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算科目介绍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事业结余(编号:3402)科目,用以核算事业单位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该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事业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事业亏损。年末结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二)主要账务处理介绍
1.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以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或“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其他支出”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科目。
2.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三)核算举例
表14-1 某单位收支科目余额
[例10] 某年年末,东昌市卫生护理学校进行年终转账。该校应转入事业结余的收支科目余额见表14-1。会计分录如下:(www.xing528.com)
借:上级补助收入 106 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30 000
事业收入 680 000
其他收入 12 080
贷:事业结余 828 080
借:事业结余 779 900
贷: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38 000
上缴上级支出 40 000
事业支出 701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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