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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理论存在分歧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7]第四种观点认为“其他严重情节”指的是:①敲诈勒索行为引起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自杀等;②手段极为恶劣的;③多次敲诈勒索的;④敲诈勒索的累犯;⑤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⑥敲诈勒索的主犯或教唆犯。

对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理论存在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其他严重情节”指的是:①敲诈勒索行为引起严重后果的,如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②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危害严重的;③敲诈勒索手段极为恶劣的,如冒充公务员敲诈勒索,以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为手段的敲诈勒索等;④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累犯;⑤共同敲诈勒索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⑥敲诈勒索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⑦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5]

第二种观点认为“其他严重情节”指的是:①多次敲诈勒索的;②敲诈勒索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③因敲诈勒索造成被害人生活困难、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6]

第三种观点认为“其他严重情节”指的是:①累犯或者惯犯;②共同犯罪的首要分子;③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④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⑤敲诈手段特别恶劣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7]

第四种观点认为“其他严重情节”指的是:①敲诈勒索行为引起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自杀等;②手段极为恶劣的;③多次敲诈勒索的;④敲诈勒索的累犯;⑤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⑥敲诈勒索的主犯或教唆犯。[8](www.xing528.com)

第五种观点认为“其他严重情节”指的是:①敲诈勒索行为引起严重后果的,如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逃往异乡的,等等;②敲诈勒索手段极为恶劣,危害很大的;③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④敲诈勒索的累犯;⑤他人犯罪知情不举并乘机敲诈勒索的;⑥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⑦共同敲诈勒索的主犯或教唆犯;⑧结伙设置骗局敲诈勒索的。[9]

第六种观点认为“其他严重情节”指的是:①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②对多名未成年人、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多次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孤寡老人实施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③敲诈勒索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④敲诈勒索法人、其他组织的生产资料或者个人急需的生活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生活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⑤一年内多次敲诈勒索的(以每次均构成犯罪为前提);⑥犯罪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标准,犯罪手段特别恶劣的;⑦多人入户敲诈勒索的;⑧军警人员实施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⑨对被害人使用暴力造成严重损害的(含毁伤、损害健康、永久性残疾、致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⑩造成其他巨大损失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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