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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剪纸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类型体系的优化分析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地域分布为标准,民间剪纸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首先可分为北派剪纸与南派剪纸两大类别。以族群属性为标准,民间剪纸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致可分为汉族剪纸以及满族、蒙古族、回族、苗族、傣族、多民族剪纸等不同的类别。如果以某些典型标志特征为标准,我们也可以编制出一些颇有特色的民间剪纸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的类型体系。

民间剪纸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类型体系的优化分析

剪纸作为中国传统民间艺术中的一个代表门类,充分反映了广大民众的文化理想和审美情趣,在我国民间生活民俗活动中具有相当广泛的影响。早在原始社会,与剪纸相关的剪、刻技艺就已被华夏先祖运用于日常生活当中。西周初期,周成王将桐叶削为圭形,赐予其弟叔虞的典故,即“桐叶封弟”,这是我国古代剪刻艺术最早见诸史册的记载。东汉时,蔡伦发明纸张,真正意义上的剪纸也应运而生。魏晋南北朝,剪纸逐渐在民间节庆、俗信活动中占有一席之地。至隋唐五代,剪纸承袭“晋风”,流传于市井、乡间,为文人骚客多所吟咏。两宋时期,随着造纸业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兴起,剪纸在民间已成普及之势,它不仅同百姓日用、民俗生活密切交融,更是汴京、临安等城市手工艺市场中的重要交易物品,其技艺手法还被广泛运用于刺绣、陶瓷雕刻、扎灯等艺术形态中。有元一代,文人剪纸兴起,俗信类剪纸也得到不断发展。明清以来,民间剪纸走向鼎盛。大江南北,无论婚丧嫁娶、生辰寿诞,还是节庆祈福、鬼神祭祀,抑或日用装饰、休闲玩赏,大抵少不了剪纸这一民间艺术形式。

作为一种非遗事象类型,民间剪纸也可根据本书所设定的“表现形式”“地域分布”“保护级别”“文化功能”“族群属性”“标志特征”“技艺特色”等标准进行划分,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出各种不同类型的图谱文本。

以表现形式为标准,我们可以将民间剪纸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为动植物类剪纸、人物类剪纸、景物类剪纸、艺文类剪纸、风俗类剪纸等不同类别。其中动植物类剪纸又可细分为花鸟鱼虫剪纸、飞禽走兽剪纸、瓜果菜蔬剪纸等小类;人物类剪纸可分为戏曲人物剪纸、神仙佛道剪纸、英雄人物剪纸等小类;景物类剪纸可分为风景名胜剪纸、家什器皿剪纸等小类;艺文类剪纸可分为神仙传说剪纸、历史故事剪纸、戏文故事剪纸、吉祥图案剪纸等小类;风俗类剪纸可分为人生礼仪剪纸、宗教信仰剪纸、日常生活剪纸等小类。根据这样的分类特点,可以编制出一个较为完整的民间剪纸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类型体系,包括“中国动植物类剪纸图谱”“中国人物类剪纸图谱”“中国景物类剪纸图谱”“中国艺文类剪纸图谱”“中国风俗类剪纸图谱”等。在这些图谱形式中,还可以分出一些更小的类别,如在“中国动植物类剪纸图谱”中又可分成“花鸟鱼虫剪纸图谱”“飞禽走兽剪纸图谱”“瓜果菜蔬剪纸图谱”等一些类别;在“中国人物类剪纸图谱”中又可分为“戏曲人物剪纸图谱”“神仙佛道剪纸图谱”“英雄人物剪纸图谱”等一些类别;在“中国艺文类剪纸图谱”中又可分为“神仙传说剪纸图谱”“历史故事剪纸图谱”“戏文故事剪纸图谱”“吉祥图案剪纸图谱”。

以地域分布为标准,民间剪纸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首先可分为北派剪纸与南派剪纸两大类别。其中,北派剪纸又可分为华北剪纸、西北剪纸、东北剪纸等,而南派剪纸亦有江南、岭南、荆楚、西南等地区之别。剪纸的地域分野是剪纸分类中很重要的一种。在现实语境中,我国的民间剪纸艺术就是以地域流派的方式存在并传承、发展的,而民间剪纸的非遗资源化和项目化同样以其地域属性为依据。根据这样的地域分布特点,我们也可以编制出一套较为完整的民间剪纸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类型体系,如“华北地区民间剪纸图谱”“西北地区民间剪纸图谱”“东北地区民间剪纸图谱”“江南地区民间剪纸图谱”“岭南地区民间剪纸图谱”“荆楚地区民间剪纸图谱”“西南地区民间剪纸图谱”等。当然也可以按照更加具体的地域划分出一些更加细分的地域性民间剪纸图谱体系,如“乐清细纹刻纸”“金坛刻纸”“医巫闾山满族剪纸”“安塞剪纸”等。

以文化功能为标准,民间剪纸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致可分为美化环境类剪纸、礼仪喜庆类剪纸、刺绣底样类剪纸、祭祀俗信类剪纸等不同类型。用于美化环境的剪纸主要有窗花、门笺、墙花、顶棚花;用于礼仪喜庆场合的剪纸主要有礼花、灯花、供花、灯彩花;用于刺绣底样类的剪纸主要有鞋花、帽花、肚兜花、腰带花;用于祭祀俗信活动的剪纸主要有纸马、纸钱、祈福娃娃,等等。当然,有时一种剪纸往往会具有多种功能,一件剪纸作品可以既有美化环境的功能,也有礼仪喜庆的作用,有的或许还可以用作刺绣底样。

不同功能的民间剪纸,往往与一定的地域特征有着密切的联系。如地处北方地区的陕西、山西、河北和山东地区的剪纸多以窗花形式出现,而地处江浙、广东和福建等地的剪纸则多以刺绣花样的形式出现。剪纸绵延旺盛的生命力,就在于它深深地扎根于民众生活和民俗活动中,借生活中常见的事物,通过谐音、象征等手法,构成寓意性的艺术画面,反映了人们对生活的感受、企盼、寄托和对生命理想的追求。

按照这种不同功能的分类,可以编制出不同的民间剪纸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系列。如按照美化环境类的剪纸,可以编制出“窗花图谱”“门笺图谱”“墙花图谱”“顶棚花图谱”的系列,按照礼仪喜庆场合类的剪纸,可以编制出“礼花图谱”“灯花图谱”“供花图谱”“灯彩花图谱”的系列,按照刺绣底样类的剪纸,可以编制出“鞋花图谱”“帽花图谱”“肚兜花图谱”“腰带花图谱”的系列,按照祭祀俗信活动类的剪纸,可以编制出“纸马纸钱图谱”“祈福娃娃图谱”的系列。

以族群属性为标准,民间剪纸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致可分为汉族剪纸以及满族、蒙古族回族苗族傣族、多民族剪纸等不同的类别。其中汉族剪纸流传最广,其次为满族剪纸、蒙古族剪纸、苗族剪纸和傣族剪纸等。至2012年时,在45个民间剪纸类国家级非遗项目中,满族、蒙古族、苗族和傣族剪纸分别为6项、3项、2项、1项,其他如鄂伦春族赫哲族彝族剪纸等,均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项目。青藏、新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剪纸也颇具特色,如哈密维吾尔族民间剪纸、拉卜楞藏族剪纸、西藏面具剪纸等。对于这些不同民族的剪纸类型,我们都可以将其组合在一起,编制成一个按照民族属性划分的剪纸图谱体系,以展现我国民族剪纸的整体面貌以及各自特色。

如果以某些典型标志特征为标准,我们也可以编制出一些颇有特色的民间剪纸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的类型体系。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历史悠久的文化大国,在剪纸技艺和文化方面积淀丰厚、博大精深,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剪纸都发展形成了一些自己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个性特色。例如,乐清细纹刻纸迄今已有七百多年的历史,其刀法精细健拔,所刻图案以纹样纤细如丝著称,却不流于琐碎繁杂,令人百看不腻,神韵十足;“斗香花”刻纸是南京剪纸的独特类型,七彩的斗形刻纸饰于香火之上,给人以斑斓夺目的视觉效果,堪称中国剪纸大观园中的一朵奇葩旬邑彩贴剪纸是在旬邑单色剪纸的基础上产生,通过剪、贴、衬三道工序将多色彩纸拼贴而成,其题材内容传统而多样,常与民间歌谣相为呼应,造型夸张、色彩明艳、风格富丽、情韵浪漫,既烙刻着原始图腾文化的印记,又能生动反映当下、当地民众的思想观念和日常生活,具有重要的民俗学人类学价值。还有广灵染色剪纸、踏虎凿花、仙桃雕花剪纸等,也都极具自己的标志性特征。因此,只要我们能抓住这些标志性特色,就可以编制出具有各种不同艺术风格的剪纸图谱形式。这种剪纸图谱形式也可以称为“标识性剪纸图谱”或者“不同风格特色的剪纸图谱”。

依照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级别,也可以建构民间剪纸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的类型体系。截至2012年底,我国已有乐清细纹刻纸、金坛刻纸、医巫闾山满族剪纸、安塞剪纸等45项剪纸项目被列为国家级民间剪纸类非遗项目,平阳太平钿剪纸、宜兴刻纸、樟树剪纸、瓦房店东岗剪纸等151项剪纸项目被列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民间剪纸类非遗项目。除此以外,许多市和区县也设立了自己的市和区县级别的剪纸项目。从国家级剪纸项目,到省级剪纸项目,再到各种市和区县级的剪纸项目,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剪纸项目体系,充分反映了我国剪纸这一非遗资源形式的普及性与丰富性。按照这种不同的保护级别,可以建构具有分级特点的剪纸类型图谱形式,这对于更好地展现我国剪纸的那种普及性与丰富性特点,有效促进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依照技艺特色的标准,我国的民间剪纸则可分为剪、刻、镂、雕、剔、拼、折、扎、撕、烧等不同形式,其中剪、刻又有阴、阳二法及其他手艺方面的讲究;从用色上看,剪纸大致可分为单色、多色(主要有点染、填彩、衬彩、套色)、分色等;从用料上看,剪纸所用的材料不仅有普通纸、麻纸、宣纸,还经常会用到金、银、铜、锡等一些特殊材料。另外,从技法上看,每件剪纸作品都具有多种不同的技法,有的还兼具拼、凿、撕等多种辅助手段。如佛山剪纸利用本地特产的铜箔银箔,用剪、刻、凿等技法,套衬各种色纸和绘印上各种图案,形成色彩强烈、富丽辉煌的剪纸风格。根据这种不同的剪纸技艺特色,可以编制出不同的剪纸技艺图谱类型,充分体现出我国剪纸技艺的丰富性与多样性。

总之,由于我国的民间剪纸艺术内容丰富、功能多元、风格不一、流布广泛,因此在进行民间剪纸的图谱编制及其类型划分时,必须要从其表现形式、文化功能、族群特征、地域特色、保护级别等方面去进行综合的考量,并编制出相应的民间剪纸图谱文本形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反映该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基本特点与形态面貌,更好地揭示该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存在状况与发展规律。

【注释】
(www.xing528.com)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年。

[2]以上内容参见周耀林、王咏梅、戴旸:《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方法的重构》,《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2年第4期。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附件,2005年。

[4]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中心编:《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

[5]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14—17页。

[6]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239页。

[7]程齐凯、周耀林、戴旸:《论基于本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组织方法》,《信息资源管理学报》2011年第3期。

[8]程齐凯、周耀林、戴旸:《论基于本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组织方法》,《信息资源管理学报》2011年第3期。

[9]程齐凯、周耀林、戴旸:《论基于本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组织方法》,《信息资源管理学报》2011年第3期。

[10]刘茂才、张伟民:《科学学辞典》,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第21页。

[11]乔晓光:《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美术分类》,《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8卷第2期,200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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