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整体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和发展困境。从文化认同的视角看,它事实上反映了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文化认同体系的断裂或解体,而现代文化认同的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换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代表的各种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要继续维系并传承下去,需要重新建立或获得社会的文化价值认同。然而,在建立新的文化认同体系时,我们仍要关注到这样两个现实存在的问题:文化生态环境的变迁问题和人们在文化的传承、创新与保护的主体性问题。
首先,从当前我国整体文化生态环境看:传统农业文明的单一生产范式转向为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与信息文明的多元生产范式;手工生产向机器生产、数字化技术变革;仪式性生活向娱乐性生活的生活方式、时间、空间观念转变,以及来自文化产业语境的渗透与影响等。这些因素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从传统文化异化为现代性语境下“遗产化”的事物。
在传统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们的生活秩序有着更为严格的结构与制度安排,诸多文化行为实践都有着严格的时间、空间秩序以及心理禁忌,体现出强烈的仪式性特征。对应于这样的生活秩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重要的文化生产或生活实践,便间接成为人们仪式性生活的呈现与集体价值取向的表征之物。并且,在当时,这种对集体精神价值的承载和表达不是任意的、孤立的,而是在群体性的社会空间中,集体无意识地确定表达。因此,在传统社会形态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事象是主体在文化实践与文化场域共同作用的产物,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特定文化符号的生成、发展及演变的系统性机制。
当下中国社会的组织形态与结构秩序发生了显著变化。传统社会的仪式性生活与旧有的价值观念、禁忌被逐渐消解,导致诸多民间的、大众层面的文化实践失去了赖以依托的文化语境。与此同时,现代社会的机器复制不仅挑战了传统文化生产的方式,更挑战了传统文化意义生产与传播的社会基础。就像本雅明(Walter Benjamin)所说的:“复制技术把所复制的东西从传统领域中解脱了出来。”[1]在此基础上,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不仅改变了农耕文明时期的社会结构,使得城乡二元结构日益分化。随着农村劳动人口向城市劳动人口的不断迁移,传统文化主体的规模也在不断萎缩。此外,现代传播媒介取代了人际传播、口头传播的主导性地位,使诸多文化事象从原有的文化空间中剥离出来,在消弭了原有的时间秩序或禁忌之后,以一种无空间差异的共时性面貌再现于不同区域不同文化的人们面前……所有这些,使传统文化生活呈现出显著的碎片化、无序化倾向,导致原有的文化意义在社会文化语境的变迁中不断解构。无论是文化行为实践,抑或文化意义的物质载体,如今更加趋于一种对历史、记忆乃至文化身份的表面象征意义,从而不可避免地成为“遗产化”事物,失去了继续发展下去的社会动力。
由此,我们会深刻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其现实生存情境之间的矛盾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社会中重要的社会实践,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社会文化生产实践和文化表征系统。它与社会之间的意义关联主要是基于现实生活中的价值诉求表达与确认的“共生关系”。它在古代社会的世代传承,也正是基于这种共生关系的维系与发展。对比今天,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间呈现出明显的疏离状态。这正是它们所遭遇的真正的生存危机。而如何解决这种危机,必然是要重新建立它们与人们当下生活之间价值关联,不断促进它们在文化内涵上的现代性转向,让它们重新对人们有“意义”。只有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再一次获得存续的根本动力,“活”起来,“活”下去。
其次,从文化的主体性视角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延续的过程中,人们的主体性正在受到挑战,这严重影响了文化价值认同的发生机制。主体性问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关键性要素。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它反映了人们与文化之间的共存共生关系,正是作为主体的人赋予其鲜活的生命力与价值体认,赋予其多元的表征方式与丰富的意义解释框架。(www.xing528.com)
从当前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性缺失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能力受到威胁而丧失主体性。有的遗产项目受制于传承主体自身的经济困境,逐渐失去传承可能。我国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生活于乡村地区或经济欠发达地区,在生存问题还需要进一步保障的情况下,更无暇顾及遗产技艺的授业传承问题。
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由于受到了外部文化在经济和社会上的强烈对比和刺激,产生了对自身原有文化的自卑感和厌恶感,陷入了对传统文化的强烈否定,“他们不再自主调适自身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关系,而是全盘否定自己的传统,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新的文化中。因为外面的世界和新的竞争方式在告诉他们,他们的传统文化已不合时宜,必须改变,甚至根除”[2],由此,对本族群或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否定与不认同也随之发生。
第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过程中,由于产生了不均衡的利益分配格局和权力分配格局,使得原有的文化传承或持有主体丧失了对其所持有或认同文化的话语权,从而陷入“失语”状态。这种情形在文化遗产旅游的开发过程中经常出现。对此,有学者将这种现象中的主体分别形象地比喻为“权力庄家”和“边缘庄家”[3]。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原有的传承主体被比喻为“边缘庄家”;而那些掌握丰富的资金和社会资源的开发者、投资商及相关赞助机构,则被比喻为“权力庄家”。由于原有传承主体的话语权弱小,它们也越来越被动地失去了对自身文化的阐释和选择权。
综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认同遭遇着严峻的现实挑战,由于社会价值认同基础的消解或断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去内涵化”问题也十分突出。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古代农业社会所承载的丰富的深刻的社会文化内涵,正在日益受到人们的质疑与否定,越来越失去其对于人们主观诉求与情感结构的关照和慰藉。这不是文化本身的问题,而是作为文化的持有者或参与群体的能动性问题,重新组织和建构对各种文化表现形式的意义叙事,进行叙事文本的重新创作与阐释,甚至建立新的符号叙事范式,从而在新的历史背景和生态环境的适应前提下,重新找到遗产事象的表现形式、文化内涵与人们生活之间的意义关联。这也是指引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保护的重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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