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算科目介绍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专用基金(编号:3201)科目,用以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等。
科目应当按照专用基金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专用基金余额。
(二)主要账务处理介绍
1.提取修购基金
按规定提取修购基金的,按照提取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修购基金)。
2.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按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照提取金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职工福利基金)。
3.提取、设置其他专用基金
若有按规定提取的其他专用基金,按照提取金额,借记有关支出科目或“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若有按规定设置的其他专用基金,按照实际收到的基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使用专用基金
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使用专用基金形成固定资产的,还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www.xing528.com)
(三)核算举例
[例3] 某月5日,东昌市卫生护理学校计提当月的修购基金2 000元,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各列支50%。
借:事业支出 1 000
经营支出 1 000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2 000
[例4] 东昌市卫生科研所事业单位以职工福利基金购置职工食堂用具若干,支出1 2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1 200
贷:银行存款 1 200
[例5] 东昌市卫生护理学校某年年终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进行分配时,按规定计提职工福利基金10 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10 000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1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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