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百官志》及《晋书·职官志》皆谓曹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书”[45]。似乎左民等四曹尚书与“吏部尚书”一样,都以曹名为号。但揆诸史籍,却发现并非如此。检索史籍,不见有曹魏左民尚书、客曹尚书、五兵尚书的任免、迁转记载,却常见有关吏部尚书的相关记载,这应当不是偶然现象。关于度支尚书,《晋书·司马孚列传》记载:“魏文帝置度支尚书,专掌军国支计……(明帝时,司马孚)转为度支尚书。”[46]又《三国志·魏书》记载赵俨曰:“孙权寇边……军还,封宜土亭侯,转为度支中郎将,迁尚书。”[47]赵俨经常从帝出征,后来还做过大司农。将这些材料结合来看,可知赵俨所迁之尚书,可能即是度支尚书,因陈寿在前面已经提到“度支中郎将”,故后面不再全称“度支尚书”。案度支尚书之设,是因为“朝议以征讨未息,动须节量”。[48]这表明魏文帝时度支尚书的设立,同灵献之际吏部尚书的设立一样,都具有特殊的背景。正是在急需用人、“动须节量”的情况下,有一些相对集中、繁重的任务要处理,所以设置尚书专门负责某类事务,这个尚书便因之冠以曹名,称为吏部尚书、度支尚书。又因为度支尚书初设,所以“度支尚书”这一称呼还没有像“吏部尚书”那样不可分割,这也是曹魏时期迁转度支尚书记载不多的原因。[49]总之,从吏部尚书、度支尚书名号的生成,可以看出汉唐间尚书制度演进趋势的一个侧面。
继曹魏时期吏部尚书、度支尚书皆“以曹名为号”后,晋代其他尚书也出现了冠以曹名的情况。《晋书·职官志》记载:
及晋置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六曹……太康中,有吏部、殿中及五兵、田曹、度支、左民为六曹尚书,……及渡江,有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尚书。[50]
案《晋书·刘颂李重列传》:“诏以颂为三公尚书。”[51]同书《卫瓘张华列传》:“以华为度支尚书。”[52]同书又曰:“征拜(陆纳)左民尚书。”[53]同书又曰:“迁(王蕴)光禄大夫,领五兵尚书。”[54]这表明在征拜、任命、迁转等重要场合,三公尚书、左民尚书、五兵尚书等也经常冠以曹名。[55]当然,并不是这些场合中所有“尚书”都必须冠以曹名,比如《晋书·魏舒李憙刘寔高光列传》:“迁尚书,以公事当免官。”[56]又载李憙上言有云“前尚书山涛”[57]。此外,西晋尚书屡有置罢,表明其时未有定制,直到东晋,尚书职位员额才相对稳定下来。虽然此后也屡有置废,比如《宋书·武帝本纪》记载:“(永初元年九月)壬申,置都官尚书。”[58]《宋书·礼志》记载:“权置起部尚书。”[59]但是制度总体上是趋于稳定的,比如陈朝就曾“定令,尚书置五员,郎二十一员”[60]。这又说明朝廷有意让尚书机构的人员编制保持相对稳定。
十六国官制中也有吏部尚书、五兵尚书的名号,此外还有左右选曹尚书、七兵尚书等不同于晋制的名号,总体而言,尚书制度方面还是上承魏晋的。[61]北魏前期尚书制度比较特别,据文成帝《南巡碑》可知有的尚书冠以曹名,有的则是单称尚书,此处不论。[62]北魏孝文帝改制虽云效法“汉魏故事”,实际上在尚书制度方面,列曹尚书在迁转、征拜诸场合,大都是“以曹名为号”,冠以曹名,这继承的是晋代以后的新生制度。北齐设置六尚书,皆不单称“尚书”,而是均冠以“吏部”“都官”等号。其时史籍中所见单称“尚书”者,只能视为简称。不过,北朝尚书统曹标准还不明晰,尚书与左右丞存在分工牵制等问题,制度未臻成熟。[63]
隋唐则已然不同,隋初确立的六尚书制度,基本上一直延续到后世。翻检唐代正史、墓志等材料,可发现凡提及迁转除授为六部尚书者,很少会有单称“尚书”的情况,大多数都必冠以曹名(司名)。此外,制度记载中也有一些变化值得注意,《通典》所载“魏官品”以至“陈官品”,仍是单称“尚书”或称“列曹尚书”,而“隋官品”及开元二十五年(737)“大唐官品”中,则都是不惮繁复,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一一列出。总之,隋唐时期,作为官名的“曹(司)名+尚书”[64],已经完全凝固,一般情况下不可分割了。由此,尚书完成了“以曹司之名为号”的转变:最初尚书机构分曹治事,之后诸尚书因分管一定的事务,开始冠以曹名,至于隋唐,曹名凝固于“尚书”之前,成为官名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65]
事实上,在汉唐间,不仅尚书经历了“以曹名为号”的转变,尚书郎也是如此。《晋书·职官志》云:
尚书郎,西汉旧置四人,以分掌尚书。其一人主匈奴单于营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户口垦田,一人主财帛委输。及光武分尚书为六曹之后,合置三十四人,秩四百石,并左右丞为三十六人。……至魏,尚书郎有殿中、吏部、驾部……凡二十三郎。……及晋受命,武帝罢农部、定课,置直事、殿中……为三十四曹郎。后又置运曹,凡三十五曹,置郎二十三人,更相统摄。[66](www.xing528.com)
尚书郎的起源,尚存疑窦。不过光武帝“合置三十四人”,说明尚书郎应该不会冠以曹名,《后汉书》中关于尚书郎的任官记录,也没有标明担任某个曹的郎。汉末曹魏,开始出现“吏部郎”“选部郎”的记载,同期其他尚书郎则通常情况下并不冠以曹名。魏晋以后,曹郎开始固定化。至于唐代,则经常称“尚书××郎中”,当然同时也有不少地方只称为“尚书郎”或“尚书郎中”,这都是简称或不正式场合中的称谓。汉唐间尚书郎冠以曹名,与尚书名号的叠加、凝固是相通的,只不过在时间上前者相对后者略迟。
从汉代的“尚书虽有曹名,不以为号”,到隋唐六部尚书多数场合皆冠以曹司之名,这期间过程,本文已经大致阐述如上。毫无疑问,这种名号凝固叠加的过程,也是尚书组织结构发展、角色职能转变、地位和重要性不断上升的过程,兹论述如次。
其一,“以曹名为号”意味着尚书组织机构的不断发展、扩大。早期的尚书不过数人,后来“分曹治事”的制度确定下来,[67]尚书郎、“给事尚书”等称号也开始出现,及至唐代,尚书省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四等官制,这中间都伴随着尚书名号的演变。值得注意的是,当尚书“虽有曹名,不以为号”时,尚书不过下分数曹,至于汉末魏晋尚书开始“以曹名为号”,则尚书机构中的曹迅速多至二三十个。[68]毫无疑问,尚书机构中曹的迅速增多,表明王朝开始将越来越多的事务纳入尚书机构系统下进行管理,比如前述“度支尚书”之设,便很有可能是将原本度支中郎将、度支校尉的职责纳入尚书机构。[69]
其二,从尚书仅有数人,到尚书分曹治事,再到尚书冠以曹名,伴随着尚书机构职能、角色和性质的转变。学者指出:“尚书郎的分工,实际上是尚书干政的开始。汉成帝分置五曹尚书,则是对尚书干政的确认。”[70]这种说法或许有些夸大,但每个尚书开始有相对固定的职掌进行对口管理,无疑表明它们的某些权责得到明确,至少也产生了尚书干政的可能性,为尚书组织最终取代三公成为宰相机构准备了条件。[71]而当西晋时期诸尚书皆“以曹名为号”时,尚书机构则完成了向宰相机构的转变。[72]最后,当隋唐时期“曹名+尚书”的称谓已经完全固定时,尚书省的地位、职能再也不是公卿所能比拟的。[73]总之,在尚书组织从“内”到“外”、从皇帝私人秘书官员组织到国家宰相机构的转化过程中,名号的演变伴随其间,而且起初是最为重要的吏部尚书,之后又是因事务繁剧而置的度支尚书、五兵尚书,最后到唐代形成六个“某部尚书”的固定称谓。
其三,尚书冠以“曹名”,是尚书地位和重要性不断上升的过程。汉唐间尚书在品位、班次上的提升,毋庸赘言。值得指出的是,“尚书”称谓前“曹名”的固定,表明本来作为群体出现的尚书,转而变为作为个体出现的单个官职;《通典》所载历代“官品”中从“尚书”到“吏部尚书”+“列曹尚书”,再到一一列出六部尚书,这种变化也反映了尚书之地位在汉唐间的不断上升。
正是在尚书地位和重要性不断提升情况下,六尚书亦由此可以同经典中的六卿一一对应。在汉唐间的历次改制中,王莽的“九卿”中司允、司直、司若以外的“六卿”,多是改自西汉中二千石之“卿”;[74]北周六官中大冢宰、大司徒诸卿,亦与尚书无关;[75]《隋书·卢思道从父兄昌衡列传》记载隋文帝也曾想仿古设置六卿,将要裁撤大理机构,卢思道上奏说:“省有驾部,寺留太仆,省有刑部,寺除大理,斯则重畜产而贱刑名,诚为未可。”[76]可见,一方面,由于隋代列曹尚书和诸卿的并存,“置六卿”的动议一时难以实行;另一方面,此时六尚书还未能与六卿对应。不过,经过隋和唐初六尚书次序的变动,[77]以及武则天的官名改革,[78]六尚书已经可以和《周礼》六官六卿一一对应了。《周礼》六官的理想,经过汉唐间曲折的历史演进,至此多少已经由虚入实。概言之,在尚书“以曹名为号”的演变历程中,现实制度与理想观念实现了某种统一。不过,现实“六部”和《周礼》“六官”的一致性,事实上在唐代非常有限,而且这还牵扯到对于唐代所谓“六部”性质的认识,由于本文篇幅所限,当另文详加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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