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时最高的统治者,道光皇帝同时掌握着两地最为丰富的信息。但是从其与地方督抚乃至其他官员互相之间的通信来看,他对江南地区的灾情更为重视一些。据不完全统计,在赈灾的同一时间段内,道光皇帝发布的与江苏地区灾情相关的上谕有将近七十条,与湖北地区灾情相关的上谕只有二十五条左右,两者相差将近三倍。当然,江苏地区有更多的官员接到了道光皇帝的上谕(除两江总督陶澍、江苏巡抚程祖洛外,还有江南河道总督张井,以及朝廷派去江南地区查赈的左都御史白镕、工部尚书朱士彦、穆彰阿等人),而湖北地区则只有湖广总督卢坤与湖北巡抚杨怿曾接到过上谕,因此数字悬殊如此之大也在情理之中。从上谕内容来看,道光皇帝发湖北地区的上谕大多为赈灾的常规内容,如蠲免赋税、赈济口粮、查明户口、奖惩官员、开仓平粜等等,而且大多是由督抚提出来之后,道光皇帝同意其所提意见从而批准施行。上谕的格式都相差无几,都是皇帝先批准或反对督抚奏议,然后再由皇帝向督抚指派任务。这是皇帝掌握灾情的第一条信息渠道。但是在江苏地区,道光皇帝则拥有第二条信息渠道,他认为“江南河务灾赈事宜关系紧要”,因此在七月廿九日特命工部尚书穆彰阿、朱士彦驰往江南查办赈务[55]。这些朝廷派去的官员主要处理的还有一些地方上的具体案件,如江苏沛县平民唐儒恂指控户书刘步洲、仕维诚冒报灾民数目并侵用赈钱的案件,就由当时的左都御史白镕去负责查办,并随时跟踪案情进展:
道光十一年(1831)八月十六日奉旨:此案著交穆彰阿、朱士彦、白镕亲提人证、卷宗,秉公严讯,按律定拟具奏。原告唐儒恂,该部照例解往备质。钦此。[56]
除了负责一些具体事件之外,穆、朱、白三人最重要的任务还是负责监督地方官的赈灾进展,连督抚也在监督范围之内。如七月十九日,道光皇帝以不知灾情处置如何为由,令刚刚由江苏学政升为都察院左都御史的白镕沿途留心查访途经的灾区情况,并给予白镕直接参奏之权:
如该督抚有办理未能周妥之处,即将该督抚参奏,地方官有不实心查勘或从中侵蚀者,即行指明严参。倘有胥吏营私舞弊,虚冒克扣,以致实惠不能及民,并著据实奏明,以便从严惩办。[57]
随后穆、朱、白三人多次向道光皇帝上奏相关情形,如九月初五日道光皇帝接到三人对河库道沈淳彝、宿南通判范玉琨的评语:“言语虚浮,难望其实心任事……声明本属平常,恐于皇帝公事无裨”,因此道光皇帝命令陶澍对沈、范二人严加惩处。再如九月十四日的上谕中,道光皇帝根据朱士彦的汇报向地方官分派工作任务:
据朱士彦等奏:淮扬两府并州县各官多系调署,于地方情形未能熟悉,官兵与民亦不相习,该尚书等无从访问。大赈在□,恐有办理不妥之处。所关匪细,著陶澍传谕江宁布政司林则徐、常镇通海道张岳崧,饬令总司江北赈抚事宜,即行亲往各灾区周历履勘,体察情形,酌量办理。地方官有不实心勘办或从中侵蚀者,即行指名严参,其吏胥人等,查有营私舞弊,虚冒克扣,以致实惠不能及民,并著据实奏明,从严惩办。倘意存徇隐,不行具奏,别经发觉,惟林则徐、张岳崧是问。(www.xing528.com)
其高邮马棚湾一带,据朱士彦奏:灾民搭棚居住,挑土趁工,以资糊口。惟其中老幼妇女不能工作,环绕求赈。著林则徐等即饬该地方官作速查勘给赈,毋使一夫失所至。
白镕奏:行至高邮,有兴化灾民迎递呈词五纸,委员讯问,供词闪烁。……该左都御史已面饬扬州府王青莲带回严讯。著该督即饬林则徐等言切根究,将唆使之书差同伙人等一并按律惩治,以杜弊端。……
将此谕知陶澍并传谕林则徐、张岳崧知之。钦此。[58]
从这份上谕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道光皇帝通过朱、白两位特派大臣对灾情的汇报来对地方督抚指派任务,然后再一层一层地施行命令,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信息网络。在这套网络中,道光皇帝将自己放在了中心的位置,他不仅可以发号施令,统筹大局,还可以通过特派官员对地方督抚的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并得到一些督抚容易忽视掉的灾情细节。之后朱士彦、白镕等人连续两次向道光皇帝汇报灾赈情形也是同样的道理。除他们三人之外,七月初三日从河南布政使转为江宁布政使的林则徐也被给予越级上报灾情的权力。如林则徐在八月初七日的奏疏中向道光皇帝汇报河堤的修复情况,“十四堡已觉平缓,易于堵合”,而马棚湾的情况较为复杂,林则徐收集了部分舆论,认为应该先堵西岸,而东岸较为省事;他还汇报沿途灾民的安置情况,“多有灾民于沿堤搭棚栖止,亦有乘坐小舟逃荒外出者……姑先就地安顿”[59]。道光皇帝在接到林则徐的奏疏后,在八月二十三日连续两次通过军机处廷寄向陶澍传达旨意,第一份旨意是关于马棚湾大堤如何修筑的问题,道光皇帝将林则徐的建议告知陶澍,让他查明情况后拿出具体解决办法;第二份旨意是关于灾民安置问题,道光皇帝询问陶澍林则徐奏折中逃荒的灾民的相关问题,如其“所办抚恤是否一律散放”“灾民等系于何处支领”“如何设法遣回令各归乡土就食”[60]等,让陶、程、林三人迅速拿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汇报。
除以上两条信息渠道之外,道光皇帝还会通过中央给事中和地方监察御史官员的上奏来给地方督抚的赈灾工作提供建议,如八月廿八日江南道监察御史裘元俊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上《为请除赈务积弊并筹民食事》一折,并提出了“户口宜核实清查”“赈币藩司宜按实数给发”“严禁给赈需索使费”“请酌留豫东两省豆麦以资接济”四点建议,道光皇帝第二天就转发给受灾各省的督抚参照,“著各该督抚各于所属体察情形,将所奏各条查明是否可行,酌量办理”[61]。除裘元俊外,工科掌印给事中邵正芴也曾上两道奏折,道光皇帝同样将其立刻转发各省督抚查阅,对实际的办赈工作均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