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谱(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的第二个基本功能,就是能够通过各种构图造型的手段对客观事物进行解析与说明。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需要对各种客观事物的对象,如其形状、特点、功用、道理、规律等等有所了解与认识,这些事物对象有些较为简单、清晰、明了,比较容易把握,但也有许多事物对象则较为复杂、模糊、隐晦,必须要经过一定的解析与说明才能被人所理解。而图谱正是这样一种可以通过一定的解析与说明手段,帮助人们理解这些较为复杂、模糊、隐晦事物对象的表现形式。通过图谱的绘制与编撰,可以把各种复杂、模糊、隐晦的事物对象简单、清晰、明了地表现出来,尤其是对于一些较难用语言或者文字形式表达的事物对象,例如某些道理、规律等,运用图谱的形式便可以明白直接地说明清楚,起到了语言或文字表达所难以起到的作用,这就是图谱所具有的重要的说明性功能。
郑樵在《通志》一书中,对于这一问题多有论述。他指出:“古之学者,为学有要:置图于左,置书于右,索象于图,索理于书;故人亦易学,学亦易为功。”“离图即书,尚辞务说,故人亦难为学,学亦难为功。”“图,至约也;书,至博也。即图而求易,即书而求难。”[3]在这里,郑樵十分明确地点明了图谱(即“图”)在说明事物时不同于文书(即“书”)的一些功能特点,那就是“索象”“至约”“易学”“为功”。他认为,图谱这种文体最为基本的功能特征,就是能够形象地描绘与表现事物(即“象”),这与以文字表达为主的“书”主要是通过“说理”来表现各种事物的方式有很大不同。他又认为,图谱具有概括简约(即“至约”)的功能特点,能够把事物简单概括地表达清楚,这与以文字表达为主的“书”主要是通过广博的阐述来表现事物的方式也有很大不同。正因为具有形象、简括的功能特点,所以图谱就比较容易学(即“易学”),并能够产生实际效果(即“有功”),而不像那些主要以说理为主的文书那样,虽然说得很多,但是既没有具体形象,又繁琐难懂,因此就不会产生什么实际效果。出于对图谱功能的这种高度肯定,郑樵又进一步把这一问题与人生事业以及治国理政思想联系起来,指出了图谱之学在人生事业与治国理政思想方面的重要功能价值:“天下之事,不务行而务说,不用图可也。若欲成天下之事业,未有无图谱而行于世者。”“秦人虽弃儒学,亦未尝弃图书,诚以为国之具不可以一日无也。”明白无误地阐述了图谱之学是“治国平天下”所必不可少的学问。
除了郑樵以外,有关图像在说明事物方面的重要功能在中外学术界的许多学者那里也有相关的阐述,例如英国《图像证史》一书的作者彼德·伯克在本书中曾经引用了库尔特·塔科尔斯基的一句名言:“一幅画所说的话何止千言万语。”[4]指出了图像在表现事物、说明事物方面的强大功能。章学诚在论述方志编写体例中图的重要作用时也指出:图作为方志的组成部分,所系甚重,没有图,则书亦从而废置,在方志中若不慎重其图,则后人观志亦不知所向往矣。在《永清县志·建置图第二》中他说:“《周官》象魏之法,不可考矣。后世《三辅黄图》及洛阳宫殿之图,则都邑宫室之所由仿也。建章宫千门万户,张华遂能历举其名,郑樵以为观图之效,而非读书之效,是则建制之图,所系岂不重欤?朱子尝著《仪礼释宫》,以为不得其制,则仪节度数,无所附著,盖古今宫室异宜,学者求于文辞,而不得其解,则图缺而书亦从而废置矣。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古。城邑衙廨,坛祠庙,典章制度,社稷民人所由重也。不为慎著其图,则后人观志,亦不知所向往矣。”[5]我国当代学者蓝勇因此总结说:“实际上在中国古代某些领域图像表达的内容比文字更直观、准确,古人的认知一直相沿不变,如地图表现的地理方位、图画和照片表达的人像、器物和景观,远比文字更适合……应该说在许多时候图像有文字所没有表达过的空间和领域,也有在同一空间内比文字隐含更多信息量的地方,才更应该是我们重视图像史料的出发点。”[6]
近年来,我国一些学者还根据图像类作品在对于客观事物表现上的独特说明性功能基础上提出了“图志学”这一新颖的学科理论思想。“图志学”虽然主要是针对图像而不是针对图谱提出的一个学术命题,但是却对图谱的功能阐释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杨义在《文学的文化学和图志学问题》一文中对“图志学”的解释是:“图志学就是用图来讲文学史,把图看成是用构图、线条、色彩、情调来构成的一种没有文字的特殊的语言,一种重要的原始材料或特殊的‘文本’,来跟文献资料互相参照,形成一个新的解释系统。”[7]在图志学的领域中,“图”是一个独立的解释系统,它有着不同于文字的独特功能,并与文字相辅相成,成为人类认识世界与把握世界的两种重要的工具形式。“图”与文字这两种功能的并用,便是图志学中提出的所谓的“互文性(intertextuality)”。(www.xing528.com)
也有一些学者则是从更高的层次上阐释了图像功能的重要地位。他们认为,图像功能要比文字功能具有更大更多的包容力,图像完全可以超越文字,成为一种具有整体性特点的人类认识方法体系。“相对于文字书写以来的历史,图像传统可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大传统,有着更久远的历史,传世文献构成的文字传统则应当是小传统。‘以图证史’的思路是用大传统来对小传统进行‘证伪’或‘证明’,这在根本上就是本末倒置。文本研究的偏失只有在充分考虑到图像生产全过程的情况下才能够被超越,因为图像不仅仅是以物态形式存在的文化产品,也是囊括了观念、动机、行为、作品效果和心理反馈等因素在内的一套过程性的实践模式,那些催生图像的信仰、民俗、特定人群的身份认同和区域社会历史的变迁等诸多能动性的因素,可以被理解为对图像符号表意起到重要作用的一类‘伴随文本’。”[8]在作者看来,图像是一个包含了丰富文化内涵的信息系统,它们不但包含了图像所要反映与表现的事物的本身,而且也包含了许多与所要反映与表现的事物相关的其他各种信息成分,例如观念、动机、行为、作品效果和心理反馈,以及信仰、民俗、特定人群的身份认同和区域社会历史的变迁等诸多能动性的因素,因此有着更多的超越文字表达的信息表达功能。这种见解,正好与我们在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时强调相关信息图谱编制的意图不谋而合。
但是较为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图谱所具有的这种重要的说明性功能经常被人们所忽视,而文字则往往成为人们赖以认识世界与把握事物对象的主要方式。“一般认为在历史学研究中史料形式,可分成文字、图像、实物、口述四大类,其中实物可转变为图像,而口述可转变为文字。不过长期以来,历史学研究的主要史料都是以文字史料为主体,实物、口述史料往往作为旁证的,而图像史料的运用往往是边缘的、不自主的。对此,英国人彼德·伯克(Peter BurKe)在《图像证史》中就谈到使用摄影档案的历史学家人数相当少,相反绝大多数历史学家依然依赖档案库里的手抄本和打印文件。历史学的专业杂志很少刊登图片,即使杂志同意刊登图片,愿意利用这一机会的也仅仅是将它们视为插图,不加说明地复制于书中。”[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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