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对慢性乙肝如何预防问题,提出了如下的要求:
(1)用疫苗预防:《指南》指出,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是预防乙肝病毒感染的最有效方法,卫生部规定,对所有新生儿免费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对婴幼儿和高危人群(如医务人员、经常接触血液的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器官移植病人、经常接触输血或血液制品者、免疫功能低下者,易发生外伤者、HBsAg阳性者的家庭成员、男性同性恋或有多个性伴侣和静脉内注射毒品者等)也要接种乙型肝炎疫苗。乙型肝炎疫苗的接种方法是,新生儿于出生后24小时内,要求接种第1针,间隔1个月及6个月注射第2针和第3针疫苗。新生儿的接种部位为大腿前部外侧肌肉内,儿童和成人为上臂三角肌中部肌肉内注射。单用乙型肝炎疫苗阻断母婴传播的保护率为87.8%。
《指南》要求,对HBsAg阳性的母亲分娩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最好在出生后12小时内,剂量应≥100国际单位,并在不同部位接种10微克重组酵母或20微克中国仓鼠卵母细胞(CHO)乙型肝炎疫苗。也可在出生后12小时内先注射1针HBIg,1个月后在注射第2针HBIg,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针10微克重组酵母或20微克CHO乙型肝炎疫苗,间隔1个月和6个月分别接种第2针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各10微克重组酵母或20微克CHO乙型肝炎疫苗)。新生儿在出生12小时内注射HBIg和乙型肝炎疫苗后,就可以接受HBsAg阳性母亲的喂奶。
对HBsAg阴性产妇分娩的新生儿可用5微克重组酵母或10微克CHO乙型肝炎疫苗免疫;对新生儿时期未接种乙型肝炎疫苗的儿童应补种,剂量为5微克重组酵母或10微克CHO乙型肝炎疫苗;对成人接种20微克重组酵母或20微克CHO乙型肝炎疫苗。对免疫功能低下或无应答者,应增加疫苗的接种剂量和注射次数;对3针免疫无应答者可再接种3针,并于第2次接种3针乙肝疫苗后1~2个月检测血中的抗-HBs。由于接种乙肝疫苗有应答的人,保护效果一般至少可持续12年,因此,一般人群不需要进行抗-HBs监测或加强免疫。但对高危人群则要进行抗-HBs监测,若抗-HBs低于10毫国际单位(mIU)/毫升,应给予加强免疫。
(2)切断传播途径:重点是防止通过血液和体液的传播。故应大力推广安全注射(包括针刺的针具),使用经过严格消毒的一次性注射器,保证一人一针一管;对牙科器械、内窥镜等,均应严格消毒。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时,均应戴手套,防止医源性传播。理发、刮脸、修脚、穿刺和纹身等服务行业中的用具,均应严格消毒。注意个人卫生,不共用剃须刀、牙具等。如果性伴侣为HBsAg阳性者,应接种乙肝疫苗;有多个性伴侣者须定期检查,性交时戴安全套。对HBsAg阳性的妊娠妇女,避免羊膜腔穿刺,缩短分娩时间,保证胎盘完整,减少新生儿暴露于母血中的机会。
(3)意外暴露HBV处理:如果意外接触了HBV感染者的血液、体液后,应立即检测HBsAg、抗-HBs和ALT等,并在3个月和6个月内复查。如果已接种过乙肝疫苗,并已知抗-HBs≥10mIU/毫升,可不作特殊处理。如果未接种乙肝疫苗,或虽接种过乙肝疫苗,但抗-HBs低于10mIU/毫升,或抗-HBs水平不了解,就应立即注射HBIg 200~400国际单位(IU),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针乙肝疫苗(20毫克),于1个月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2针和第3针乙肝疫苗(各20微克)。(www.xing528.com)
(4)管好病人和HBV携带者:凡诊断为急性或慢性乙肝病人后,应对病人的家庭成员和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血清HBsAg、抗-HBs和抗-HBc检测,并对这3种标志物均为阴性者接种乙肝疫苗。
对急性或慢性乙肝病人,可根据病情由专科医生确定是否住院或在家治疗。病人用过的采血针、针灸针、手术器械、划痕针、探针、各种内窥镜及口腔科钻头等应严格消毒,特别要加强对带血污染物的消毒处理。
(5)其他预防:对慢性HBV携带者和HBsAg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国家有关规定的特殊职业(如服兵役等)外,可以照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但要加强随访。
乙肝病人和HBV携带者的传染性高低,主要取决于血液中HBV DNA水平,而与血清ALT、AST或胆红素水平无关。
(余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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