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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判断的合理性与客观性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显然,在胡萨米看来,道德判断的正当性来源于阶级利益。无产阶级的分配正义原则之所以具有批判和谴责资本主义的正当性,就在于这个原则是以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为基础的。但他同时认为,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表达了各种激进的人类需要。这样一来,布坎南实际上是把人性概念而不是阶级利益概念当作了道德判断的客观性基础和正当

道德判断的合理性与客观性

无论是借助一定的道德标准分析和批判剥削问题,还是凭借某种道德原则规范和引导无产阶级革命,最终都要归结到这样一个根本问题上来:如何理解这些道德标准和道德原则的正当性和客观性?可以说,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合理的说明,使用这些标准和原则进行道德判断就没有合法性。针对这个问题,英美学者们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解释和看法。

在《马克思论分配正义》一文中,胡萨米认为,伍德对正义概念界定得过于狭隘,并且根本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意。他所说的正义概念实际上只是在复述“经济规律”。与此同时,伍德仅仅把生产方式当作唯一的衡量标准也是有失公允的。因为在马克思那里,“规范不仅仅只与一定的生产方式相关,同时还与不同的社会阶级在生产方式中的地位相关”。从而,“资产阶级以其正义和平等的概念去反思自己的利益与阶级状况”,同样,“无产阶级及其理智的代言人也可以通过无产阶级的平等与自由概念去反思自己的阶级利益”。由此,胡萨米认为,马克思的思想中存在着正义的道德价值。马克思正是以他的正义概念谴责和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的正义概念作为一种分配性的道德原则,来源于无产阶级在生产方式中的地位,来源于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它关心的是劳动时间的分配、劳动产品的分配、收入的分配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无产阶级的正义概念是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正义概念相关的。胡萨米进而认为,在马克思那里,社会主义的正义概念是一种体现劳动贡献原则的分配概念,即按贡献大小获取相应回报;而共产主义的正义概念则是一种体现自我实现的分配概念,即按需分配。据此,胡萨米指出,马克思就是以贡献原则和需要原则这两个分配概念谴责资本主义社会的,在这个意义上,“资本主义社会在马克思那里是不公正的社会”[24]

显然,在胡萨米看来,道德判断的正当性来源于阶级利益。无产阶级的分配正义原则之所以具有批判和谴责资本主义的正当性,就在于这个原则是以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为基础的。由于阶级利益是道德观念形成的基础和来源,所以阶级利益给道德判断提供了客观性依据,而这个客观性依据支撑着道德判断的正当性。胡萨米同时把这种无产阶级正义概念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正义原则联系起来,其实就是把无产阶级正义概念等同于社会主义正义概念。但这种用后资本主义社会的标准评价资本主义社会的方式,学者们持有不同的看法。

凯尔勒在《马克思主义、道德与意识形态》一文中认为,人道主义试图用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评价资本主义的方法是对真正的马克思思想的扭曲。但他同时认为,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表达了各种激进的人类需要。作为一种有关人性的理论基础,这些价值完全可以指导社会主义建设。只不过对这种人性的理解必须是唯物的、社会的和历史的。凯尔勒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在他看来,科学社会主义往往会把道德行为与政治活动的基础建立在历史法则上,这样一来就会导致精英人物和权威政党以断言自身通晓历史法则的方式迫使工人阶级直接服从于他们的领导。所以,这无疑是从工人阶级外部而不是通过工人阶级活动本身从事社会主义的革命或建设。[25]

克利尔在《科学的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价值问题》一文中表达了相反的观点。他反对那些试图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实建立在一系列特殊价值基础上的做法,并把这种立场称之为“价值论”(axiology)方式,声称这是一种忽视革命客观条件的“理论的人道主义”(theoretical humanism)。基于此,克利尔提出了两条反对理由:其一,“任何政治运动的动机如果游离于当代多数人的需要、欲望、处境,其结果必将使精英人物的理念强加于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就已经放弃了这种“人道主义的危险”。马克思从来不寄望于某种具有优先性的价值特权,也不期望某种人类德性的普遍理想,而是认为这些价值和理想所引发的动机已经存在于个体的生存状态中,无须特别渲染。其二,克利尔认为致力于建构一套特别的社会主义价值是多余的工作。实际上,“价值论”所强调的诸如平等、自由、集体主义等,这些价值也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中,因而社会主义事实上并没有所谓的特殊价值。据此,克利尔认为,真正有意义的工作不是去寻找社会主义价值,而是要展开对资本主义(及其他社会形式)的科学调研。[26]

布坎南也与克利尔持相同的立场。在《马克思与正义:对自由主义的激进批判》一书中,他首先区分了对概念和原则在理解上的四种不同方式,分别构成两对范畴:一对是解释性的(explanatory)和批判性的(critical);一对是内在的(internal)与外在的(external)。解释性原则或概念具有描述的特征因而不含有价值评价,而批判性原则或概念是含有价值评价的,因而对行为和动机具有指导意义。相应地,体现一定社会结构的特征或形态,并作为一定社会结构的部分镶嵌于其中的概念或原则就是具有内在性的;相反,那些来自一定社会结构之外并可以对其进行评价的概念或原则就是具有外在性的。据此,布坎南进而认为,自《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马克思放弃了关于人性的评价概念,转而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开始运用各种“描述—解释性”(descriptive-explanatory)概念。与此同时,在布坎南看来,那些把目光局限在特定生产方式内部的学者(针对伍德)只是停留在概念或原则的内在性上,忽视了概念或原则对一定生产方式的外部性评价。那么,在马克思那里,究竟有没有规范评价标准呢?布坎南认为是存在的,那就是人类的需要、利益与欲望。马克思正是以这种规范性的标准批判了共产主义社会之前所有的社会形态(包括社会主义,即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到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早期阶段”),因为它们既(1)扭曲了人的需要,又(2)无法满足人的需要。所以,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1)人的需要才不再被扭曲,并且(2)未被扭曲的需要将被满足。[27]

布坎南显然认为,马克思在作道德判断的时候,依据的是人类的需要、利益与欲望这些非道德善。但与胡萨米不同,布坎南强调的是需要、利益和欲望的类概念,而不是以阶级的利益和需要为基础。这样一来,布坎南实际上是把人性概念而不是阶级利益概念当作了道德判断的客观性基础和正当性依据。但是,布坎南一方面说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放弃了用人性概念作评价的方法;另一方面又把隐含的人性概念当作规范判断的基础,这显然有点自相矛盾。那么,在马克思看来,道德判断的正当性与客观性究竟应当如何确立呢?

一般说来,讲道德判断的正当性,其实就是在问道德判断的客观性。因为客观性支撑着正当性。所以,道德判断的客观性是个根本问题。那么,什么又是道德判断的客观性呢?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客观性,或者说是客观性的两个概念:(1)客观性意味着必然性;(2)客观性意味着主体间的一致同意。其实客观性还有一层含义就是感性自然的感性确定性。不过就伦理道德问题而言,客观性只涉及(1)和(2)两个概念。其实,不难看出,这两个概念之间是有关联的。我们姑且可以把必然的客观性理解为自在的客观性,而把一致同意的客观性理解为自为的客观性。这样一来,完整的客观性就是自在自为的客观性,也就是主体间的一致同意的东西和必然性的东西完全吻合。具体到伦理道德问题上就是,主体间一致同意的道德选择恰恰就是必然性所要求的那种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客观性达到完满。具体联系马克思主义来讲就是,阶级成员间一致同意的道德选择恰恰就是阶级利益所要求的那种选择。而阶级利益所要求的选择之所以是客观必然性选择是因为阶级利益是由人们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中所处的地位必然决定的。所以,可以从这个意义上说,阶级利益是道德判断的客观基础,这个基础支撑着道德判断的正当性。

但问题是,资产阶级有资产阶级的利益,无产阶级有无产阶级的利益,从道德判断基于阶级利益的道理来说,每个阶级站在他们各自的立场上作出的道德判断都应当是客观的、正当的,那么,是应当持有一种规范相对主义的立场呢,还是可以互相评价呢?从规范相对主义立场来说,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作出的道德判断是对的,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作出的道德判断也是对的。这显然有违马克思主义立场和基本观点。因为这样一来,从无产阶级利益出发对资产阶级进行道德谴责就是站不住脚的“无事生非”。可想而知,如果马克思的确是在谴责资本主义社会,如果这种谴责和批判的确带有道德判断的成分,那么马克思要么会站在无产阶级利益的基础上,要么就只能站在超越阶级的某些类概念的基础上。这意味着,阶级道德间是可以互相评价的,无产阶级道德可以用来谴责资产阶级。言下之意,无产阶级道德要优越于资产阶级道德。所以,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对资产阶级作出道德评价就是合理的。但是,为什么阶级道德间是可以相互评价呢?这是因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在生产关系中不可分割的经济联系,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利益对立是建立在同一利益对象上的对立。这意味着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有一种事实上存在的经济伦理。无产阶级道德观念与资产阶级道德观念只不过是对同一经济伦理关系的不同道德理解方式,即站在各自阶级立场的不同道德理解方式。所以,无产阶级对这一伦理关系的反思和批判,实际上就是对资产阶级道德的批判。从这个意义上讲,无产阶级道德优于资产阶级道德的必然性归根结底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向前发展的必然性导致的。由于无产阶级利益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所以无产阶级道德就是资产阶级道德的替代物,从而比后者更加优越。是以,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来看,道德判断的客观性中有着某种必然性,而这种带有必然性的客观基础最终来源于物质生产方式的历史发展。要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就要对这种必然性有所了解。不去了解、不愿了解或了解不了都是因为意识形态遮蔽、扭曲了人的精神世界。突破意识形态的迷障,认清事实的发展才能最终确立道德判断的正当性与客观性。正如肖在《马克思主义与道德的客观性》一文中所言:“首先,拒绝这种评价就会被指责为依赖于意识形态的从而不正当的道德主张……其次,基于社会主义事实的道德原则将会被证明通过了意识形态的最终检验。必须向那些支持这些原则的人表明,要是不支持,也是因为了解了会使他们不再相信这些原则的理由。当无产阶级知道这些观念为什么以及如何会在这个历史时期产生的时候,他们就能确定自己的道德观念。”[28]这也意味着,自在的道德并不会自动地转化为自在自为的道德。所以,不但现实的利益斗争领域闪烁着刀光剑影,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也是异常纷繁复杂、艰苦卓绝的。

【注释】

[1]John Roemer,“Property Relations vs.Surplus Value in Marxian Exploitation,”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vol.11,no.4,1982,pp.281-313;“R.P.Wolff's Reinterpretation of Marx's Labor Theory of Value:Comment,”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vol.12,no.4,1983,pp.89-120.

[2]Allen E.Buchanan,“Marx,Morality,and History:An Assessment of Recent Analytical Work on Marx,”Ethics,vol.98,no.1,1987,pp.104-136.

[3]Allen E.Buchanan,Marx and Justice:the Radical Critique ofL iberalism,Preface,chapter 3,Methuen,1982.

[4]G.A.Cohen,“The Labor Theory of Value and the Concept of Exploitation,”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vol.8,no.4,1979,pp.338-360.

[5]Jeffrey Reiman,“Force,and the Moral Assessment of Capitalism:Thoughts on Roemer and Cohen,”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no.16,1987,pp.3-41.

[6]Allen E.Buchanan,Marx and Justice:the Radical Critique of Liberalism,Preface,Methuen,1982,p.9.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2页。

[8]Anthony Skillen,“Worker's Interest and the Proletarian Ethic:Conflicting Strains in Marxian Anti-Moralism,”Marx and Morality,edits by Kai Nielsn and Steven C.Patten,Canadian Association for Publishing in Philosophy,1981.

[9]〔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6页。

[10]〔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8页。(www.xing528.com)

[11]〔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1—131页。

[12]〔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1页。

[13]〔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8页。

[14]Anthony Skillen,“Worker's Interest and the Proletarian Ethic:Conflicting Strains in Marxian Anti-Moralism,”Marx and Morality,edits by Kai Nielsn and Steven C.Patten,Canadian Association for Publishing in Philosophy,1981.

[15]马克思主义分析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科恩曾对该派的方法论有过交代。分析的方法主要涉及三种技术:“逻辑与语言分析”“经济分析”“有关选择、行动和策略的分析”。奥尔森的理论则隶属于分析方法的第三种技术。G.A.Cohen,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a Defence,Introduction to the 2000 editi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0,p.12.

[16]J.Elster,Make Sense of Marx,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p.5.

[17]R.G.Peffer,Marxism,Morality and Social Justice,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0,p.18.

[18]Allen Buchanan,“Revolutionary Motivation and Rationality,”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vol.9,no.1,1979,pp.61-66.

[19]Allen Buchanan,“Revolutionary Motivation and Rationality,”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vol.9,no.1,1979,pp.68-76.

[20]David O.Brink,“Moral Motivation,”Ethics,vol.108,no.1,1997,pp.5-8.

[21]J.Elster,“Marxism,Functionalism,and Game Theory:The Case for Metho dological Individvalism,”Marxist Theory(edited by Alex Callinicos),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p.75.

[22]J.Elster,Make Sense of Marx,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pp.359-260.

[23]J.Elster,“Marxism,Functionalism,and Game Theory:The Case for Metho dological Individvalism,”Marxist Theory(edited by Alex Callinicos),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pp.76-87.

[24]Z.I.Husami,“Marx on Distributive Justice,”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vol.8,no.1,1978,pp.27-64.

[25]Douglas Kellner,“Marxism,Morality,and Ideology,”Marx and Morality,edits by Kai Nielsn and Steven C.Patten,Canadian Association for Publishing in Philosophy,1981.

[26]Andrew Collier,“Scientific Socialism and the Question of Socialist Values,”Marx and Morality,edits by Kai Nielsn and Steven C.Patten,Canadian Association for Publishing in Philosophy,1981.

[27]Allen E.Buchanan,Marx and Justice:the Radical Critique ofL iberalism,Preface,chapter 2,Methuen,1982.

[28]William Shaw,“Historical and Moral Objectivity,”Marx and Morality,edits by Kai Nielsn and Steven C.Patten,Canadian Association for Publishing in Philosophy,1981,p.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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