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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某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案例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20年4月,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市政府规章《某市养犬管理办法》进行了主动审查。《办法》要求宠物医院、兽医诊疗机构开展免疫、登记、办牌一站式服务需要报主管部门审核,涉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2020年4月,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市府办书面反馈了审查意见。11月,市政府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并重新备案。

某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某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案例

2020年4月,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市政府规章《某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主动审查。经审查,发现《办法》存在以下不适当问题:

《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综合执法部门应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对全市范围内的宠物医院、兽医诊疗机构开展调查登记。经审核可以从事免疫、登记、办牌一站式服务的单位,应设立明显标牌并向社会公布。当地行政执法部门要定期开展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经查,行政许可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区的市政府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规定,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不得以非行政许可审批为名变相设定行政许可。(www.xing528.com)

经审查研究,在全面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等改革背景下,应当严格控制设定行政许可,并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达到管理目的。《办法》要求宠物医院、兽医诊疗机构开展免疫、登记、办牌一站式服务需要报主管部门审核,涉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

2020年4月,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市府办书面反馈了审查意见。11月,市政府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并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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