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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与今典的交融与碰撞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陳寅恪曾在《讀哀江南賦》中提出庾信此賦將“古典”與“今典”交融用的特點,認爲理解《哀江南賦》不僅要詮説文辭上的典故,還要考索作者當時的實事,因爲“子山作賦,非徒泛用古典,約略比擬。必更有實事實語,可資印證者在。”這種拼接方式與“南陽校書”是一致的。“南陽校書”則是庾信將“南陽之宰”這一“古典”與“江陵校書”這一“今典”疊加雜糅的結果,同時包含有傷悼王僧辯和追憶校書往事這兩項含義。

古典与今典的交融与碰撞

陳寅恪曾在《讀哀江南賦》中提出庾信此賦將“古典”與“今典”交融運用的特點,認爲理解《哀江南賦》不僅要詮説文辭上的典故(即“古典”),還要考索作者當時的實事(即“今典”),因爲“子山作賦,非徒泛用古典,約略比擬。必更有實事實語,可資印證者在。”所以要將兩者“異中求同,同中見異,融會異同,混合古今”,才能更加具體深入的解讀此賦[40]。“南陽校書”一句正是這種“古典”、“今典”疊加雜糅的體現。

庾信將文種“南陽之宰”的喟歎與王僧辯等江陵校書一事聯繫起來,首先在於兩者之間的關聯性,即文種本是江陵之人。《哀江南賦》常常用與楚國相關的典故來敘述自己的經歷,這是由於庾信雖祖籍南陽新野,但自八世祖庾滔便已徙居江陵[41]。故倪璠談到庾信用典的特點時指出:“子山本國江陵,世居楚地。言江陵引楚事,多以自喻。”[42]文種正是楚國郢人。《文選》卷四十六陸機《豪士賦序》:“文子懷忠敬而齒劍。”李善注引《吳越春秋》:“文種者,本楚南郢人也。”[43]錢大昕亦曾考明其爲郢人,見《潛研堂文集》卷九《文種非鄞人》[44]。《説文解字》卷六下《邑部》:“郢,故楚都。在南郡江陵北十里。”[45]《漢書》卷二十八《地理志上》南郡江陵縣:“江陵,故楚郢都,楚文王自丹陽徙此。”[46]因而江陵本楚國故土,文種家鄉。所以,使用文種的典故既貼合對王僧辯最終命運的比喻,也暗合了江陵校書這一現實中的地點要素。

另一方面,“南陽校書”這種雜糅古典今事的做法,可能還與庾信辭賦的用典方式有關。即以《哀江南賦》爲例,庾信在單句之中雜用古典今事的就並不少見。如:“天子履端廢朝,單于長圍高宴。”下句中的“單于”用《漢書·匈奴傳》之典借指侯景,“長圍”則是直接敘述侯景用重兵築起長圍以隔絕內外的史實[47]。這種拼接方式與“南陽校書”是一致的。而將二事合爲一句的做法也不乏其例,如:“荆山鵲飛而玉碎,隋岸蛇生而珠死。”“荆山”是用《韓非子》中和氏璧得於荆山的典故,“鵲飛”則是用了《鹽鐵論》“以玉璞抵烏鵲”的記載。本來毫不相關的兩件事,也被庾信糅合在了一起。

這樣的用典方式,體現了庾信辭賦追求大量用典而又必須恪守駢儷文體的矛盾。在“南陽校書”一句中,如果作“南陽之宰,去之已遠”,在表達王僧辯功成被誅的文意方面已經足夠,但却無法與下句的“上蔡逐獵”相對偶,於是便用當年與王僧辯同處江陵、校勘書籍一事,取“校書”二字而與文種“南陽”之典相疊加,雜糅成“南陽校書”一句。意謂:“王僧辯匡扶梁朝却被陳武帝殺害,與文種助勾踐滅吳後反被賜死的命運相類似,而自己在江陵還曾校勘整理過僧辯從建康收回的梁朝舊籍,這些都已是遙遠的往事了。”但這種用典方式畢竟過度縮略了詞句,雖然使文辭在表面上顯得順暢,却導致具體所指變得晦澀難懂,有礙於讀者準確的理解其意。錢鍾書《管錐編》評《三月三日華林園馬射賦》時已謂庾信作賦:“章法時病疊亂複沓,運典取材,雖左右逢源,亦每苦支絀,不得已而出於蠻做杜撰。”於《小園賦》亦云:“儷事乏材,遂左支右絀。”[48]“支絀”一語正指出了堆砌用典走向極端後的缺陷。這或許也正是“南陽校書”一句一直未被準確疏解的原因所在。

總結本文所考,庾信《哀江南賦》“南陽校書”中“校書”一語指的是王僧辯平定侯景之亂後,將文德殿殘餘典籍運送至江陵,庾信等人於承聖二年十一月至次年四月間參與校理這批圖書的史實。“南陽校書”則是庾信將“南陽之宰”這一“古典”與“江陵校書”這一“今典”疊加雜糅的結果,同時包含有傷悼王僧辯和追憶校書往事這兩項含義。

(作者單位:復旦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

【注释】

[1](清)徐樹穀、徐炯注《哀江南賦注》,《叢書集成續編》影印《昭代叢書》本,上海書店,1994年,第99冊,第16頁下。(清)吳兆宜注《庾開府集箋註》卷二,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1064冊,第45頁下。(清)倪璠注,許逸民校點《庾子山集注》卷二,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冊,第149頁。文種語參見周生春《吳越春秋輯校彙考》卷十《勾踐伐吳外傳》,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76頁。

[2]高步瀛《哀江南賦箋》(續),載《師大月刊》第十八期,1935年,第255頁。

[3]許逸民《庾信詩文選譯》,成都:巴蜀書社,1991年,第82頁。

[4]《周書》卷四十一《王褒庾信傳》,中華書局標點本,1971年,第3冊,第734頁。

[5](宋)李昉等編《文苑英華》卷一百二十九,北京:中華書局,1966年,第1冊,第590頁下。

[6]百衲本《周書》影印宋蜀刻元明遞修本,中華書局點校本《周書》以武英殿本爲底本,參校衆本,於此句皆無異文。百衲本《周書》卷四十一,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年,第10冊,第十五葉右。中華書局標點本《周書》卷四十一,第3冊,第740頁。

[7](宋)李昉等編《文苑英華》卷一百二十九,第1冊,第593頁上。

[8]《庾子山集注》卷二,第1冊,第146頁。按,倪注本於《哀江南賦》中所注異文皆與《文苑英華》相合,因知其是參校的《英華》文字。

[9]參見中華書局影印本《文苑英華》書前《出版説明》,特別是影印工作説明的第一條及注釋10,第1冊,第5頁、第9頁。

[10]如《後漢書》卷八十上《文苑列傳》謂傅毅:“以毅爲蘭臺令史,拜郎中,與班固、賈逵共典校書。”中華書局點校本,1965年,第9冊,第2613頁。

[11]可參見《通典》卷二十六秘書監“秘書校書郎”條,(唐)杜佑撰,王文錦、王永興等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735頁。

[12]《南史》卷八十《侯景傳》,中華書局標點本,1975年,第6冊,第1999頁。又(宋)司馬光編著《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一梁武帝太清二年:“至夜,景於東宮置酒奏樂,太子遣人焚之,臺殿及所聚圖書皆盡。景又燒乘黄廄、士林館、太府寺。”(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第11冊,第4987頁。)又(宋)李昉等編《太平御覽》卷六一九“焚書”引《三國典略》:“(景)夜於宮中置酒奏樂,忽聞火起,衆遂驚散。東宮圖籍數百廚,焚之皆盡。”(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第2781頁)

[13]《隋書》卷四十九《牛弘傳》,中華書局標點本,1973年,第5冊,第1299頁。又卷三十二《經籍志》:“元帝克平侯景,收文德之書及公私經籍,歸於江陵,大凡七萬餘卷。”(第4冊,第907頁。)(唐)封演撰,趙貞信校注《封氏聞見記校注》卷二“典籍”:“元帝克平侯景,收文德殿書及公私經籍歸於江陵,大凡七萬餘卷。”(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第10頁)

[14]《陳書》卷二十四《周弘正傳》,中華書局標點本,1972年,第2冊,第308頁。

[15]《北齊書》卷四十五《顏之推傳》,中華書局標點本,1972年,第2冊,第622頁。

[16]《梁書》卷四十五《王僧辯傳》,中華書局標點本,1973年,第3冊,第629頁。

[17]《周書》卷四十一《王褒庾信傳》,第3冊,第733頁。

[18]《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五,第11冊,第5113頁。

[19]《梁書》卷五《元帝紀》,第1冊,第135頁。

[20]《梁書》卷五十《顏協傳》,第3冊,第727頁。

[21]繆鉞《顏之推年譜》,載《冰繭庵讀史存稿》,《繆鉞全集》第一卷(下),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546頁。(www.xing528.com)

[22]《庾子山集注》卷首《庾子山年譜》,第1冊,第21頁。舒寶章選注《庾信選集》,鄭州:中州書畫社,1983年。

[23]《周書》卷四十一《王褒庾信傳》,第3冊,第730頁。

[24]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八《荆楚歲時記》,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440頁。按,《梁書》卷五《元帝紀》:“(承聖三年)秋七月甲辰,以都官尚書宗懍爲吏部尚書。”(第1冊,第134頁)然此時庾信已出使西魏,校書必不可能。故《觀我生賦》注中宗懍官職當爲顏之推事後追記之誤。

[25]《周書》卷四十二《宗懍傳》,第3冊,第759頁。

[26]《陳書》卷三十二,第2冊,第423頁。《南史》卷七十四,第6冊,第1848頁。

[27]《周書》卷四十一《王褒庾信傳》,第3冊,第731頁。

[28]《北齊書》卷四十五《顏之推傳》,第2冊,第617頁。

[29]《南史》卷三十四《周弘正傳》,第3冊,第898至900頁。

[30]《陳書》卷二十四《周確傳》,第2冊,第311頁。

[31]《陳書》卷二十一《王固傳》,第2冊,第282頁。

[32]《周書》卷四《明帝紀》,第1冊,第60頁。

[33]《隋書》卷七十八《庾季才傳》,第6冊,第1765頁。

[34]《周書》卷四十二《宗懍傳》,第3冊,第760頁。

[35]《庾子山集注》卷三,第1冊,第266頁。

[36]《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五,第11冊,第5121頁。

[37]《隋書》卷四十九《牛弘傳》,第5冊,第1299頁。

[38]《庾子山集注》卷二,第1冊,第146頁。

[39]《庾子山集注》卷二,第1冊,第157頁。

[40]陳寅恪《讀哀江南賦》,收入作者《金明館叢稿初編》,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第234、242頁。

[41](北周)宇文逌《庾信集序》:“八世祖滔,散騎常侍、領大著作、遂昌縣侯。”(見《庾子山集注》卷首《滕王逌原序》,第1冊,第51頁。)《北史》卷八十九《庾季才傳》:“八世祖滔,隨晉元帝過江,官至散騎常侍,封遂昌侯,因家於南郡江陵縣。”(中華書局標點本,1974年,第9冊,第2947頁)

[42]見《哀江南賦》“楚老相逢,泣將何及”句注。《庾子山集注》卷二,第1冊,第97頁。

[43](梁)蕭統編,(唐)李善注《文選》,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第3冊,第644頁。按,此條不見於今本《吳越春秋》,當爲佚文。

[44](清)錢大昕《潛研堂文集》卷九《文種非鄞人》,《嘉定錢大昕全集》第九冊,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292頁。

[45](漢)許慎《説文解字》卷六下《邑部》,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第134頁上。

[46]《漢書》卷二十八《地理志上》,中華書局標點本,1962年,第6冊,第1566頁。

[47]《庾子山集注》卷二,第1冊,第120頁。

[48]錢鍾書《管錐編》之《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第二五七則《全後周文卷八》,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第4冊,第520、5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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