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我国台湾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闭锁化问题及股东协议制度

我国台湾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闭锁化问题及股东协议制度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台湾地区王文宇教授也提出了为满足具有封闭性的股份有限公司的闭锁性需求,可允许这种公司通过缔结股东协议排除公司法有关规定的适用,而成为组织、运作单纯的公司,产生非统一性的法令关系,选择适合自己特殊需求的闭锁性公司制度。[45]可见,我国台湾地区立法上的公司类型与现实需求之间不协调的事实已经促使了人们提出构建股东协议制度。

我国台湾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闭锁化问题及股东协议制度

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包括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四种,不过在实务中,我国台湾地区设立的公司大部分采取的是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台湾地区受德国法影响,为配合中小企业的需求设置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置却是针对大型企业的。我国台湾地区在立法上坚守了“股份自由转让原则”,其意旨在“按股份公司系以聚集多数人之资金,而从事于大规模企业之经营为目的,因此表彰股东权之股份,允许自由转让,以便股东按照自己对公司经营之判断,随时收回其投资,借以避免可能发生之损害”。[40]因此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163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但是“企业并购法”规定了金融机构外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并购时可以对股份转让自由进行限制。[41]该法允许对股份转让进行限制的原因是:虽然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163条基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自由原则,规定这种公司股份转让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但是在实务中,以协议限制股份转让很普遍。因此,立法上在考虑了对股份转让限制的合理性和公司全体股东最大利益的情况下,允许非金融机构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并购的情况下对股份转让进行限制。我国台湾地区有学者称立法上此措举是“不外把真实商业世界中,对限缩‘股份转让自由原则’之实际需求,加以正当化而已”。立法者担心如果允许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章程中限制股份转让而难以施行,因此该法第11条明确了公开发行股份的非金融类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股东协议约定限制股份转让,而未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企业并购时限制股份转让。[42]

不过,在我国台湾地区未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也可能在其他场合也有限制股份转让的需求。在我国台湾地区,企业一向具有中小企业多、家族企业多之特征,虽然立法上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然而,投资人基于追求较佳的信用形象之需求、赋税优惠,或基于较有限责任公司为佳之资合性而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态。[43]这样企业就出现了“小孩穿大鞋”的情况——即原本为大型企业设置的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却为实际上的小企业所采纳。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设置上有许多法定要求,因此就致使许多股东人数较少并且股东参与经营和管理的中小型股份有限公司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成本,与法律设置股份有限公司为大型企业所用之本意相违背。因此现实中,为维持公司的封闭性,我国台湾地区的中小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就出现了股东达成股东协议约定股份转让的限制或者约定不设置董事会或监察人以简化公司机构的情况。由于在实务中产生了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实现闭锁化的需求而公司法对该种公司类型设置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这样就导致立法和现实需求之不合的情况,股东则自行运用股东协议约定有关事项以满足其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院虽然对约定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自由的股东协议的看法并不一致,但是最终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已承认了这种股东协议的效力。[44]

虽然目前对如何解决这种具有封闭性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机构设置的灵活性问题,我国台湾地区立法上目前似乎还未有表态,但其理论界对如何解决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闭锁化已形成了一些观点。例如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全盘修正草案”提出了通过在公司法中构建股东协议制度来实现公司闭锁化的建议,即基于闭锁性公司的特点(股东人数较少及彼此关系密切等)可允许其股东达成股东协议:可允许约定其业务经营方式、经济利益之回收等内部关系;应允许较大的公司内部结构的弹性空间,如可不设置董事会、监察人、不召开股东会、股息红利之分配不以所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标准等。我国台湾地区王文宇教授也提出了为满足具有封闭性的股份有限公司的闭锁性需求,可允许这种公司通过缔结股东协议排除公司法有关规定的适用,而成为组织、运作单纯的公司,产生非统一性的法令关系,选择适合自己特殊需求的闭锁性公司制度。[45](www.xing528.com)

可见,我国台湾地区立法上的公司类型与现实需求之间不协调的事实已经促使了人们提出构建股东协议制度。不过现实中我国台湾地区立法机关在修订“公司法”时还未采纳该种建议,这表明我国台湾地区在公司类型改革上将走向何种途径还未有定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