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算科目介绍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经营支出(编号:5301)科目,用以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该科目应当按照经营活动类别、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期末结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事业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的,应当正确归集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数;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或比例合理分摊。
事业单位的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当配比。
(二)主要账务处理介绍
1.为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2.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领用、发出的存货,按领用、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3.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其他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
4.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经营结余,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核算举例(www.xing528.com)
[例15] 某月6日,东昌市卫生护理学校计提经营部门本月工资8 800元,并于当日发放完毕。会计部门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经营支出 8 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 8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8 800
贷:银行存款 8 800
[例16] 某月末,东昌市卫生护理学校材料保管部门报来“发出材料汇总表”。汇总表列明该月共计发出经营用B材料100公斤,按照全月平均计算单价为15元/公斤。会计部门根据汇总表,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经营支出 1 500
贷:存货——B材料 1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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