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衡州、辰州教案外,在俞廉三抚湘时期亦发生了影响力颇大的贺金声反教活动。俞廉三对此事件的处置,或可从侧面反映出其对待教案、洋教的态度。衡州教案爆发之时,贺金声在乡发布揭帖进行反帝宣传,并于衡州府附近提供物资,以援助衡州人民的反洋教斗争。在此情况下,出于“暂予羁縻,免生他故;募集壮健,或可曲成有用之兵”[39]的考虑,俞廉三委任贺金声巡防营翼字右管带之职。但随着社会形势的转变,尤其是衡州教案的议结结果、《辛丑条约》的签订,令贺氏十分愤懑。从其向俞廉三进言的《辛丑上俞中丞书》中可见:“一面札饬湘省各州县,凡遇一教案,必须凭理以断,百姓无理则惩百姓,教民无理则惩教民,而又必执我中国律例,平情定夺,无少宽假……一面照会各国领事,使转令在湘教士,遍饬湘中教民,俾各安本分,无生衅端,而湘省素无教堂之处,无得再行添立,自种祸胎。此民教相安之道,能纾君父之忧之大端也”,又“生为行义起见,终望此策能行,以略济时艰;倘或朝廷不谅,竟以忠言取祸,则生亦得遂初志,不为憾鬼,此知己之赐,朽骨不忘者耳。”[40]对此,俞氏十分震惊,并于1902年3月将贺金声调任至营务处提调,解除其兵权。在此情况下,贺金声借由母亲生病为由,回到老家邵阳。
之后,贺氏借“邵阳李元箸、尹正生等倡兴教堂,群恶蚁附,人情汹汹,实有不可终日之势”,[41]加之辰州府附近爆发疫情为由,在当地发布《驱洋人劝各国教士文》,并于1902年9月18日在邵东县宣布起义。俞廉三听闻速将贺金声正法。随着辰州教案的议结、贺金声起义的镇压,1902年11月14日俞廉三发布了《札保洋人》布告,重申对洋人的保护,并向各府州县提出三点要求:“一、平时留意;二、事先预防;三、临时变通”。[42]
从俞廉三对待贺金声的态度中或可看出,这一阶段俞氏对待反教活动的变化。最初俞氏在处理贺金声支援反教人民的活动之时,采取了颇为温和的“羁縻之术”。然而,面对其发布揭贴,发动起义的行为,俞廉三采取了十分严厉的措施,迅速将其正法并镇压当地群众。(www.xing528.com)
总的来说,俞廉三在担任湖南巡抚期间对待反洋教活动的态度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由“消极观望”到“积极惩办”,对涉外事务也由“生疏”日渐“娴熟”。这一方面与清政府的官方态度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其期望维持湖南地区稳定,保护个人利益有关。故而若要论其态度转变之具体原因,需从社会形势等多方面来进行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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