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里农家经济自给性固然高,但并不是完全的,他们自身需要交换,而且有若干消费品依赖于外来的供给,这里发生了乡村里的商业活动,在这活动上另外发生了一种使人口聚集的力量。这种力量所形成较密集的社区我们可以称之为“市”,用以和“城”相分别。
在中国内地还通行着临时性的市集,各地方的名称不同:街、墟、集、市——但都是指以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为基础的场合。生产者并不需要天天做买卖,所以这类市集常是隔几天才有一次,在云南普通是6天一街。赶街的那一天,各村的乡民提着他们要出卖的东西上街,再用卖得的钱去买他们所要的东西。街子有大小(依交通方便和附近人口的数目而定),大的可以有几万人,昆明附近的龙街、狗街、羊街等都是这种大街子。在高地望下去,像个人海,挤得真是摩肩接踵。但是这种热闹场面并不是长久的,一到太阳偏西,一个个又赶着回家;黄昏时节,只剩下一片荒场。
街子式的市集并不构成一个经常的社区,它不过是临时性的集合,本身只是一个地点,依着交通的方便而定。为了要容得下大量的人数,所以这地点必须有一个广场。但是商业活动逐渐发达,市集的集合逐渐频繁,在附近发生了囤积货物的栈房。居民需要外来货物的程度提高了,贩运商人不必挑了货担按着不同市集循环找卖客,商店也产生了。从商业的基础长成的永久性的社区,我们不妨称之作“镇”。
在太湖流域,水道交通比较陆路交通方便,镇也特别宜于发达。在我所调查过的江村,有着一种代理村子里农家卖买的航船。一个航船大概要服务100家人家。每天一早从村子里驶向镇里,下午回村。我所观察过的镇经常有几百个航船为几万农家办货。镇里的商店和个别的航船维持着经常的供应关系。这样大的一个消费区域才能养得起一个以商业为基础的镇。这种镇在内地是极少见的。
市镇和城不但在概念上可以分开,事实上也是常常分开的。在云南这种情形可以看得很清楚。昆明这个大城的附近就围绕着六七个很大的街子。当然昆明城里的商业也很发达,但是这不是乡民所倚赖的市场。正义路上的百货公司的金店,晓东街的美货铺面,甚至金碧路上的广货和越货店——它们的顾客是昆明的居民以及各县城里来采办的商贩,不是四乡的农民。农民的商业不在昆明,而在昆明附近的街子上。
更清楚的是在居民不多的县城里。以昆明南的呈贡说,县城里虽有一条街,但是市集却不在城里,而在离城约15分钟的龙街。县城和市集遥遥相望,并不并合在一起。那是因为这两种社区的性质是不同的,前者是以政治及安全为目的,所以地点的选择是以易守难攻为主要考虑之点。而后者是以商业为目的,地点必须是在交通要道,四围农村最容易达到的中心。以太湖流域的情形说,我的故乡吴江县的县城在商业上远不及县境里的镇,好像震泽、同里都比吴江县城为发达。在清代,震泽和吴江分县的时候,两个县政府却一起挤在这荒凉的县城里,不利用经济繁荣的镇作政治中心,也表现出“城”和“镇”在性质上的分化。(www.xing528.com)
城和镇在表面上有着许多相似之处,那因为镇也是地主们蚁集之所。在经济中心里住着,地主们可以有机会利用他的资本作商业的活动。但在传统社会地位来说,镇里的商人地主没有城里的官僚地主为优越。这种传统逐渐消失之后,镇的地位事实已有超过了县城的。镇上经济的繁荣,商店的发达,同样要一批手工业的匠人来服役,因之在这方面很类似于城。
本文中想特别提出城和镇的两个概念来,目的是想指出这两种性质上不完全相同的社区,它们和乡村的关系也有差别。这里所指的城,那种以官僚地主为基础的社区,对于乡村偏重于统治和剥削的关系;而那种我称作镇的社区,因为是偏重于乡村间的商业中心,在经济上是有助于乡村的。
最后让我补一笔,在很多事例中,城镇可能是合一的,我在本文中,因为注重于社区的分类,所以着眼于比较单纯的事例,两种形式的混合是不免的,但是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在概念上最好能分开来。
如果我们要分析现实的社区,还得增加一个概念就是“都会”。我在本文里不能对这一个概念多加说明,只能简单地说,它是以现代工商业为基础的人口密集的社区。但是中国的都会性质上也不能完全和西洋的都会相比,因为它主要的经济基础是殖民地性质的。它可以说是西洋都会的附庸。关于这一方面,我想留到以后再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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