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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调整投资损失的纳税问题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税务机关根据相关规定,认为该企业当年股权转让所得中80万元可以冲减投资成本,但其投资损失20万元应作当期纳税调整,并从以后年度取得的投资收益或转让所得中结转扣除。其中“符合条件”是指:第一,仅限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第二,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如何调整投资损失的纳税问题

【例5-8】鑫业制造公司2013年度协议转让一项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100万元,取得转让所得80万元,会计上确认的投资损失为20万元,年底未作任何纳税调整。税务机关根据相关规定,认为该企业当年股权转让所得中80万元可以冲减投资成本,但其投资损失20万元应作当期纳税调整,并从以后年度取得的投资收益或转让所得中结转扣除。如果该公司在5年内对其投资损失中的20万元未扣除或未完全扣除,则可在2019年度一次性全额税前扣除。

分析

该公司在会计上的处理没有问题,但根据有关规定,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但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该股权投资转让年度后第6年一次性扣除。因此,该公司当年股权转让所得中80万元可以冲减投资成本,其投资损失20万元应作当期纳税调整,并从以后年度取得的投资收益或转让所得中结转扣除。如果该公司在5年内对其投资损失中的20万元未扣除或未完全扣除,则可在2019年度一次性全额税前扣除。

小贴士(www.xing528.com)

投资其他企业取得分回的利润是否需要补交税率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给予免税优惠,不再实行内资企业补税率差的做法。其中“符合条件”是指:第一,仅限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第二,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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