賦詩,《續晉陽秋》亦然,而此言送母,疑繆矣。”
疑不能明者,則曰以待通識,
《政事篇》“陳元方年十一時”條“袁公曰:‘孤往者嘗爲鄴令,正行此事。’”注云:“檢衆《漢書》,袁氏諸公未知誰爲鄴令,故闕其文,以待通識者。”
或曰以俟通博。
《任誕篇》“張驎酒後挽歌甚悽苦”條下,注引《譙子·法訓》,而終結之云:“譙氏引禮之文,頗有明據,非固陋者所能詳聞,疑以傳疑,以俟通博。”
孝標沖抑之懷,可見於此矣。考是注徵引之書,凡經史别傳三百餘種,諸子百家四十餘種,别集二十餘種,詩賦雜文七十餘種,釋道三十餘種,其涉覽所及,可云博矣,猶復闕所不知,務絶臆斷,謙謹篤實之致,允足爲後世注書家楷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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