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教育法规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制定的,因而对我国教育法规的研究也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这是建立与完善有中国特色教育法规体系的首要问题。开展对教育法规的研究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正确地解决我国教育法制建设中的种种问题。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就是要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来研究教育法规这一社会现象。比如,研究教育法规的本质,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研究教育法规的产生与发展,必须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研究教育法规现象与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必须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研究教育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必须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总之,开展对教育法规的研究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学习研究教育法规,除了正确运用上述基本方法以外,还要正确运用一些具体的研究方法。具体而言,学习研究教育法规的方法大体上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注释研究法
注释研究法是指对教育法规条文逐句进行分析、解释,使教育法规的意义得以进一步明确的研究方法,也称分析研究法。同其他法律一样,教育法规是概括性的,法律条文用语并非一目了然,因此,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实施教育法规,必须对教育法规的条文内容进行分析与解释。
2.比较研究法
比较研究法是对不同国家的教育法规进行比较研究,剖析优劣,评述利弊,从而吸取精华,剔除糟粕的方法。不同国家、不同法系的教育法规,虽然内容和形式不完全相同,但在许多规定上却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对它们进行比较研究,找出可供我国借鉴的法律文化成果,有利于我国教育法规理论的发展。(www.xing528.com)
3.案例研究法
案例研究法是运用典型教育案例研究教育法规理论的方法。学习研究教育法规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教育法规理论只有在具体运用中才能得到检验、丰富和提高。运用案例研究法律,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途径。运用典型案例学习研究教育法规,既可以更加牢固地掌握教育法规知识,也可以检验教育法规理论的正确性,还可以通过对疑难、复杂案例的研究发展教育法规理论。
4.调查研究法
调查研究法是坚持唯物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最基本的研究方法。调查研究法就是深入实际,对我国教育法治建设的实际状况做系统的考察,收集种种事实,加以分析研究,从而提出当前教育法治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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