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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形式演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的发展线索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上海地区的非遗项目——沪剧为例。本滩的形式是两个男演员分扮一男一女两个角色,称为对子戏。这一历史序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制作的一种重要表现对象,通过形象具体的图谱描绘,可以将上海沪剧形式发展演变的脉络线索清晰地表现出来,形成具有颇高认识与研究价值的沪剧形式发展源流谱系。更令人可喜的是,时至21世纪初,舞龙被列入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之中,大量舞龙资源受到了积极的发掘与保护。

以形式演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的发展线索

非遗资源不但在情节内容上具有发展演变的特点,而且在艺术形式上也往往具有发展演变的特点,因此,通过绘制图谱的方法,可以把非遗资源形式的形成、发展、演变形象地表现出来,由此而构成各种具有非遗形式演变特点的图谱谱系形态。以上海地区的非遗项目——沪剧为例。沪剧初名“花鼓戏”,是上海及江、浙一带农村广泛流行的一种的田头山歌。早在清乾隆年间(1736—1795)花鼓戏已有流行。清代道光年间(1821—1850),形成了上海本地的滩簧形式——“本滩”。本滩的形式是两个男演员分扮一男一女两个角色,称为对子戏。一般全班只有四五个人,伴奏乐器只有一把二胡,一副鼓板,一面小锣,可随地演唱。后来,又发展成同场戏,角色通常有三个以上,有专门的伴奏人员,整个班社有八九个人,可以演出情节较复杂的剧目,并且已经有女演员了。戏班被称为“支锥班”,班中的男角称上手,女角称下手,以一生一旦居多,也有一丑一旦,乃至两个旦角的。早期戏班主要在乡间流动演出,后来又在上海的茶楼、街头演出。剧目大都以农村生活为题材,演员的装束都是清代的农村服饰,这些剧目后来被称为清装戏。辛亥革命前后,本滩进入上海各游艺场演出,初期仍以坐唱为主,没有化妆。后来随着班社的增多,本滩规模也扩大到十人左右。至20世纪20年代,本滩受到文明戏的影响,采用了幕表制,并发展为小型舞台剧“申曲”。30年代初,出现了大量取材于时事新闻和电影故事,表现城市生活的剧目,因剧中人物着西装,旗袍登场,被称为“西装旗袍戏”。这类戏的上演,使申曲逐渐采用了接近文明戏和话剧的表演形式,如采用新颖的布景,加强了灯光、效果、音乐等,还吸收了一些文明戏工作者担任编导。到1938年,申曲团体猛增到三十个左右,有文月社、新雅社、施家班等。1941年,成立了上海沪剧社,开始把申曲改称“沪剧”。这一时期的申曲受话剧和电影的影响很大,上海沪剧社上演的第一个剧目就是改编好莱坞电影《魂断蓝桥》。此后,沪剧上演了许多根据名著、话剧或电影等改编的剧目,小说如《秋海棠》《骆驼祥子》《家》等,话剧如《上海屋檐下》《雷雨》等,电影如《乱世佳人》《铁汉娇娃》(《罗密欧与朱丽叶》)等。20世纪40年代以后,沪剧在话剧和电影的影响下建立了编导制度,表演上注意刻画人物性格,探寻唱、做、白的有机结合。演唱艺术方面,以最能表现个人演唱特点的长腔长板为主,出现各种流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沪剧进入改革发展的新时期。1953年成立了第一个国家沪剧演出团体——上海人民沪剧团。广大沪剧演员、编导、乐师、舞美人员积极编演现代戏,出现了大批反映革命历史和现实生活的剧目,如《罗汉钱》《白毛女》《星星之火》《鸡毛飞上天》《黄浦怒潮》《芦荡火种》《红灯记》《被唾弃的人》等,对提高沪剧的音乐唱腔、表导演水平和舞美推陈出新起了重要作用。

由此可见,上海的沪剧是一种由民间山歌小调形式上发展起来的戏剧形式,自清代乾隆以后,先后经过了花鼓戏——本滩——申曲——沪剧这样一个发展演变的历史序列。这一历史序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制作的一种重要表现对象,通过形象具体的图谱描绘,可以将上海沪剧形式发展演变的脉络线索清晰地表现出来,形成具有颇高认识与研究价值的沪剧形式发展源流谱系。

再以中国典型的非遗项目——舞龙为例。舞龙作为一种具有祭祀、娱乐、文艺、竞技等多种功能的民俗舞蹈形式,本是农耕文化的产物。据现有资料考证,舞龙的活动发展从一开始就与祭祀敬神相辅相生,与庙会、习俗等活动中的祭祀、祈禳等敬神仪式相依附融会,凡是有宗教活动场所,就必定是有着舞龙活动。随着时间的推移,舞龙逐渐从宗教仪式中独立出来,成为中华文化的一种独特的民间信俗活动。在古代的吴越民间,龙灯常被看成是龙的化身,因此在整个舞龙过程中,往往还有着许多严肃的规定,如女性不能舞龙,不能抚摸龙头,不能跨越龙身;龙头制作后要举行“开龙眼”的点睛仪式;草龙祈天求雨、香火龙驱邪除灾,表演前先要到寺庙祭拜,寄望神灵,祈求苍天能解民之危,保佑来年风调雨顺,等等。汉代时期,舞龙活动逐渐从祭祀仪式中走了出来,成为一种礼仪性的文艺活动,这一点我们通过东汉张衡《西京赋》中所描述的“鱼龙蔓延”之戏等内容可以明确地感觉到。整个汉代时期的舞龙活动,既有礼仪性质,又是娱乐节目。晋南北朝时期,舞龙依然保留着原来的礼仪与文艺的特征。《隋书·音乐志》云:“及宣帝即位,而广招杂伎,增修百戏、鱼龙蔓延之伎陈殿前,累日继夜,不知休息。”又云:“始齐武平中,有鱼龙、烂漫、俳优、侏儒、山车、巨象、拔井、种瓜、杀马、剥驴等,奇怪异端,百有余物,名为百戏。”隋唐时期,中国民间的舞龙活动在艺术性和观赏性方面都得到了提高。此时期的舞龙活动已经显露了一种有脱离为求雨而独立作为表演性质,其艺术表演手段和水平也都得到较大的发展和提高。至宋代时,中国的舞龙达到了空前发展的程度,并逐渐开始将舞龙作为专门的娱乐性表演。宋代时期的舞龙已开始逐渐流行于民间的习俗活动中,主要用于祈求喜庆、吉祥等场合,并带着浓重的娱乐性。宋代的文献中还有了关于舞“旱龙舟”的记载,更表明了有关舞龙的新的多样性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民间已有了以草把缚成戏龙之状,再用青布笼遮,在上置布灯烛的习俗,草龙游(舞)动之时,宛如火(灯)龙,这恐怕便是龙灯的雏形。后来经逐渐发展、改进、完善,便有了较成熟的龙灯,多在节日之夜(如元宵灯会)戏耍舞动,蔚为壮观。清代是我国舞龙发展史上的高峰。这一时期,舞龙在种类上有了新的全面发展,出现了火龙、烛龙、竹龙、龙灯等之分,在表演上也达到了相当高的艺术水平,不但追求形神兼备,更强调舞龙的回旋婉转之态,这可从诗人李渔的《龙灯赋》里见出:“行将飞而上天兮,旦宇宙而不夜。不则潜而入海兮,照水国以夺犀。”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国各地的民间舞龙活动再度活跃起来。它品种多样,内涵丰富,遍布大江南北,也渗透进许多少数民族的文艺活动中,其发展速度和力度都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更令人可喜的是,时至21世纪初,舞龙被列入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之中,大量舞龙资源受到了积极的发掘与保护。同时,舞龙也被作为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项目以及国家体育的正式竞技项目,活跃在了当今社会的各种竞技场上和庆典活动之上,登上了高雅的艺术舞台,受到了许许多多外国友人的喜爱和欢迎。(www.xing528.com)

中国历史上漫长悠久、形式多样的舞龙活动,充分地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与艺术审美情趣,自原始时代至今,舞龙活动始终兴旺活跃在中华大地的各个角落,成为中华文化的一种典型象征。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中国舞龙的形式也经历了不断的变化与发展,由最早的祭祀性舞龙,发展到娱乐性舞龙,再发展到艺术表演性舞龙,再发展到体育竞技性舞龙,这些不同类型的舞龙形式,构成了一幅长长的中华舞龙发展演变历史画卷。在各种形式的舞龙活动中,又可以分出各种更加具体的舞龙文化形态,例如祭祀性舞龙中的请龙、迎龙、点水、巡游、送龙;娱乐性舞龙中的音乐、舞蹈、游戏、装扮、焰火;艺术表演性舞龙中的队列、服装、灯光、舞台设计;体育竞技性舞龙中的规则、评比、竞赛,等等。这些千姿百态的舞龙文化形式,我们都可以将其绘制成舞龙图谱谱系,以致清晰地展现舞龙活动的发展脉络以及各种舞龙形式的风姿态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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