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是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以后正式提出的。2003年,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第32届会议上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一次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并确立了国际社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框架体系。联合国的这一公约是在1998年《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的基础上,经国际社会进一步实践后调整并修正的,该公约不仅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体系与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所使用的“文化遗产”概念进行了厘清,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上推进了国际社会的共识。
纵观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在国际社会的发展历程,以及各参与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截至2018年底,全世界共有178个国家的429个项目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如:“斯贝克托姆—高棉皮影戏”、日本的“能乐”、比利时和法国的“巨人和巨龙游行”“西西里木偶剧”、玻利维亚的“奥鲁罗狂欢节”、墨西哥的“土著亡灵节”等。我国共有40个项目被列入其中,如:昆曲、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中国传统桑蚕丝织技艺、安徽宣纸、《格萨斯尔》(即《格萨尔史诗》)、妈祖信俗、中国剪纸、京剧、中医针灸、中国皮影戏、中国珠算等。其中,蒙古族长调民歌是同蒙古国联合申报的项目。[1]总体而言,这些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既代表了人类社会在过往历史进程中所达到的文明高度,同时也是我们识别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文化特质和精神特质的标志。与此同时,依托于这些遗产项目所承载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等诸多价值,各个国家、民族普遍诉诸了强烈的文化身份认同与集体文化认同的价值和情感。这也从根本上推动形成了国际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语境,从而使“申遗”成为一项世界性文化运动,极大地推进了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和发展。
人类文明进入现代以来,随着工业文明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不断变迁,人类文化生存方式以及生存观念剧烈变革,许多优秀的传统艺术、民间文学、民间习俗与手工技艺等文化事象被工业文明所抛弃或遮蔽,逐渐脱离人们的日常生活场域,无法继续获得人们的价值关注和实践参与,从而凸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工业文明挑战下,所遭遇的严峻的存在性危机。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系列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今天的我们而言,究竟还具有什么样的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过去的历史进程中,是如何存续于人们的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当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遗忘或遗弃,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又意味着什么?(www.xing528.com)
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回应成为本书理论研究的重要意义,也是本书在学界以往的研究基础上突破和创新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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