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权的行政制度在中国已有极长的历史。自从秦始皇废封建、置郡县以后,地方官吏在原则上都是由中央遣放的。而且在传统规律中曾有当地人避免做当地官吏的惯例。从表面上看来中国以往的政治只有自上而下的一个方向,人民似乎完全是被动的,地方的意见是不考虑的。事实上果真如是的话,中国的政治也成了最专制的方式,除非中国人是天生的奴才,这样幅员辽阔的王国,非有比罗马强上多少倍的军队和交通体系,这种统治不太可能维持。不论任何统治如果要加以维持,即使得不到人民积极的拥护,也必须得到人民消极的容忍。换句话说,政治绝不能只在自上而下的单轨上运行。人民的意见是不论任何性质的政治所不能不加以考虑的,这是自下而上的轨道。一个健全的、能持久的政治必须是上通下达,来往自如的双轨形式。这在现代民主政治中看得很清楚,其实即是在所谓专制政治的实际运行中也是如此的。如果这双轨中有一道淤塞了,就会发生桀纣之类的暴君。专制政治容易发生桀纣,那是因为自下而上的轨道是容易淤塞的缘故。可是专制政治下也并不完全是桀纣,这也说明了这条轨道并不是永远淤塞的。
中国以往的专制政治中有着两道防线,使可能成为暴君的皇帝不致成为暴君。第一道防线是政治哲学里的无为主义。这是从经验里累积出来的道理。中国历史上并不是没有主张过甚至试验过用政治权力来为国家社会多做些事的。商鞅变法,增加了政府所做的事情,也可以说实现了政治的能力,结果国富民强,打下了秦国统一天下的基础,但是商鞅在传统的批评下是被诅咒的,他个人的不得善终被视作天道不爽的报应。王莽、王安石又是我们熟习的史例。他们违背政治上的无为主义,结果都失败了。为什么呢?同情他们的人惋惜当时“反动势力”的阻梗,其实忘了这几位想把政治的权变成能的人物,都忽略了在法律范围管不住皇帝的专制政治下,政府的有为只是在自上而下的单轨上开快车。政府所做的事是否能为人民所接受无从知道,而且即使有一些政策是人民所拥护的,但是人民并没有保证每一个政策都是合于他们意思的。单轨上的火车开快了,一旦开出了民意之外,遭殃的还是人民。天下没有人能信任无法控制的野马,是有理由的。西洋的政治史是加强对权力的控制,使它逐渐向民意负责,那就是宪法;中国的政治史是软禁权力,使它不出乱子,以政治的无为主义来代替宪法。这是我所谓防止专制政治发生暴君的第一道防线。(www.xing528.com)
现在我们可以认为这种无为主义的不彻底,要不得,这是因为现代生活中我们必须动用政治权力才能完成许多有关人民福利之事的缘故。在乡土性的地方自足的经济时代,这超于地方性的权力没有积极加以动用的需要。这不但在中国如此,在西洋也如此。宪法是现代的产物,在现代之前,西洋的政权是受着神权的牢笼。就是在现代工业发达之前所成立的美国宪法,主要的哲学还是“最少管事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的无为主义。也许因为我们儒家的思想在统治阶级中支配力量太大,所以我们在过去不必在制度上去作有形的牢笼来软禁政权,以致到现在还没有宪法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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