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超在《家庭医学》2006年第2期上归纳出乙肝治疗中有以下5种不合理的用药表现。
(1)选药不当:如果慢性活动性乙肝病人,肝功能反复波动,血清胆红素显著升高,这时如果选用干扰素、拉米夫定等抗病毒药物,就属于用药不当了。失代偿肝硬化已出现腹水,合并有自身免疫损害的病人,干扰素等抗病毒药物则属于禁用药物。乙肝病人若配伍使用免疫增强剂,一般需要对病人的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情况进行检测。如果病人细胞免疫功能低下,配伍使用免疫增强剂就有正面效果;如果病人的免疫功能正常,使用免疫增强剂则没有任何积极意义了。
(2)药量不足:不是剂量太小,就是疗程不足。经临床试验证实,使用α干扰素治疗乙肝的合适剂量为500万~600万单位,隔天1次肌肉注射。以往多使用300万单位,故难以保证疗效。使用拉米夫定治疗乙肝,曾建议疗程为1年,但大量临床研究表明,使用1年虽可以获得较为理想的疗效。然而一旦停药,转氨酶就会马上升高,乙肝病毒复制指标又再次转阳。目前认为,拉米夫定不能过早停药,应该坚持使用2~3年以上时间。
(3)用药过量:如果用单磷酸阿糖腺苷治疗慢性乙肝的合适剂量和疗程是,成人每天0.4克,30天为1疗程。但有些病人用量每天达0.8克,疗程超过3个月,结果出现神经肌肉疼痛和关节疼痛综合征。(www.xing528.com)
(4)不当并用:治疗乙肝多主张联合用药,但是需要根据每个病人的具体情况,掌握主次。联合用药不主张累积、重叠使用相同的药物,如同时使用多种清热解毒类中成药;不主张多种免疫调节剂同时使用,如同时使用转移因子、免疫核糖核酸、左旋咪唑等。
(5)无适应证用药:目前认为,当乙肝病毒携带者处于免疫耐受时,不主张使用特殊药物治疗。但是,当今临床上普遍存在着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安慰性治疗,如使用各种中药制剂、保肝药物、免疫调节剂等等。
(严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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