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键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金字塔式欺诈销售传销团队计酬传销这种被称为“经济邪教”的违法行为严重威胁到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传销已经成为众多犯罪行为诞生的温床。通过调查发现传销已成为引发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组织嫖娼、卖淫、抢劫以及聚众型犯罪的重要诱因。为此,《刑法修正案(七)》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写入《刑法》,这对我国进一步打击传销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杨文博[1]
摘 要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非打击所有的传销行为,其仅针对“金字塔式欺诈销售”式传销,对于情节严重的“团队计酬”式传销仍然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骗取财物”是该罪最本质的特征,但并非所有的传销犯罪都将此本质特征客观外化表现,司法实务中对“骗取财物”应作实质性解释。该罪的主体应作相对广义的解释,包括传销组织的发起者、核心成员以及各地方传销分支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另外,具备组织、领导职能的积极参与者也应当构成本罪;不具备组织、领导职能的积极参与者可以根据其行为构成其他犯罪;对于一般参与者不宜以犯罪论。
关键词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金字塔式欺诈销售 传销 团队计酬(www.xing528.com)
传销这种被称为“经济邪教”的违法行为严重威胁到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传销已经成为众多犯罪行为诞生的温床。通过调查发现传销已成为引发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组织嫖娼、卖淫、抢劫以及聚众型犯罪的重要诱因。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是我国一贯坚持的政策,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传销的发案率、涉案人数、涉案金额都在连年攀升,并且逐渐呈现高智商、高隐蔽、高层次性的特征。为此,《刑法修正案(七)》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写入《刑法》,这对我国进一步打击传销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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