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预算的审批一般要经过初审、审查批准、批复和备案四个环节。
(一)政府预算的初审
财政部在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中央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省、市级财政部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决定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的工作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县级财政部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二)政府预算的审查批准
国务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向大会做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地方各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向大会做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批准中央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批准本级预算。设立预算的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www.xing528.com)
(三)政府预算的批复
各级政府预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为当年本级政府预算。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四)政府预算的备案
乡级政府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及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国务院将各省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