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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国家对赌博的处理方式及法律措施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根据美国宪法第十修正案,各州有权制定立法对赌博进行管制。美国司法部门在适用有关法律对网络赌博活动进行惩处方面尺度也并不一致。杰伊·科恩一案证明,美国政府进一步严格限制了外国网络赌博公司向其国民提供网络赌博服务,严重者将面临刑罚。德国刑法以前只处罚开设赌场、常习赌博、职业赌博与公开发行彩票的行为,现在也处罚公然参与赌博的行为。另外,有些国家专门规定了针对体育活动中腐败行为的法律。

不同国家对赌博的处理方式及法律措施

足球运动从来不是一片净土。在很多足球运动职业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同样存在外围网络赌球致使比赛被操纵、相关人员行贿受贿等现象。近年来,国际上兴起赌博的“非犯罪化”潮流,但还是有不少国家持相反观点,严厉打击网络赌球行为。

1.以具有最大赌博服务消费市场的美国为例

在立法层面上。首先,根据美国宪法第十修正案,各州有权制定立法对赌博进行管制。尽管美国各州对赌博的立法不尽相同,但对于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大部分形式的赌博,目前各州都无一例外地加以禁止。[10]其次,还有一系列分散的法令对网络赌博进行管制。例如,1961年《电信法令》规定,“在针对任何体育活动或竞赛的跨州或涉外赌博或下注的商业活动中故意使用电信设施发送信号,或者用于帮助提供赌博或下注方面的信息”,应作为一种罪行加以追诉,而这在司法判例中被确认为包括了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信息发送。[11]

在执法层面上。美国司法部门在适用有关法律对网络赌博活动进行惩处方面尺度也并不一致。杰伊·科恩一案证明,美国政府进一步严格限制了外国网络赌博公司向其国民提供网络赌博服务,严重者将面临刑罚。[12]另外,美国国会还通过立法禁止赌博者利用信用卡进行任何网上下注来进一步加强有关监控。迫于美国政府的压力,许多设在美国的信用卡公司也停止了通过其信用卡提供网络赌博交易的业务。[13]

美国《模范刑法典》对由网络赌球所引发的行贿受贿犯罪,也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模范刑法典》将贿赂罪具体分为三类情况。体育活动、竞技比赛中所发生的贿赂被视为职业性贿赂。也就是说,职业的或业余的运动员和裁判人员均可成为受贿人。美国堪萨斯州的刑法对“运动贿赂”规定得更为详尽。(www.xing528.com)

所以,在美国,无论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络赌球,还是通过贿赂的手段来操作比赛,都将面临严峻的刑事制裁。

2.以禁止赌博的德国为例

在德国,如果足球运动中的某项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德国刑法,比如情节恶劣的“假球”、裁判受贿操纵比赛结果等,德国的法律机关会在刑法的层面上进行干预。这时候足协的行业执法机构和国家法律机关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责,并行不悖。首先是足协的“家法”处罚,其次要动用刑法来处罚。

德国刑法以前只处罚开设赌场、常习赌博、职业赌博与公开发行彩票的行为,现在也处罚公然参与赌博的行为。对于单纯的赌博罪,德国刑法规定,“参加公开的赌博”,才构成本罪;对于开设赌场罪,德国只禁止未经官署批准的开设赌场行为,若得到批准则不构成此罪;对于违法程度轻,不足以侵害社会经济风俗的赌博行为,德国刑法虽然没有规定,但审判实践上一直没有作为犯罪处理。[14]对于由赌球引起的贿赂行为,德国《刑法典》第33条第2款规定:“法官或仲裁人,对现在或将来的职务行为,为自己或他人索要、让他人允诺或接受他人利益的,处5年以下监禁”。按照德国学者的解释,这里所说的“仲裁人”,包括体育竞技比赛中的“裁判员”。另外,有些国家专门规定了针对体育活动中腐败行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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