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利西斯》出版后不久,威弗小姐来信,希望我同意,按第一版的铅字制成印版,由她付费。我立即给了她,尽管我感到意外的是,这第二版来得有些仓促。对乔伊斯的这位女恩人,只能是她有求我必应;而且,我知道,这计划是乔伊斯的计划。《尤利西斯》出版后不久,他曾赶往伦敦,慌慌忙忙地把这件事安排妥当;而我当时正设法克服困难,把这第一版的书运送给在美国的订户——如前所述,曾得到我那“最佳顾客”的帮助。我曾告诉乔伊斯,我印了一千册,他不以为然。“那本无聊的书,”他说,“你一本也卖不出去。”正相反,他看到初版的一千册还满足不了需要时,他一定会后悔,多印些就好了。他听说这批高价的书,销路极好,便决定补充一批新货以阻止投机,这样一来,能让此书的作者而不是那些投机商获益。《尤利西斯》是他的一大笔投资,他要尽可能多地从中获益,乃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第二版跟第一版一样,是在第戎印的,版式跟第一版相似,也是蓝封皮,有附注:“出版人:约翰·洛德克;出版社:自我主义者出版社”。印了两千册。一部分用船运到了多佛,被扣押,即刻“化为灰烬”——威弗小姐称,这就是当时的说法。她告诉我,她知道被扣押之事便立即赶往多佛,看见她的那一本本《尤利西斯》已化为烟尘。发到美国的书也送了命——可能跟纽约港的许多小猫一样淹死了,但是其中的一些肯定已经游上了岸。根据我一再收到的信函判断,两种版本极为相似,所以容易被搞混。与此同时,许多巴黎书商对我颇有怨言,他们听说出了第一版之后不久便出第二版,使他们十分愤怒,认为这违犯了限量版管理法的规定。他们当然只能怪罪我了,尽管这第二版并不是我出版的。
确实是我的过错,他们有怨言,理所当然。都怪我经验不足。我早就该想到,在发行另一个版本之前,这些书商还来不及把手头的限量版本存货抛售出去。威弗小姐和乔伊斯显然认为这一过程并不稀奇,因为乔伊斯从威弗小姐那里得知巴黎的书商颇有怨言使他惊奇不已。(www.xing528.com)
第二版的命运反倒把事情澄清了,为在英国出版《尤利西斯》所付出的努力,从当前来看,是枉费心机。在尚无人士出面压制防范罪恶协会之前,要在我的国家出版此书,也是毫无希望的。所以,莎士比亚公司奋力跳越英吉利海峡和大西洋失败之后,又回到了奥登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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