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的首要意义是从法律上确认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教师法》第三条明确提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这对于教师的作用给予了极大的肯定,教师肩负着提高整个民族素质的历史重任。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都取决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而民族素质的提高,则必须依靠广大教师的辛勤劳动。对教师作用的肯定,为提高教师社会地位提供了依据。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尽管党和政府一直在提倡“尊师重教”,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如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但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其他原因,教师职业还没有成为最受人尊重的职业,也还没有成为最令人羡慕的职业,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还有待提高。所以制定《教师法》,通过法律形式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就显得尤为重要。《教师法》不仅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而且还规定“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要在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
(二)为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教师法》的实施,为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要提高广大教师的社会地位,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要保障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一方面是要保障教师与其职业相联系的特定的权利,如教师的教学权、研究权和评价学生的权利等;另一方面是要保障教师作为一般公民的权利,如教师的人身和自由权利。
《教师法》的制定与实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教师应有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待遇,并规定了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法》还明确规定,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要根据情节的轻重,依法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总之,《教师法》的制定与实施,为广大教师维护自己的权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
(三)运用法律形式来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www.xing528.com)
《教师法》以法律的形式加强教师队伍规范化的管理。我国教师队伍的人数已经突破一千万,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从事着十分复杂的培养人才的教育工作,要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加强对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一方面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教师队伍的管理十分混乱,在教师的资格和任用上,缺乏应有的制度和法规。《教师法》的颁布与实施,加强了我国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任用制度、教师职务制度和教师聘用制度,这些制度的执行为我国教师队伍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教师法》还对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教师的考核、教师的奖励以及教师违反法律和教育法规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都做了规定,使我国教师队伍的管理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四)为建设高水平、高素质教师队伍提供法律保障
《教师法》是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教师队伍的法律保障。“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的这两句话,十分精辟地阐明了教师队伍的重要性。《教师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认了教师在提高民族素质中的重大作用,用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了教师的历史使命和承担的义务,增强了广大教师的使命感,激发了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的热情,促进了教师队伍思想素质的提高。《教师法》对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经济待遇、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都做了具体的规定。
通过《教师法》的贯彻实施,教师职业会逐步成为受人尊敬、令人羡慕的职业之一,这将有利于吸引社会中的优秀人才来充实教师队伍。《教师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并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必须具备的学历也提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提高了进入教师行业的“门槛”,这对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教师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是提高素质的重要条件,《教师法》对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也做了规定,为教师的培养和培训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供了法律基础。自《教师法》颁布之后,我国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实践证明,《教师法》的确是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的有力法律保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