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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审查中的关联功能初见成效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证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利,是设立备案审查制度的初衷所在,是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职责使命”[4]。通过审查纠错规范性文件合宪性、合法性问题进而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是备案审查的基本功能。简言之,备案审查具有通过自身工作成果关联人大其他工作协同开展,从而形成工作合力的功能。

备案审查中的关联功能初见成效

“保证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利,是设立备案审查制度的初衷所在,是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职责使命”[4]。通过审查纠错规范性文件合宪性、合法性问题进而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是备案审查的基本功能。与之相对应的是备案审查的“关联”功能,即备审机关通过对规范性文件开展的备案、审查、纠错工作,一方面能够形成丰富的立法示范资源,另一方面能够发掘到大量的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立法质量情况、立法解释需求情况、先行先试需求情况等信息资源,借助备案审查这一工作平台,可推动立法指导、立法解释等其他工作协同开展,形成备案审查与人大其他工作的关联互动。简言之,备案审查具有通过自身工作成果关联人大其他工作协同开展,从而形成工作合力的功能。

备案审查“关联”功能这一概念在2019年备审年报中首次予以阐述,法工委在年报“做好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的考虑”部分提出,要“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成果的转化利用”,并指出“备案审查同做好人大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其他履职工作都有很多关联,同一些新领域工作,如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人大宣传工作等,也有不少关联”“要把备案审查工作放到常委会工作全局中来认识和把握,积极担当作为,促进备案审查工作和人大其他工作协同发展,促进备案审查工作成果更多更好地运用到立法、监督等工作中”[5]。(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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