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据上文分类,浏阳文庙古乐礼应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仪式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其能够被界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由于以下特征:从传承主体看,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必须以杰出的传承人作为依托,若无则不能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传承时限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有悠久的历史,留存时间不足百年者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综上所述,浏阳文庙古乐礼具备“非物质文化遗产”之特征。
依据上文分类,浏阳文庙古乐礼应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仪式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其能够被界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由于以下特征:
从传承主体看,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必须以杰出的传承人作为依托,若无则不能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浏阳文庙古乐礼从清代开始就一直被完整地传承,直至现今仍有邱少求等精通乐理之人作为教习,传道于浏阳文庙,其亦有可以追溯的传承谱系,如表1所示[11];
表1 传承谱系表
续表
从传承形态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以“活态传承”为特征,非“活态传承”者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处“活态传承”之意即能够通过“古乐”传承人将“古乐”表现出来——浏阳文庙古乐礼传承人自2014年以来,每年均按照古历进行“春祭”以及“秋祭”,再一次将此宝藏以“活态”的方式展现在世人面前。(www.xing528.com)
从传承时限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有悠久的历史,留存时间不足百年者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浏阳文庙古乐礼自清道光年间诞生以来,至今已过百年之久,具备资格。
从表现形态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能够附会于某一具体表现形式,无法附会者则不能被认定,浏阳文庙古乐礼整个依托于浏阳文庙以及礼乐所用之乐器,其具有突出的表现形态。
综上所述,浏阳文庙古乐礼具备“非物质文化遗产”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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