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民事纠纷日趋激烈与复杂化。一方面,以利益争执为主要内容,且争执程度比较激烈。另一方面,新类型案件增加,疑难问题增加。例如,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上升。2013年至2017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8.3万件。[26]2018年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8.8万件,同比上升41.8%;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41.8万件;审结公司清算、企业破产等案件1.6万件;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83.9万件。[27]2019年,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41.8万件,审结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953件,审结破产重整等案件4626件,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1.7万件,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28]这些案件在数十年前都是复杂到不可想象的。
分析2019年一审民商事案件构成(见图2-2)[29],可见,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只占13.28%,难度稍高些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占7.64%,而复杂程度更高些的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占据66.13%,属于主要民事纠纷类型。而海事海商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以及与公司、证券、保险等有关的民事纠纷,要么属于疑难复杂的,要么属于新类型案件,审判难度较大,这三类案件共占5.23%,已经接近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类型。
而通过分析2019年部分民商事案件增长情况(见图2-2)[30],可见,增加较多增幅较大的案件如证券欺诈责任、融资租赁合同、著作权权属、侵权以及商标权权属、侵权案件等,均属较为疑难复杂,或者是新类型案件,相应增加了民事审判的难度。[31]
图2-2 2019年一审民商事案件构成 [32](www.xing528.com)
图2-3 2019年部分一审民商事案件增长情况 [33]
当前,出现大量现代型民事诉讼,即从传统的以维护私人利益的民事诉讼发展到保护集团性利益或扩散性利益。例如,环境污染、医疗事故、公益诉讼等现代型纠纷增多。近年来,公益诉讼在民事审判中占据的位置愈发重要。2018年,审结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1919件。[34]2019年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6.8万件,审结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953件。[35]由于现代型民事诉讼尚处于探索构建阶段,处理起来较为疑难与复杂。
可见,当前纠纷的解决从质和量两方面对民事诉讼提出空前挑战。法院不仅面临着诉讼爆炸,受理案件数量的上升,同时还面临着纠纷复杂性的加大,法院受理纠纷的复杂性和难度亦加大。例如,许多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利益冲突未经过滤即进入司法领域,以案件的形式集中于法院。法院成为各种纷繁复杂社会问题的压力疏导终端,由此导致基层司法机构无法承受之重。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法官办理案件既要注重法律效果、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追求社会效果、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还要面临上诉率、错案追究、涉诉信访等压力,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此外,社会民众对民事诉讼质量要求提高。由于转型时期法治的进步,民众市场主体地位和权利意识的提升,社会民众对诉讼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不仅体现在案件数量上,而且体现在民众对案件审理的质量,对于司法公正,尤其对程序正义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程序性法律的不断完善实际上对法院和审判者本身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院不仅要多办案、办好案,而且还要快办案。这也是法院调解受到重视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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