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的《殷周制度论》也是经常有人称道的好文章。典章制度与征伐战斗或年代世系不同。这往往牵涉到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问题,仅凭考证方法没法从根本上弄清这些问题。我们比较郭沫若同志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和《殷周制度论》就可以看出他们在方法上的根本区别。也正如郭沬若同志在其书《自序》中指出的:“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在中国的新学界上也支配了几年,但那对于中国古代的实际情形,几曾摸着了一些儿边际?社会的来源既未认清,思想的发生自无从说起。”王与胡当然还有所不同,但他们同是对社会的来源弄不清楚。比如王氏在文章一开头提出虞、夏、商、周文化系统时说:
自五帝以来,都邑之自东方而移于西方,盖自周始,故以族类言之,则虞夏皆颛顼后,殷周皆帝喾后,宜殷周为亲;以地理言之,则虞夏商皆居东土,周独立起于西方,故夏商二代文化略同。
他说以族类言,虞夏皆颛顼后,殷周皆帝喾后,宜殷周为亲;以地理言之,虞夏商皆居东土,周独起于西,因之以为夏商文化略同。这种说法也是“对于中国古代的实际情形”没有摸到边际。其实这虞夏商周四代,以族类言之,正好虞商族类上是一个系统,而夏周是一个系统。有虞氏是中国阶级社会的开始,属于夷族而地处东夷,它和殷商属于一个大的系统,《鲁语》云,“殷人褅舜”,也说明这个问题。而夏周正好是一个系统,他们都是黄帝后,而以天鼋为图腾。郭沫若同志在《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中曾经指出天鼋即轩辕,《周语》下“我姬氏出自天鼋”犹言出自黄帝[16]。这是非常正确的解释。我们可以为之补充,黄帝的故事和后来鲧的传说有关,《左传·昭公七年》有“鲧殛羽山,其神化为黄熊入于羽渊”的记载,而黄帝号有熊氏,有熊和鲧、禹的称呼都和龙蛇图腾有关。所以以族类言之,王氏之说正好相反。但王氏谓夏原处东方,仍是卓见,后来夏逐渐西徙,遗族为周。
但《殷周制度论》仍然具有值得重视的论断,比如他说:
欲观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周公制作之本意,实在于此。
这些议论有值得重视的地方,也有值得商量的地方。我们说值得重视,是指出这些是“周公制作之本意”。也就是说,周公制礼,即制定出封建王朝的典章制度,这种制度比殷商奴隶社会制度进步。就此而论,孔子之祖述周公也不能说是倒退。但谓殷商完全没有宗法制度也值得商量。童书业教授在《论宗法制度与封建制的关系》[17]中指出:“商代显然是有宗法制度的。……商代没有宗法制度,就等于说商代还在母权制氏族时代,同时在婚姻制度上,还是对偶婚时代,还不曾形成一夫多妻制,这岂非笑话。”童先生有详细议论,我们只是引用他的结论。
总之我们是肯定王国维先生在中国古代史研究上的成就的。虽然他还有局限性,但在当时,他在中国传统的考据学方法上加上近代的治学方法,他用考古学上的材料来证实文献上的记载,使久已沉埋的史料又活跃起来,和他同时的康有为、章太炎相比,在治史的方法上他跃进了一个时代。和古史辨派相比,是一破一立,这为后来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研究古史的学者们扫清了道路。所以郭沫若同志在肯定王国维先生成绩的同时,对于顾颉刚先生的古史学说,也加以肯定道:
顾颉刚的“层累地造成的古史”,的确是个卓识[18]。
虽然对于顾先生的学说内容还需要许多分析及补充,但总的来说我同意郭沬若同志对于王、顾两大家的评价。
1969年原稿,1979年改稿。
(2000年第4期)
[1]《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
[2]《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
[3]《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三篇。
[4]《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www.xing528.com)
[5]《观堂集林·洛诰解》。
[6]《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令彝令簋与其它诸器物之综合研究》。
[7]《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令彝令簋与其它诸器物之综合研究》。
[8]《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令彝令簋与其它诸器物之综合研究》。
[9]《周初矢器铭文综合研究》。
[10]见《尚书表注》下引。
[11]《冠礼新探》。
[12]《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13]《诗·大明》。
[14]《周初矢器铭文综合研究》。
[15]《书经集传》。
[16]《献信鼎考释》。
[17]《历史研究》1957年8期。
[18]《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附录《追论及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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