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算科目介绍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置应缴税费(编号:2101)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税法等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行政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应缴税费应当在产生缴纳税费义务时确认。该科目应当按照应缴纳的税费种类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应缴未缴的税费金额。
(二)主要账务处理介绍
1.因资产处置等发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缴纳义务的,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的应缴税费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因出租资产等发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缴纳义务的,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的应缴税费金额,借记“应缴财政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或“经费支出”科目[从劳务费中代扣个人所得税],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核算举例
[例4] 2月某日,经上级批准,东昌市卫生局出售闲置房产一幢,售价500 000元,按税法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例为3%。
营业税=500 000×5%=25 00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25 000×7%=1 750(元)
教育费附加=25 000×3%=750(元)
计提税金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7 500
贷:应缴税费——应缴营业税 25 000
——应缴城建税 1 750(www.xing528.com)
——应缴教育费附加 750
实际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应缴营业税 25 000
——应缴城建税 1 750
——应缴教育费附加 75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7 500
[例5] 3月某日,东昌市卫生局聘请某流行病学专家普及禽流感防疫知识,按新出台的课酬标准一次性支付讲课费3 000元,卫生局会计科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4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
借:经费支出 3 000
贷:库存现金 2 560
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40
结算应缴税费时:
借: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4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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