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英美学界在20世纪70年代掀起的研究马克思学的热潮,就是由一场关于“马克思与正义”的政治哲学争论引起的。在1972年的《马克思对正义的批判》一文中,他认为,不能错误地把正义概念看作是马克思主义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推崇共产主义社会的道德评价标准。伍德的结论引起了轩然大波。文章发表不久后,众多学者在“马克思与正义”的主题下发表评论、互相辩驳,从而引发了一场持续近30年之久的大规模论战。
英美学界在20世纪70年代掀起的研究马克思学的热潮,就是由一场关于“马克思与正义”的政治哲学争论引起的。[1]争论的导火索是美国斯坦福大学道德哲学教授伍德的一篇文章。在1972年的《马克思对正义的批判》一文中,他认为,不能错误地把正义概念看作是马克思主义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推崇共产主义社会的道德评价标准。在伍德看来,正义概念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根本就不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是一种司法的(juridical)或合法的(legal)概念。这种概念主要涉及“人们身居其中的法律和权利”。由于唯物史观指明,法的或权利的形式只能受制于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以,正义概念在马克思那里就是“被决定的”“只能维护和体现一定生产方式”的“保守的力量”。因此,尽管马克思谴责资本主义,推崇共产主义,但并不是依据所谓的正义概念,而是根据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在满足一些非道德善(诸如需要、利益等)上的优劣程度为根本标准。由于资本主义的正义概念只能是资本主义物质生产方式的产物,只能服务于资本主义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以马克思是不可能用资本主义的正义概念去谴责资本主义社会的。据此,伍德下结论:“资本主义社会在马克思那里是一个正义的社会。”
伍德的结论引起了轩然大波。文章发表不久后,众多学者在“马克思与正义”的主题下发表评论、互相辩驳,从而引发了一场持续近30年之久的大规模论战。可以说,凡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英美学者几乎都在这场争论中发表过自己的看法。(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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