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民[1]
目前,基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审查主体层面主要有三种心理。(一)认为“不必要”。觉得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自有政府法制部门把关,合理性由实践工作去检验,审与不审不重要。(二)认为“得罪人”。觉得规范性文件代表着监督对象的集体意志,否定其文件就是否定其能力,会严重影响人大与监督对象的关系。(三)认为“难度大”。觉得备案审查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审不好容易产生较大责任和较重后果,由此产生了畏难情绪。二是报备工作仍然存在不规范之处。有的监督对象对备案审查工作不够理解、不太配合,把纠正扶偏当作揽权拆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备案审查工作的深入推进。部分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不够及时,存在逾期一次性集中补报的情况;现行备案范围的规定与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新要求也存在较大差距。三是备案审查力量相对薄弱。备案审查工作牵涉面广、专业性强,但目前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域人大代表由于受专业水平、知识结构、素质能力和工作精力等多方因素制约,没有真正履行起审查职能。四是备案审查工作经费无从保障。因备案审查工作软硬件建设和维持正常业务开展需要的相关经费尚无明确保障落实,也直接影响和导致了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实际效果。
基层人大常委会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可以从以下四点着手: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宣传力度。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消除顾虑,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纳入日常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作为,主动配合,为备案审查工作深入有序推进创造良好氛围。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运行。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重要行权手段,建立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行有序、决策科学的备案审查工作体制机制。三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正常运转。建立健全运转有效的专门机构,配置配强业务素质高的专门人员,保障保证备案审查工作正常开展所必需的设备、经费等必备条件势在必行。同时,省市人大要加大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培训指导力度,切实提高基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四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备案审查制度有效执行。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开展工作调研、进行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汇报等方式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规范备案审查工作行为,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执行效果。(www.xing528.com)
【注释】
[1]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大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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